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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12歲女生稱被副校長主任強奸后遭威脅,警方:嚴重失實
7月4日下午,一個ID名為“白衣天使茉莉花”的網友在微博上曝出消息,稱河南周口市下屬西華縣的奉母鎮第一中學,有兩名老師強奸12歲女生何某多次。
這名網友自稱是女生何某的姑姑,她表示,自己在得知情況后選擇了報警,但警方卻認為強奸事實“不存在”,自己無奈只能通過微博求助。但西華警方在隨后通過官方宣布,該女子在微博中所曝出信息與事實嚴重不符,擾亂了網絡公共安全秩序,將對其進行追責。
ID名為“白衣天使茉莉花”的網友在微博上曝出的消息截圖。微博爆料
副校長與老師強奸學生三個月?
在網絡上出現這條微博后,封面新聞(thecover.cn)記者第一時間與這名網友取得了聯系。這名網友承認微博是自己所發,并表示自己也姓何,受害人是自己親哥哥的女兒,“小孩子父母在外面打工,一年只回來一兩次。”
何女士稱,自己住在漯河,與侄女所在的西華相距較遠,孩子也只有在周末才來自己這里。“大概一個月前,她和我說她肚子疼,我當時也沒當回事,以為她是來例假,或者是吃了什么不干凈的東西,但她又說不是,繼續問她就不說了。我想著也不嚴重,就囑咐她要注意不要喝生水,然后就算了。”何女士表示,持續將近一個月的時間,侄女每次來到自己這里,都會喊肚子疼。“6月25日,她那天實在是疼得受不了了,加上我又逼得緊,她才和我說了實話。”聽完侄女的講述,何女士肺都要氣炸了。
據何女士講述,原來從一個月前開始,侄女在學校就遭遇了包括副校長在內的兩名老師的性侵。“他們副校長名叫邵某立,也是我侄女的數學老師,還有一個是他們學校的主任,不知道是什么主任,名叫何某設,他們從今年3月開始,就一直在對我侄女進行強奸,總共有接近20次。”
何女士說,當她知道消息,已經是6月25日下午5點左右“6月26日是星期一,當天上午,我和我另一個哥哥就帶著侄女去了學校,找到了他們的校長,校長在聽我說完后,讓我侄女寫了一個說明,這個說明里,有詳細的性侵事實。”何女士稱,校長在拿到說明后,起身出了辦公室,而回來時,后面跟著副校長邵某立以及主任何某設。
“這兩個人一進來就大喊我侄女的名字,然后他們副校長更是兇神惡煞地說‘我平時是怎么對你的?’兩個人一邊說,一邊還試圖打我侄女,把孩子嚇得發抖。”隨后,何女士選擇了報警“我一報警,這兩個人連招呼都不打,就直接走了。”何女士表示。
警方威脅誘供?
何女士表示,在自己報警后,警方來到現場,讓自己與哥哥以及兩名疑似對孩子進行性侵的老師一起前往派出所做筆錄“當時我們坐著他們的車路過鎮上的衛生所,民警就讓我們先帶孩子去做個鑒定,當時鑒定出來具有性侵事實,就連醫生都很生氣,但他們無法出具證明,讓我們去縣里的醫院再做一次鑒定。”何女士表示,自己在與哥哥和侄女做完筆錄后,于第二天,也就是6月27日,在西華縣刑警大隊警務人員的陪同下,前往了縣里醫院。
“當時我們做完鑒定后,他們醫院的婦科主任表示,出具司法鑒定需要較長時間,但刑警大隊的工作人員表示,不需要司法鑒定,只需要一個簡單的證明說明情況,隨后他們就開了一個證明。”何女士表示,目前自己并沒有拿到結果,“我當時只是看了一眼,上面寫著‘無明顯裂傷’。”而女子對于這個鑒定結果并不滿意,隨后要求去周口市醫院做鑒定。
“我們在6月28日,一起又去了周口市中心醫院,但當天從醫院回到刑警大隊后,他們就要求和我侄女單獨聊聊。”何女士表示,自己當時也沒當回事,結果在不久后,警方就告訴自己,強奸事實不成立。“我當時很奇怪,明明鑒定都還沒出來,怎么就不成立了?”而警方人員則表示,是何女士的侄女說的。“我當時就和他們起了爭執,畢竟在派出所已經錄了口供,我侄女才12歲,你單獨把她叫過去問了幾句,然后就說不成立了?結果沒多久,我侄女就哭著出來說‘姑姑我們走吧,不然他們要抓你。’我很奇怪,就問我侄女什么情況,結果我侄女說,問話的警察威脅她,說她如果說真話,就要抓我和我哥哥去坐牢,我侄女和我說‘我不想你和叔叔坐牢,我們走吧。’”
而在6月29日,警方向何女士出具了不予立案的通知,但通知發出的日期是6月28日。
何女士說,自己咨詢了懂法律的人“未成年人錄口供必須要有監護人或社會機構擇指定的成年人在場,我侄女才12歲,我也不在場,他們憑什么就這么認定?”而就在7月3日,司法鑒定已經出來,何女士表示自己卻并沒有拿到鑒定結果,“按道理,司法鑒定也應該給當事人原件的,畢竟是我們申請做的司法鑒定,但刑警大隊不給我們,說不允許給我們,只能讓我們看,拍照都不允許。”
對于何女士的說法,封面新聞記者咨詢了律師,關于前一條,確實是有規定,但在司法鑒定這一條上,確實不需要給原件,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鑒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
西華當地警方微博“平安西華”發布的情況通報。警方回應:發布信息嚴重失實
在了解了何女士所說的情況后,封面新聞記者立即聯系了周口市警方,但周口市警方辦公室工作人員卻表示,自己對此事并不清楚,要咨詢負責宣傳的同事,但當時已經是下班時間,她不方便給記者私人電話,讓第二天再打。而當封面新聞記者第二天上班時間再次撥打電話時,對方表示,該說的情況,西華當地警方已經在官方微博中進行了通報。
記者查閱了西華當地警方微博“平安西華”,該微博確實發布了一條名為“關于對網民‘白衣天使茉莉花’在新浪微博發布嚴重失實信息的情況通報”的消息,該消息稱“2017年7月4日14時許,網民‘白衣天使茉莉花’在其個人新浪微博上炮制所謂‘西華縣奉母鎮一中發生強奸案’的信息,制造炒作噱頭,吸引網民眼球,擾亂網絡公共安全秩序。經公安機關調查其所發信息嚴重失實,隨后,公安機關將澄清事實真相并將對信息發布者依法嚴懲。”隨后,記者又聯系了西華縣警方,但對方接電話的人員表示,自己這里只是報警電話,無法回答記者問題,當記者要求對方提供相關電話時,對方表示,“我們這里都用小號,沒用長號,你拿到也沒用,打不過去,要么你就直接來局里。”
而西華縣縣委宣傳部的電話,從7月5日下午16時7分到17時20分,持續近一個小時20分鐘時間,始終無人接聽。據其他媒體報道,西華縣公安局刑警大隊一位姓郭的隊長曾在接受采訪時表示,該起案件中并不存在性侵事實,而在接下來或許會發布通稿。
此后,記者又詢問了何某最后一次做鑒定的周口市中心醫院,對方證實了曾為何某做司法鑒定的事實,并且表示警方已經在7月3日就將鑒定結果拿走。當記者詢問鑒定結果時,對方以“不方便”為由,沒有透露。
隨后,封面新聞記者再次撥打了何女士電話,但電話一直無人接聽,而截至記者發稿,西華警方官方微博,還未就此事進行更詳細的說明。相反,何女士在微博上再次發出消息稱,“謝謝律師,我的微博已經被屏蔽。我對我發布的微博負法律責任。”
(原標題為《河南疑被老師強奸12歲女生自稱遭到威脅,警方至今未公布詳細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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