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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齊星集團董事長趙長水聲明:不認可審計機構的清產核資
為期3個月的托管到期后,山東省濱州市鄒平縣民企齊星集團正面臨破產重整的命運。然而,此前在托管事件里近乎“隱身”的齊星集團趙長水選擇在此時公開表達了看法。
《齊星集團關于被托管事件的聲明》澎湃新聞(www.6773257.com)注意到,一個名為“趙長水地盤”的微博賬號于7月5日凌晨1時10分發布一則《齊星集團關于被托管事件的聲明》(下稱“《聲明》”)的圖片,《聲明》最后顯示為齊星集團董事長、法人趙長水于2017年7月4日簽署。該賬號注冊時間顯示為7月5日,頭像為趙長水本人。澎湃新聞從接近趙長水的人士處證實,該聲明屬實,確為趙長水授權情況下發布。
7月3日,鄒平縣另一家民營企業西王集團發布公告稱,西王集團將全面退出托管齊星集團。
上述《聲明》中還提到,在過去的3個月內,齊星集團及其下屬公司被迫處于非正常狀態,企業經營受到極大影響,公司品牌深度受損,原有的正常發展不能為繼。
3個月的托管期限到期后,《聲明》中用“齊星集團終于迎來‘當家做主’的時刻”來形容。對于托管期內,《聲明》中則表示“為了響應鄒平縣委、縣政府的要求,本著顧全大局的原則,齊星集團趙長水及各位股東在事件之后遵紀守法,力盡克制,選擇隱忍,但從沒放棄過給地方經濟帶來巨大利好的齊星集團,堅定相信齊星的未來是美好的”。
在發布的六點聲明中,澎湃新聞注意到,其中有一點顯示,審計機構對齊星集團的清產核資,沒有得到齊星集團的允準,最終形成的評估報告,與實際情況背離甚遠,齊星集團不予認可,沒有簽字。
這一點或許正是作為對西王集團于7月3日發布公告的回應。
7月3日,西王集團發布公告。公告中提到,目前鄒平縣政府及金融機構債權人委員會聘請的第三方機構對齊星集團進行清產核資和資產評估工作已經初步完成,等待最終數據的確定。而公告隨附的一份鄒平縣人民政府在6月28日出具的《關于對西王集團托管齊星集團化解齊星集團債務的意見》(下稱“《意見》”)中則直接稱,從審計評估機構對齊星集團初步的清產核資情況看,齊星集團已經資不抵債。
另外,《聲明》中還提到,齊星集團決定于7月5日下午4時在七星大廈20樓會議室召開股東會議。據澎湃新聞從知情人士處了解,6月底,也就是托管協議到期之前,趙長水曾召集齊星集團股東召開股東會,22位股東中有12人左右參加,但當時并沒有形成決議。
齊星集團托管事件始于3月底。3月28日,山東當地媒體魯網財經報道,齊星集團因資金斷裂,大量銀行貸款到期無法償還,當地正組織金融機構成立債權人委員會來統一處理債券事宜。據報道,齊星集團的銀行債務高達70多億,此外還有社會債務,預計債務超過百億。
在齊星集團債務危機之下,當地“互保”現象被牽出。齊星債務危機曝光后,鄒平縣體量第二大的另一民企西王集團在3月29日對外發布一則公告,透露出截至2017年3月29日,西王集團對齊星集團及下屬子公司提供擔保余額達到29.073億元。另外,當地的鄒平縣供電公司也參與對齊星集團的共同擔保。西王集團當時在公告中稱所有擔保已全部追加風險緩釋措施。
這場債務危機和民企“互保”風暴持續了僅僅1周,當地政府就給出了一份由其主導的解決方案。4月3日上午,齊星集團、西王集團和鄒平縣人民政府簽署《委托經營三方協議》。根據協議,西王集團將對經營困難的齊星集團進行為期三個月的全面托管經營,三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托管期限。
托管事件之后,其合法性確曾遭到法學界質疑。
此前的4月14日,在北京召開的就齊星集團與西王集團、鄒平縣人民政府企業托管事項相關法律問題的法學專家論證會,28位民法、合同法、公司法、破產法、金融法、憲法行政法領域的法學專家參與了這場論證會,中國法學界泰斗江平也在其中。江平在論證會現場表示,“齊星集團與西王集團的托管屬于民事法律關系,應該由齊星集團自愿進行。”
目前,3個月托管期限已到。7月2日,西王集團與鄒平縣政府以及齊星集團簽署了《解除托管協議》。7月3日托管到期日,解除三方協議,西王集團全面退出托管。
鄒平縣人民政府也通過前述《意見》表態:第一,從審計評估機構對齊星集團初步的清產核資情況看,齊星集團已經資不抵債。下一步,依法依規對齊星集團進行破產重整。第二,7月3日托管到期日,解除三方協議,西王集團全面退出托管。在托管期間內西王集團投入的資金,待齊星集團進入破產重整程序后作為共益債務優先受償,確保西王集團資金不受損失。第三,齊星集團進入破產重整程序后,采取多種方式解除西王集團與齊星集團、縣供電公司的擔保關系,支持西王集團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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