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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觀察丨野豬怎么打?槍從哪里來?
據江西黎川縣政府網站消息,黎川縣林業局近日就政協委員提出的《關于組建野豬捕獵隊伍保障種田農民利益的建議》予以答復。
在答復中,黎川縣林業局介紹,由于當地生態環境得到顯著改善,野豬種群快速增長,野豬泛濫成災,嚴重影響了當地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和生命財產安全。張希亮為首的一批有志于為護農狩獵公益事業服務的公民自愿組建黎川縣護農狩獵隊,在2021年10月25日向林業局提出了申請,黎川縣林業局于2021年10月26日批復同意他們成立黎川縣護農狩獵隊的申請,現在正在依法辦理相關手續。以后將由黎川縣護農狩獵隊開展護農狩獵活動。
不過,黎川縣林業局也提到,狩獵必須辦理持槍證及狩獵證。依法持槍狩獵才是有效合法的;不允許裝夾子,拉電網等非法方式狩獵。但公安部門至今還沒有文件準許狩獵者購置槍支,要等待相關的政策出臺,才能辦理槍支購置手續。
這件事的起因,是近兩年在全國多地不斷惹麻煩的“野豬泛濫成災”。而黎川縣“一批有志于為護農狩獵公益事業服務的公民自愿組建黎川縣護農狩獵隊”,在此前相關部門已將野豬等野生動物危害防控納入“林長制”考核范圍的政策背景下,自然也談不上有問題,所以黎川縣林業局在“護農狩獵隊”申請提出的第二天就迅即批復同意。
尷尬的問題在后面。這支“護農狩獵隊”當然不能學強人赤手空拳與野生動物搏命,武器總是要有的。然而,根據相關法規,對付野豬的過程中“不允許裝夾子,拉電網等非法方式狩獵”,至于獵槍,“依法持槍狩獵才是有效合法的”,但“公安部門至今還沒有文件準許狩獵者購置槍支,要等待相關的政策出臺,才能辦理槍支購置手續”。
看起來,黎川縣的“護農狩獵隊”面臨著一個很難解決的“困境”。尋求“批判的武器”,結果先遇到了“武器的批判”,沒有獵槍的狩獵隊就像沒有坦克彈藥的軍隊,還打什么仗呢?
任何行動都可能受限于多個條件。正常情況下,只要每個行動必要性足夠強,部分條件的改善也會倒逼其他限制條件趨向寬松。
但是,黎川縣“護農狩獵隊”遇到的問題,是一個普遍的問題。簡單地說,民間槍支武器的購置政策,既敏感又缺乏政策彈性,甚至可以說是一個離紅線很近的問題。與之相比,“野豬成災”的層級和優先度,恐怕都是不對等的。
不僅是狩獵隊。前幾年有多起動物園出現猛獸傷人事件,園方缺少麻醉槍,也多少與對于管制槍械的嚴格管理有關。這不僅涉及到監管法規的細密嚴格,也涉及到持槍者、經辦人、管理者的權責博弈。槍支彈藥屬于危險物品,在我國持有槍支需要辦理持槍許可證,否則將會涉嫌非法持有槍支。購槍狩獵最終獲刑的案例并不鮮見。槍支一旦出問題,就是了不得的大問題,有時候申請到手里,反而成了燙手的山芋。
近幾年各地建立類似的狩獵隊,大概都碰到了這個“天花板”。
2019年1月浙江杭州臨安區一個官方網站上曾有這樣一則信息:《“關于臨安區創新狩獵模式壓減狩獵槍支工作實施方案”的政策解讀》,來源于臨安區林業局(農業局)。在文中,當地林業局提出要“把林區狩獵模式創新管理和狩獵槍支壓減作為平安創建的重要內容來抓”。
具體的舉措,一是取消原有各鄉鎮(街道)自行組建的狩獵隊,二是將歷史存量的全部狩獵槍支彈藥進行回購。但以“調控種群”為目的的狩獵活動終究還是要有,只能“合理配置狩獵槍支數量……由區林業局負責重新統一配備狩獵槍支。……加強狩獵槍支管理,狩獵用槍支彈藥由區公安分局負責集中保管、發放、收回和日常維護。確保狩獵槍支管理絕對安全。”同時,“全區統一組建一支野生動物保護隊”。這個方案,說到底,是當地林業局把責任和麻煩自己擔了起來,同時可能還承擔了潛在的風險。但無論從政策空間還是社會現實分析,除此之外,似乎也很難有更可行的解決路徑。
當下,槍支嚴格管理的政策空間,在短時期里大概是很難為野豬就實現松動的,要讓難辦的事情變得可行,只能通過責任的合理分配,相關部門的勇于承擔,以及在相關管理、配套措施上盡可能周全、嚴密,在既有政策空間內創新。在這個問題上,“既要做事情,又要沒風險,還要不麻煩”,大概不容易。在這方面,杭州臨安區林業局的做法,值得其他地區相關部門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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