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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行政案件裁判尺度要統一,努力解決“同案不同判”
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行政審判工作座談會在上海召開。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第三巡回法庭庭長江必新出席會議并講話,強調要充分發揮巡回法庭審判職能作用,進一步統一行政案件裁判尺度、規范法律適用,提高巡回區行政審判工作質效水平,確保中央設立巡回法庭的改革目標落地生根,為巡回區社會穩定和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提供司法保障,以一流審判業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江必新強調,要充分發揮行政審判職能作用,注意把握和處理好八個方面關系,為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創造良好的社會和法治環境。一是要把握好服務大局與堅持法律底線和紅線的關系;二是要把握好依法保護訴權與解決濫訴問題的關系;三是要把握好堅持正當訴訟程序與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的關系;四是要把握好結果正確與理由正當的關系;五是要把握好依法裁判與案結事了的關系;六是要把握好審判第一要務與審判職能延伸的關系;七是要把握好行政裁判的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統一的關系;八是要把握好依法審判與改善行政審判外部環境的關系。
江必新指出,要進一步確保行政裁判法律適用統一,努力解決“同案不同判”問題。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到統一適用法律規范,既是樹立法律權威的需要,也是樹立行政審判權威、司法權威的需要,更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需要;要及時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定期召開巡回區行政審判專題研討會,交流意見,達成共識,形成會議紀要,指導案件審判;要充分發揮巡回法庭主審法官聯席會議功能,及時研究新類型案件、疑難復雜問題,統一巡回區司法裁判尺度;要梳理分析巡回區行政裁判中存在的問題,發布典型案件裁判文書選編,提供“精品案例”,統一裁判觀點,提升文書質量;要及時總結審判實踐經驗,豐富行政訴訟理論,盡快出臺與新行政訴訟法配套的司法文件;要善于借用外部智力資源,邀請專家學者、社會各界代表參加學術研討會,研究“PPP”等前沿疑難法律問題,共同促進依法行政、提升社會治理水平。
江必新強調,要精心謀劃、努力促進行政審判長足進步和發展。要進一步推進新行政訴訟法的貫徹實施,確保立案登記制、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復議機關共同被告等新行政訴訟法規定的新制度得到全面有效落實;要準確把握立案登記制的實質內涵,完善人民法院立案與行政審判部門對接機制,依法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要認真貫徹中央司法改革部署要求,積極探索行政案件管轄制度改革,努力構建普通案件在行政區劃法院審理,特殊案件在跨行政區劃法院審理的訴訟格局;要積極拓展行政審判業務領域,加強合作行政、服務行政、績效行政、社會行政等新型行政行為的研究,努力探索新的法律適用和裁判規則,提升行政審判水平;要結合各地實際,積極探索“府”“院”互動、行政審判白皮書等有益做法,總結提煉各具特色的亮點經驗,努力促進巡回區行政審判工作邁上新臺階;要高度重視行政審判信息化工作,緊緊抓住建設“智慧法院”有利契機,主動謀劃、積極作為,大膽嘗試“互聯網+”行政審判工作模式,探索與行政機關共享行政執法、行政訴訟信息機制,提高辦案效率和司法公正水平,實現行政審判的現代化。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崔亞東出席座談會,對近年來上海法院行政審判主要工作情況進行了介紹。他表示,上海法院將深入學習貫徹此次會議精神,努力按照黨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部署,積極穩妥推進行政案件集中管轄改革試點,不斷完善行政訴訟體制機制,努力健全行政機關負責人依法出庭應訴機制,認真履行司法審查職責,主動延伸行政審判職能,為推進法治上海建設,將上海建設成法治環境最好的城市之一作出應有的貢獻。
座談會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長王旭光主持。上海市嘉定區委副書記、區長章曦出席會議并致辭,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負責人,第三巡回法庭行政主審法官、綜合辦負責人,第三巡回法庭巡回區各高院有關負責人、行政庭負責人及部分中、基層法院負責人等參加會議。(臧 震)
(原題為《統一巡回區司法裁判尺度 以一流審判業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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