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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評山東辱母案庭審:不要怕把案件放在社會聚光燈下
近日,備受社會關注的于歡故意傷害案在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開庭。法庭采用全程微博直播的方式,向社會公開庭審實況,成為近年來人民法院司法公開的又一案例。
于歡案引發輿論關注,源于媒體的一篇報道。一個多月前,于歡案進入公眾視野,由于信息報道不夠充分,事件迅速引起巨大爭議,以至于有人說,“評論太多了,事實不夠用了”。的確,缺乏事實支撐的輿論轟鳴,只能讓原本并不復雜的刑事案件變得模糊起來,讓真真假假的說法乃至猜測滿天飛。而查明事實真相,法庭庭審才是最好的平臺。隨著二審法庭調查的深入,于歡案的來龍去脈和事實真相逐漸呈現在公眾面前,有些細節第一次為公眾知悉,此前各種缺乏憑據的猜測得以平息,評論者的情緒也趨向客觀、理性。
事實上,于歡案“第二季”的全程微博直播,是近年來一系列熱點案件司法公開的延續。對包括于歡案在內的社會高度關注的案件,司法機關一直以審慎的態度予以對待,通過司法公開回應社會關切,體現了司法與輿論的良性互動。從首例大氣污染公益訴訟案、快播公司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到康菲溢油案、“狼牙山五壯士”后人起訴侵害名譽權案等,人民法院通過一系列熱點案件的公開審理,贏得了社會各界的廣泛贊許,司法公信力得到不斷提升。
在司法領域,公開是最好的防腐劑,也是最好的穩壓器。通過最大限度的司法公開,可以消弭各種誤解和猜忌。于歡案的公開二審再次說明了這一點。通過全程公開,打消了公眾對“暗箱操作”的憂慮,使一些偏離正軌的公眾輿論回歸理性。同時,把案件放在社會聚光燈下,也是司法擔當的體現:案件辦得對,就是一次普法教育;案件辦錯了,則是一次改正錯誤、重拾公正的良機。近年來,張氏叔侄案、呼格吉勒圖案等一批冤錯案件的再審改判,特別是聶樹斌案的再審改判,不僅還了當事人及其家人一個公道,而且傳遞了人民法院勇于擔當、實事求是、捍衛公正的堅定信念。
司法公開、釋法說理,是司法機關回應社會關注的正確方式。面對洶涌輿情,司法機關既不能充耳不聞、漠不關心,也不能為其左右、人云亦云。如何做到公開和公正?離不開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以審判為中心,是現代社會司法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這就要求,審判案件要以庭審為中心,實現事實證據調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辯論在法庭、裁判結果形成于法庭;讓法庭而不是輿論場,成為罪與非罪、罪輕罪重的最終階段和關鍵環節。通過這一改革,堅持實事求是,堅守法治定力,重視輿論而不為輿論干擾,才能真正維護和提高司法公信力。
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對司法機關尤其是手握法槌的法官來說,是一項崇高的要求。其中不僅有法律和程序的要求,也有情理要求和人心訴求。從包括于歡案在內的個案做起,通過司法公開、釋法說理,推動全社會的法治信仰、維護司法權威,應該是司法機關的使命。而社會公眾也不妨多一點法治的“過程意識”,通過包括本案在內的司法“公開課”,培養更加理性、成熟的法治素養,進而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原題為《【銳評】山東辱母案庭審:不要怕把案件放在社會聚光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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