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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城市|元宇宙時代,如何防治網絡暴力
在剛過去的2021年里,發生了較多場令人印象深刻的網絡暴力事件。而這一年,也被稱為“元宇宙元年”。這一概念宣稱,通過虛擬現實平臺,用戶不僅可以在3D虛擬場景中擁有立體的角色形象,還可以與其他用戶的角色互動,體驗具有真實感的社交、工作與游戲場景。
元宇宙時代的到來,也是互聯網技術的迭代。這會對網絡暴力的發生和約束,產生怎樣的影響?
2021年11月25日,Meta上線元宇宙社交軟件Horizon Worlds,測試用戶的虛擬角色被另一個虛擬角色摩擦胸部、胯部,真實的觸感通過VR設備傳遞給用戶,但由于游戲操作方式的限制,用戶的虛擬角色甚至不能推開騷擾者,只得在其他用戶圍觀中承受公然猥褻。
2021年7月,上海外灘,人們留下鏡像。澎湃新聞記者 周平浪 圖
對這一情況,不管科技公司,還是互聯網安全管理機構,當下都缺乏有效監管措施。元宇宙因其“身臨其境”的體驗方式,甚至可能容納更多形式的侵害。故此需要加以制約與監管。
有必要關注線上社區的倫理與制度建設。具備良好治理水平的線上社區,才可能是值得期待的虛擬現實的未來。在此,本文結合相關研究與自身思考,從一個普通網民的角度,提出對線上社區管理規則的期待。不足之處,歡迎批評與討論。
網絡暴力為何頻發
現實生活中,很少有人對陌生人破口大罵。然而,在網絡上,這樣的人比比皆是。為何人們上網時的表現與現實生活世界不同?
既有研究普遍將原因歸為“匿名性”和“法不責眾”。“匿名性”指,當一個人處在身份不為人所知的狀態時,社會約束力和道德感更有可能被削弱。“法不責眾”指,對大量人群參與的違法行為,法律難以制裁。
然而,筆者認為,這兩個原因并不充分。
一方面,破除網絡匿名性后,網絡暴力不會停止。舉例說,韓國自2008年起,全面推行“網絡實名制”。首爾大學2020年一項研究表明,誹謗跟帖數量從13.9%減少到12.2%,僅降低1.7個百分點,和沒有實行無甚差別,三分之二曾發表惡意網帖的網民對是否實名并不在意。中國自2015年起全面實施手機卡實名登記制,2017年6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明確要求網絡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絡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由此,我國絕大多數網絡用戶都與真實身份相關聯。然而,網絡暴力仍然客觀存在。
另一方面,“取快遞被造謠”案已證明,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公民或法人的姓名權、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等人身權益一旦受到侵害,受害者有權起訴,而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與此同時,法律體系也逐步完善。2014年出臺《關于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17年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2020年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2年初公示《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各部法律規章均對網絡中的人身權益保障標準與懲處辦法做出了明確規定。
既然身份可溯且有法可依,為何網絡暴力仍普遍存在?回答這一問題,有必要深入觀察網絡暴力的內容、形成機制,以及參與者面貌。
何為網絡暴力?
在網絡暴力中,違法行為可能只占一小部分。大部分參與者僅僅是轉發了一條內容未經核實的信息,或是發表過幾句評論。然而,這樣的行為積累起來,足以給受害者帶來巨大的身心壓力。唯有檢視網絡暴力的發展過程,才能看到其全貌。
2021年夏,上海街頭。澎湃新聞記者 周平浪 圖
2021年,華中師范大學新聞傳播學院李睿思等人在名為《“正義感”下的網絡獵巫——以成都電子科技大學雙語iPad失物招領事件為例》的論文中,對比分析多個網絡暴力案例的共同之處,從傳播學角度,描繪了大規模網絡暴力的形成路徑。基于該論文內容,筆者梳理如下:
第一步:鎖定真實人物——網絡暴力的起始素材通常是一段虛構或半真半假的“故事”,但都會關聯到真實的人物姓名、照片或視頻資料。通過引入真實人物,“故事”的可信度大大提升,更易引發強烈的公眾情緒。隨后,真實人物將成為公眾發泄情緒的“靶子”,也就是網絡暴力的受害者。
第二步:迎合刻板印象,分析、臆想真實人物的言論和行為——在網絡傳播中,信息往往是碎片化的。網絡暴力的制造者僅需一段文字、幾張照片,便可將受害者刻畫為道德低下的角色。而刻板印象一旦形成,受害者往往陷入百口莫辯的境地。
第三步:結合社會敏感話題,輸出情緒和觀點——在具有高敏感度的社會議題中,一旦有人公然做出違背公序良俗的行為,很容易引發社會公眾的情緒反饋。其形式既可能是謾罵、侮辱、譏諷,也可能是分析、批評、建議。而由于敏感話題和情緒具有大規模傳播的屬性,往往會引發媒體從業人員的追隨,而在速度為先的網絡時代,對于事實的核查經常被忽略,由此導致謠言散播的不幸結果,進一步加深了受害者的刻板印象。
第四步:負面信息傳遞至受害者。“取快遞被造謠”案的受害者說:“一個在國外的朋友看到了捏造的傳播內容,把我臭罵了一通……”其他網絡暴力的受害者同樣通過短信、私信、論壇跟帖等渠道,得到大量負面評論。至此,網絡暴力已經完成。對受害者而言,社會公眾乃至自己的朋友,寧可聽信網絡謠言,也不信任自己的品質,這一現象必然動搖其對社會、對他人的信任。當信任被瓦解,絕望可能使受害者做出無法挽回的決定。
2022年1月,上海街頭的學生。澎湃新聞記者 周平浪 圖
網絡暴力的管理機制
基于網絡暴力形成的完整鏈條,現有的管理機制主要采取兩條路徑。第一條路徑以加強信息監管為核心,包括加強審核制度、屏蔽違禁詞匯與內容、限制違法信息的發送等。第二類以加強人員監管為核心,包括對違法犯罪分子和不當言行用戶的處罰。在筆者看來,兩種路徑目前都存在一定瓶頸。
內容監管的瓶頸,在于滯后性和依賴性。其中,滯后性體現在:大多數網絡暴力在司法部門介入前已經完成。例如,在劉學州事件中,1200余位微博用戶對其發送私信,轉發、評論其負面新聞者不計其數。盡管隨后網絡暴力被停止,參與網絡暴力者被制裁,但傷害已造成,甚至形成無法挽回的惡果。依賴性體現在:內容監管效果嚴重依賴于網絡運營者的執法意識與能力。在網絡信息量極大、傳播逐步形成繭房的當下,進入公眾視野的網絡暴力現象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由于上述瓶頸存在,內容監管僅能對已經發生、發現的網絡暴力進行后續處理,難以從成因上遏制網絡暴力發生。
人員懲處的瓶頸在于,大多數網絡暴力參與者并不違法。具體來說,網絡暴力通常存在三類參與者:發起者、惡性的參與者、一般的參與者。其中,發起者針對真實人物,進行造謠誹謗、泄露隱私信息;惡性的參與者,傳播受害者隱私信息,對受害者進行人身攻擊(如謾罵、侮辱、威脅等);一般參與者,只傳播未經證實的信息,表達批判的觀點。而數量最為巨大的一般參與者,實際是在履行憲法賦予公民的監督權。由于公眾得到的信息往往是碎片化的、不對稱的,輿論很容易被未經核實的信息誤導,難以避免網絡暴力的后果。但同樣的過程,也有可能突破權力的壁壘、揭發隱藏的罪行。因此,公民參與社會輿論監督不僅是實現社會公正的必經之途,也是言論自由的重要表現。如果為了規避網絡暴力發生,而限制公眾參與社會話題討論,不利于實現社會公正。
公共生活的道德調節機制
社會輿論監督的行為無法靠法律來制裁、不應被網絡管理手段制約,那么一旦出現問題,該如何被糾正?
答案在于社會道德的調節機制。現實生活中,道德調節機制無處不在,約束著人們的言行舉止、糾正著各個方向的行為偏差。然而在網絡中,同樣的調節機制似乎失靈。網絡暴力的參與者,既無法及時發現自己的行為問題,真相“反轉”后又往往缺乏反思,急不可耐投入下一輪網絡暴力中,仿佛失憶一般。而仔細觀察其過程,不難發現,這樣的“失憶”之所以發生,恰恰因為網絡服務整體上熱衷于消除記憶。
2021年8月,上海弄堂住家,墻上的痕跡。澎湃新聞記者 周平浪 圖
舉例來說,劉學州事件發生后,微博對40個發出過人身攻擊私信的用戶進行禁言,而這40個用戶完全可以注銷賬號、重新注冊。至于更多參與過相關討論的用戶,只要將自己的發言記錄刪除,便可銷聲匿跡。既然行為記錄都不存在,又何談正視錯誤、反思糾正?不論網絡運營者的“刪帖”“屏蔽”,還是網絡用戶的“刪除”“銷戶”,都在通過抹除記錄,破解個體行為的連貫性。一旦連貫性被消除,個人便無需對過去、現在和未來承擔任何責任,道德調節機制自然失效。過于輕易地“消除”錯誤,恰恰為制造新的錯誤埋下伏筆。
這種隨意修改言行記錄的態度、對待不同聲音的粗暴處理態度,不僅營造了不負責任的發言環境,還加強了信息繭房、固化了人群割裂。反過來,倘若網絡用戶和運營者停止“消除”行為,整個網絡的使用方式都可能發生變化。一方面,網絡用戶對自己發布的言論將更為慎重。另一方面,網絡運營者將采用更為公開的方式進行價值引導,而非將有爭議的觀點“屏蔽”了事。
舉例來說,針對疫情期間出現的“謠言”,政府部門以給謠言打標的方式,讓謠言曝光在公眾面前,起到了“好草驅逐劣草”的引導效果。與此類似,一些熱門短視頻網站逐步上線“提醒標識”功能,對合法范圍內有爭議的內容、涉嫌迷信或煙酒不良嗜好的內容,加蓋“提醒標識”。這樣的做法,既尊重內容發布者的言論自由,又尊重閱讀者的知情權,同時發揮出引導社會價值觀的作用。比起直接“刪帖”“禁言”來說,可謂一種進步。
被標記的不實信息。圖片來自網絡。
網絡運營者和用戶共同扭轉熱衷“消除”記憶的行為方式,才能讓道德調節機制在網絡中發揮作用。不僅如此,伴隨著更多元、更負責的聲音出現在網絡中,不同人群之間的相互理解可能加深,從根本上瓦解網絡暴力的成因。
舉例來說,2008年,豆瓣“父母皆禍害”小組成立,因其名稱“大逆不道”,引發眾多社會爭議。然而,接下來的十年間,小組逐步聚集起十二萬名成員,發帖指出原生家庭存在的問題。伴隨成員的持續發聲,家庭教育問題的嚴重性逐步得到社會正視。2021年初,北京大學心理學博士、精神科醫生徐凱文撰文稱《“空心病”正在毀掉一代年輕人》,從專業角度闡述家庭教育環境亟待改善。2021年底,《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正式發布,引導全社會注重家庭、家教、家風,增進家庭幸福與社會和諧。從乍聽起來刺耳的聲音,到社會觀念的進步,經歷了十幾年的時間。
有記憶的互聯網
回到一開始的問題,元宇宙時代,還會有網絡暴力嗎?我想,關鍵在于,互聯網是否有記憶。有記憶的互聯網,意味著更加有跡可循的違法犯罪記錄,意味著更加自律、有責任感的行為方式,意味著不隨便消除任何聲音,意味著更加公開透明的討論機制。
伴隨著技術進步,同一個人擁有的不同網絡賬戶,可能會彼此關聯,形成連貫、完整的網絡言行記錄,讓個體在網絡中的形象,也能豐滿、立體起來,從而破除片言只語帶來的刻板印象。如果能做到這一點,就算無法完全杜絕網絡暴力,也一定可以將其傷害降至最小。這樣的線上社區,無論在4G、5G還是元宇宙的時代,都是值得期待的。
(作者王虹光系城市規劃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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