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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報評107篇論文被撤稿:沒有真實,所有科學俱為謊言
在波瀾壯闊的水面投入107顆石子,將會發生什么?
4月20日,施普林格·自然出版集團發表聲明,宣布撤回旗下《腫瘤生物學》期刊107篇發表于2012年至2015年的論文。這些論文全部來自中國作者,撤稿原因是同行評議造假。
相比于近年來中國科研取得的成就,107篇被撤稿的論文或許只能算是微小的石子。可是,當這107顆微小的石子投入浩浩蕩蕩的洪流,激起的水花絕不容輕視。524名醫生,119家高校和醫院,這是涉及中國學者人數最多的一次集體撤稿。雖然出版集團對媒體表示,撤稿不會造成今后對中國科學家的投稿采用更為嚴格的流程,但還是有人擔心中國科研工作者的國際聲譽因此受創——中國科學家的投稿或許會被預設為有問題而加大核查力度,延長投稿周期。甚至相關學術機構也會因此受到影響。
科學從來都是踩在前人肩膀上進步的。看起來再微不足道的論文,也都將匯入科學發展的大潮,共同推進人類進步。旨在預防不良學術成果產生的同行評議,是建立可靠的研究和知識體系的關鍵,阻止大量的污泥濁水混入科學的清流。如今,被撤稿論文作者借助的“第三方”中介機構提供的虛假評議,正在沖擊這條防線。
因此,這些微小的石子并不是科學發展洪流中的小插曲,它們在源頭上損害了學術誠信,這種誠信是同行評議制度建立的基礎,也是科學共同體的基石之一。若無真實,所有科學俱為謊言。
更可怕的是,類似的雜質不時隨著發展的大潮浮現。2015年3月,英國現代生物出版集團宣布撤銷旗下12種期刊的43篇論文,其中41篇來自中國。當年10月,愛思唯爾撤銷旗下5本雜志中的9篇論文,全部來自中國。僅在2015年到2016年間,幾大國際出版集團的4批集中撤稿中,涉及中國作者的論文就有117篇。其中,23篇標注得到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資助,另有5篇被列入已獲得資助的項目申請書。
由此而被損害的學術公信力,已經到了必須受到重視的地步。
107篇被撤稿的論文,涉及許多中國名校或醫院。有人認為,僵化的評審制度是早已埋下的導火索。職稱評審與論文發表數量掛鉤,在一線疲于奔命的醫生無暇寫論文,提供潤色甚至代發服務的“第三方”中介機構就成了不可避免的捷徑。
這樣的現實不容回避。2015年2月,某家醫學行業網站在約2000名三甲醫院醫生中進行的問卷調查顯示,超過半數的醫生表示,在中級職稱的評定中需要發表在核心期刊上的論文;其中23.55%的醫生表示,需要2篇論文發表在核心期刊上。而到了副高級職稱的評定中,18.41%的醫生表示必須發表SCI 論文。
制度的缺陷并不足以成為不端行為的借口。推動制度完善需要理性的聲音、合理化的建議,尋求快捷的刊發論文渠道,只能算作利益誘惑下對現實的妥協。在由公共財政支撐的科研體系中,用粗制濫造的論文換取更高的職稱,更多的項目資源,是科學戰場上的一次退敗,犧牲的是全體納稅人的利益。
如今,曾被視為藩籬的職稱評定制度正在松動。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2015年兩會參加審議時就表示,縣以下醫院多拿論文評定職稱,是“搞花架子”。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今年印發了《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要求合理設置職稱評審中的論文和科研成果條件,不將論文作為評價應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條件。
此時,我們更需要考慮,那些損害學術公信力的論文,是否會隨著職稱評定制度的變化而銷聲匿跡?
2015年中國作者被集中撤稿后,中國科協就重申了“不由‘第三方’代寫論文,不由‘第三方’代投論文,不由‘第三方’對論文內容進行修改,不提供虛假同行評審人信息,不違反論文署名規范”的五不行為準則。對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的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還進行了集體通報,追回相關項目的科研經費,同時也勒令取消其5年基金項目申請資格。但是,鮮見涉事作者受到進一步處罰。對于論文代投和論文買賣,也缺乏明確法律規定。曾有報道稱,一些撤稿事件的作者不僅沒有被處罰,還在這一事件發生后,仍被評選為當地的“優秀青年”。
相比于不端行為造成的負面影響,這樣的處罰過于輕松。公信力的恢復和重建,既要靠學術共同體的自覺,也要靠明確的罰則來劃定邊界。
這樣的要求或許嚴苛,但科學家理應有更高的操守。在中國百余年的變遷中,“德先生”和“賽先生”始終是國人追求的主題,是推動中國現代化的兩個相輔相成的車輪。代表科學的“賽先生”并非只有科研成果和技術改良,科學精神也應是題中之意。若學術公信力從源頭消失,科學精神從何談起?
沒有真實,所有科學俱為謊言;沒有科學,所有未來皆為虛幻。
(原標題:沒有真實,所有科學俱為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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