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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盧氏縣人民法院4月21日通報,2017年4月19日,河南法制報一篇題為《采了3株“野草” 男子獲刑3年》的報道受到多家媒體及眾多網友關注。我院對此高度重視,目前正在組織有關人員對案件的相關問題進行研究。我們將以嚴肅認真的態度依法妥善處理,回應社會關切。感謝社會各界對我院工作的監督和支持。(盧氏縣人民法院)
(原題為《盧氏縣人民法院關于對秦某某非法采挖蕙蘭一案的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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