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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后67只“大老虎”領刑:12人無期9人涉案金額過億
人民網北京4月21日電 20日,中臺辦、國臺辦原副主任龔清概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至此,據公開報道統計,2017年以來我國黨政系統已有12名原省部級及以上官員領刑,而十八大以來獲刑的落馬“大老虎”人數增至67名。
梳理可見,十八大以來領刑的原高級官員中,趙黎平被判處死刑,白恩培和朱明國被判處死緩;王素毅、劉鐵男、萬慶良等12人被判處無期徒刑。而他們中至少有9人受賄金額過億,另有47人涉案金額超千萬元。
12人被判無期 僅5人刑期10年以下
2014年7月,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王素毅獲無期徒刑,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王素毅成為十八大后首個被判無期的原省部級官員。同年12月,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劉鐵男受賄案公開宣判,其因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2015年落馬高官中,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中央政法委原書記周永康1人獲無期徒刑。2016年共有7名“大老虎”被判處無期徒刑,分別是:全國政協原副主席、中共中央統戰部原部長令計劃,中央軍委原副主席郭伯雄,廣東省委原常委、廣州市委原書記萬慶良,中國科協原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申維辰,海南省原副省長譚力,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金道銘,山西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長杜善學。2017年1、2月間,全國政協原副主席蘇榮和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奚曉明先后被判處無期徒刑。
2016年10月9日,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白恩培被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成為十八大以來“大老虎”被判死刑的第一人。同年11月11日,廣東省政協原主席朱明國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故意殺人、受賄、非法持有槍支、彈藥、非法儲存爆炸物案同日宣判,兩人分別被判處死緩、死刑。
除上述被判死刑、死緩和無期徒刑的15人外,67名獲刑“大老虎”中,僅有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環境保護部原副部長張力軍,河北省委原常委、組織部部長梁濱,太原市委原書記陳川平,國家行政學院原副院長何家成等5人刑期低于10年。其余47人則分別領刑11年至20年。
9人涉案金額過億 8成涉案金額超千萬元
梳理發現,十八大以來被判刑的“大老虎”中至少有9人受賄金額過億。其中受賄金額最高的是上文提過的白恩培,經審理查明,白恩培利用職務便利,直接或者通過其妻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46764511億元,白恩培還有巨額財產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不能說明來源。2016年10月,白恩培因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被決定執行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2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貪污金額僅次于白恩培的獲刑“大老虎”是廣東省政協原主席朱明國,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4億余元,并對折合人民幣9104.9萬余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排在朱明國之后的依次是蘇榮涉案金額近2億;山西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長杜善學,涉案1.7億;河北省委原常委、秘書長景春華涉案1.4億;周永康受賄1.29億余元;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金道銘受賄1.23億余元;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奚曉明受賄1.14億余元;以及廣東省委原常委、廣州市委原書記萬慶良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1億余元。
在上述9名“億元級”巨貪之下,另有47名領刑的“大老虎”涉案金額超千萬元,再除去受賄金額不詳的郭伯雄,僅有9人涉案金額在千萬以下。亦即,十八大以來領刑的67名高官超8成涉案金額在千萬元以上。他們中唯一不涉及受賄罪名的是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其以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原題為《十八大以來67名"大老虎"已領刑 12人獲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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