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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兩萬公斤魚苗放流淀山湖,放生不等同于放流或危害生態環境
19500公斤魚苗在淀山湖放流。
“放流不同于放生。放流經過科學評估,放生太隨意,有時不但救不了魚,甚至還危害水生環境。”上海市漁政監督管理處副處長田芝清說道。
4月20日10時,上海市農業委員會與青浦區人民政府在淀山湖聯合舉辦2017年淀山湖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動,活動由上海市漁政監督管理處和青浦區農業委員會共同承辦,社會各界代表約100人作為志愿者參與放流。
4月20日,上海青浦淀山湖,工作人員在投放魚苗。本文圖片 澎湃新聞記者 賴鑫琳當天,共放流鰱鳙魚6000公斤,鯉魚5000公斤,鯽魚8500公斤,體長10厘米左右,均為一齡魚種。
淀山湖是上海重點水源保護區,也是周邊漁民的傳統作業場所,湖區漁業是漁民家庭經濟收入的主要來源。
放流分為陸上放流區和水上放流區,陸上是通過在岸邊設置的滑坡放流,有效減少放流過程對魚體可能造成的損害;在水上采用2艘活水船放流,有效保障運輸過程苗種的存活率。
兩名學生志愿者聯手在放流魚苗。那么,為什么選擇在這個時間放流呢?
每年2月16日—5月16日,是上海市內陸水域和黃浦江為期三個月的禁漁期,選擇在此期間放流,在保護的同時主動修復水生生物資源,并確保放流的魚種有充分的休養生息時間,野外存活率大大提高。
今年禁漁期開始后,上海市漁政處已在淀山湖實施多次放流,共放流各類魚種200多萬尾。根據2017年增殖放流計劃,上海市漁政處全年將在淀山湖放流各類魚種、夏片約2500萬尾,放流品種包括鰱魚、鳙魚、翹嘴鲌(俗稱“白水魚”)、花?(俗稱“雞骨郎”)、黃顙魚(俗稱“昂刺魚”)、日本沼蝦(即“本地青蝦”)、 長春鳊、細鱗鲴、三角帆蚌等16種。
所有放流種類、數量、規格、時間和地點均經上海市水產原種和良種審定委員會論證通過,并在放流前進行嚴格的種質鑒定、藥殘檢測及疫病檢疫,確保放流效果及水域生態安全。
漁政部門工作人員在向淀山湖投放魚苗。上海市農委透露,增殖放流的效果,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可以補充和恢復水生生物資源種群,修復漁業種群結構,維護生物的多樣性。例如通過增殖放流一些瀕危物種如松江鱸,可以增加它在自然水域中的數量,從而起到對瀕危物種的保護作用。
二是可以改善水質和水域生態環境。例如通過放流鰱、鳙等濾食性的品種,能大量濾食水中的藻類和浮游生物,從而達到凈化和改善水質的目的,發揮抑制藍藻爆發的作用。
三是促進漁業增效,實現漁民增收。放流的魚苗一般是小規格的夏片或一齡魚種,放流之后過一段時間,合法捕撈漁民的漁獲效益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四是增殖放流具有很好的社會效益。
但是,放流并不是放生。甚至可以說,一個是行善,一個從行善出發,卻作了惡。
工作人員向淀山湖投放魚苗。田芝清介紹,近年來,市民和社會團體自發組織放流(“放生”)活動的情況不斷增多。然而不科學、不規范的放生,反而給生態環境造成負面影響。
比如有的市民放生外來種如巴西龜、牛蛙、清道夫等,可能打破本地原有的生態平衡,放生雜交種如錦鯉、異育銀鯽等,可能造成自然水域魚類基因混雜、本地種退化,放生兇猛魚類如黑魚、雀鱔等,可能破壞原有的生物鏈,影響其他魚類的生存。
志愿者聯手放流魚苗。此外,選擇的水域不適合放生魚類的生存、放生時間不合適、苗種質量不符合要求、放生方式不科學等,都會造成放生魚類的死亡。
目前,在蘇州河、黃浦江、朱家角水域,都發現成規模的放生。甚至曾有人將一批蛇放入吳淞口,蛇拼命游往岸邊,沒東西攀附,只能活活淹死。
上海市農委鄭重提醒廣大市民,民間自行開展的放流(“放生”)行為,也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堅持科學放流、規范放流,合理選擇放流品種,嚴禁將外來種、轉基因種、雜交種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態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種(如兇猛魚類)放入自然水域,共同維護水域生態安全和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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