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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教育報:“職業跳槽教授”手法同“炒房”,只為逐利謀官
有媒體報道說,某些在職場上比較搶手的教授,每隔三五年就換一所院校,聘期一結束,立馬大抬身價,學校不答應就跳槽走人。這種被譏之為“職業跳槽教授”的“杰出人才”,流動的主要目的是逐利和謀官,流動一次就抬一次身價,其“跳槽”手法和時下的“炒房”并無二致。
“職業跳槽教授”的出現,折射的是高校人才流動的無序狀態。“雙一流”建設背景下的人才爭奪白熱化,狹隘的人才觀和急功近利的心態更為頭頂各種杰出人才帽子的人提供了現成條件。人才流動暴露出的問題,如果不能倒逼相關制度規范的不斷完善,那么,隨著高校學位點評估的啟動,這種“炒房式”跳槽的現象恐怕會更多,這對剛剛開始的“雙一流”建設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著實令人擔憂。
跳一次槽抬一次身價,把逐利謀官視為“價格發現”的過程,遵循的正是典型的市場法則。杰出人才在流動中不斷自抬身價,反映的是智力資本通過市場參與分配逐利的沖動,已經開始滲透到大學校園中來,其表現就是部分杰出人才,希望用市場法則主導大學校園里的利益分配。有一點必須指明,杰出人才以技術或其他智力成果為資本參與市場分配,遵循的是市場邏輯,但在大學校園里,利益分配格局是在學術導向下形成的,不可能完全以市場法則行事。可能會有人拿自己的學術水平和資歷,和那些與己相當的市場人士對比,在對比中確定自己的價碼,這無形中混淆了市場導向和學術導向的邊界。針對“雙一流”建設背景下人才流動的新情況,區分這個邊界,是制定和完善相應的制度規范時應該考量的因素。
個人可以追求利益,但任何利益最大化的可能性,都只能在基本國情的限定下得以實現。人才流動的預期收益不能簡單套用市場邏輯,也不能簡單和國外尤其是發達國家比。在我們這個發展中國家,脫離了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考慮自身利益,很可能會和大環境產生某種不協調。像有媒體描述的那樣,不否認在多數人老老實實“等紅燈”的時候,少數杰出人才能從天而降直接就殺到了“馬路對面”,現在也確實有這樣的機會,但這不應該成為普遍的人才流動模式,更不應該成為精英群體的價值追求。其實,不僅是高校的杰出人才,其他領域的社會精英,最終也只能在和民眾的共同奮斗、共同勞動中逐步實現自己的利益。何況以國內水準定義的“杰出”,還不等于國際水準定義的“杰出”,規范高校人才流動秩序,這個因素是否也得考量?
大學對社會的引領作用,包括價值觀和道德等層面的引領,主要是通過大學里的知識精英們實現的。大學里的杰出人才,是知識精英中的精英,雖然不必苛求其中的每個人都成為道德楷模,但希望他們具有基本的職業誠信并不為過。如果知識群體金字塔尖的杰出人才都敢把“跳槽”玩成“炒房”,引領社會固然是奢談,如此汲汲于逐利謀官的教授們,還能給一所大學、給自己的學生,留下值得追憶的精神財富嗎?
(原題為:《“跳槽”豈能像“炒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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