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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創板做市商機制八要點:百億凈資本、3年A級以上方可準入
科創板將迎來做市商機制。
1月7日,證監會發布《證券公司科創板股票做市交易業務試點規定(征求意見稿)》(簡稱《做市規定》),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證監會表示,與證券公司經紀、自營、承銷與保薦等業務相比,證券公司做市交易是一項新業務,對證券公司的內控、合規和風控等要求較高。因此,初期采用試點方式在科創板引入做市商機制,允許一些公司治理規范、內控機制健全、運營穩健、抗風險能力強的證券公司開展做市交易業務。
整體來看,《做市規定》主要包括做市商準入條件、準入程序、做市券源安排、內部管控、風險監測監控、監管執法等六個方面的內容。
澎湃新聞(www.6773257.com)記者梳理了《做市規定》的八大要點。
要點一:試點券商需滿足資本實力、合規風控能力等要求
按照《做市規定》,在具有證券自營業務資格、最近18個月凈資本等風險控制指標持續符合規定標準的基礎上,初期參與試點證券公司除具備完善的業務方案、專業人員、技術系統等條件外,還需滿足資本實力、合規風控能力方面的兩項條件:一是最近12個月凈資本持續不低于100億元;二是最近三年分類評級在A類A級(含)以上。
此外,相關高管和專業人員的業務經驗和執業經歷年限等具體要求擬由上海證券交易所在配套業務規則中明確。
要點二:申請展業須經上交所評估做市業務能力、證監會核準業務資格
在準入程序方面,《做市規定》設置了兩道關卡。
鑒于做市交易業務專業性強,對證券公司業務、系統、人員、風控等方面要求較高,《做市規定》要求對公司是否具備做市業務能力進行評估。
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評估測試后,符合條件的證券公司可向中國證監會提交相關做市交易業務申請材料,由中國證監會核準業務資格。
要點三:做市券源可使用自有股票、從中證金融借入的股票或其他有權處分的股票
證券公司可在二級市場買入股票作為做市券源。但《做市規定》也考慮到,集中大量買入會對個股價格產生擾動,甚至會對市場運行產生影響,且在二級市場買入還受到法律法規有關持股比例的限制。
為豐富做市券源,《做市規定》明確,證券公司開展科創板股票做市交易業務,可使用自有股票、從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借入的股票或其他有權處分的股票。
要點四:完善業務隔離制度,強化內部控制
做市交易業務與經紀、自營、資產管理等業務可能會有利益沖突,也可能會給做市商帶來一定風險。為此,《做市規定》對試點證券公司提出了嚴格要求。
具體而言,一是完善業務隔離制度,防止敏感信息不當流動,嚴防利益沖突;二是建立健全做市交易業務內部控制、決策流程、制衡機制,確保業務規范有序開展;三是加強做市交易業務管理,健全廉潔從業風險防控和反洗錢要求,防止利益輸送、內幕交易、市場操縱等違法違規行為。
要點五:試點券商需監控異常交易,做好突發預案
為落實主體責任,《做市規定》一方面要求證券公司建立健全異常交易監控機制,制定完善成交金額占比控制、反向交易金額占比和撤單占比監控、委托價格限制、股價異常波動處理等措施,防止對市場穩定造成影響。
另一方面,《做市規定》明確:證券公司應當建立健全科創板做市交易業務突發事件處理預案制度,妥善處理可能嚴重影響投資者利益和市場交易秩序的突發事件。
要點六:風險監測監控從嚴要求,原則上科創板做市持股不超過5%
《做市規定》明確,證券公司應當將科創板股票做市交易業務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建立健全科創板股票做市交易業務內部控制制度、報價決策與授權機制、操作流程,完善風險監測指標,做好業務風險防控,確保做市交易業務規范有序開展。
另外依據《做市規定》,證券公司應當按照《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參照自營持有股票的標準,計算、填報科創板股票做市交易業務相關風險控制指標。原則上科創板做市持股不超過5%,具體由上海證券交易所在具體業務規則中明確。
要點七:分月度、季度、年度進行信息報送
按照《做市規定》證券公司應當向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上海證券交易所履行三大信息報送義務:一是科創板股票做市交易業務月度報告和季度壓力測試報告;二是科創板股票做市交易業務年度評估報告;三是中國證監會根據審慎監管原則要求報送的其他材料。
要點八:違法違規展業將被采取監管措施和行政處罰,或被實施自律管理
《做市規定》明確,證券公司及其相關人員在做市交易中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依法采取監管措施和行政處罰,并授權上海證券交易所制定業務規則,依法對證券做市交易業務實施自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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