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江西率先為革命文物立法,將相關工作納入政府年度考評
12月29日,記者從江西省政府新聞發布會獲悉,全國首部明確以革命文物為立法對象的省級地方性法規《江西省革命文物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據了解,江西現存不可移動革命文物有2960處,可移動革命文物43650件/套,87個縣(市、區)被列入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片區分縣名單,普查登記紅色標語過萬條。該《條例》共有六章五十條,內容結合江西實際,立足解決短板問題,對江西行政區域內革命文物的調查認定、保護管理、傳承運用以及相關工作開展進行全面規范,為保護好、管理好、運用好江西省革命文物保護提供法律保障。
《條例》明確規定從2022年1月1日起,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門牽頭建立革命文物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成立革命文物專家委員會。《條例》規定要建立革命文物名錄保護制度,由江西省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門統一編制,并分批次向社會公布。對列入名錄的革命文物按照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實行分級分類保護。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門負責制作不可移動革命文物保護標識,建立完善革命文物定期檢查制度,及時掌握革命文物保存狀況。
《條例》還將革命文物相關工作納入政府年度考核評價體系和精神文明創建考核評價體系;建立革命文物工作督查制度,實行督辦、約談;嚴格法律責任,細化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革命文物保護管理責任人違法法律責任等。
“今后江西省政府將依法對設區的市、縣政府履職情況進行督查,對因保護不力造成革命文物嚴重損壞或者重大安全隱患的,可以約談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負責人,檢察機關依法在革命文物保護工作中開展公益訴訟。”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廳革命文物處處長王琴紅說。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