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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近四成被訪者愿意孩子隨母姓
“關于子女姓氏,近四成被訪者愿意孩子隨母姓,男女比例分別比2010年提高7.2和2.2個百分點。在財產繼承問題上,71.3%的被訪者認為,如果兒女都盡到贍養義務,應該平均繼承父母的財產。”
日前,第四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開工作交流會,發布主要數據情況。調查顯示,公眾關于子女姓氏和財產繼承的傳統觀念進一步發生轉變。
第四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是繼1990年、2000年、2010年三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后,由全國婦聯和國家統計局聯合組織實施的又一次全國規模的重要國情、婦情調查。
調查采用三階段概率比例抽樣(PPS)方法抽取社區和個人樣本,樣本涵蓋中國大陸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共回收18-64周歲中國籍男女公民個人有效問卷30000份,城鎮和農村社區問卷各1000份。國家統計局此前曾介紹,個人問卷的設計樣本量30000戶(人),其中城鄉、男女兩性人口各占一半。個人問卷調查內容包括被訪者基本信息及教育、經濟、社會保障、參政、婚姻家庭、健康、生活方式、法律認知與人權、性別觀念與態度等9個領域。
在公眾法治意識和性別平等觀念方面,調查顯示,八成左右被訪者知曉婦女權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繼承法,知道有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比例為85.3%。大多數被訪者對歧視和限制女性的違法行為有正確認知,認為“要求女職工工作幾年內不能生孩子”“因結婚/懷孕/生育而被解雇”屬于違法行為的比例分別為70.4%和75.9%,認為“因性別而不被錄用或晉升”“男女同工不同酬”屬于違法行為的比例分別為66.1%和63.2%。
另外,95.4%的被訪者認同“有一份有收入的工作對女人很重要”。不贊同“男人應該以社會為主,女人應該以家庭為主”的男女比例分別為50.9%、58.3%,比2010年分別提高14和14.7個百分點;其中35歲以下女性中有八成表示不贊同。
被訪者中認同“男人應該兼顧家庭和工作”的比例為93.3%。八成以上被訪者不贊同“照料孩子只是母親的責任”,其中35歲以下女性這一比例為94.6%。近七成被訪者不贊同“在家里妻子應該順從丈夫”,其中35歲以下女性比例達87.3%。不贊同“女生不適合學理工科”的女性比例為77.9%,男性為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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