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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考古記 | 從武太墓看唐代職官體系及爵位制度
武太出身官宦家庭,唐武周時期曾擔任過皇帝近侍及唐昌縣令等職務。其墓葬發現于陜西西安高陵區,發掘出土的墓志對于武太生平職位、唐代職官體系及爵位制度等方面的研究均有重要意義。
一、概況
唐武太墓位于西安市高陵區崇皇鄉桑軍路北段東側,于2014年在西部物流項目建設用地進行考古工作時被發現。武太墓平面形狀呈“甲”字形,由墓道、過洞、天井、甬道、墓室組成,總長度為22.80米。長斜坡墓道朝南,過洞有4個,頂部呈圓拱形,在第二、第三過洞下的東西兩壁各有2個壁龕;天井4個,平面呈長方形。過洞及天井兩壁可見殘留白灰面,應有壁畫,可惜幾乎全部脫落。墓室為磚砌,葬具及遺骨均已不存在。
二、主要發現
因遭盜擾,僅發現遺物15件,其中陶俑13件,分別出土于第二過洞下東西兩側的壁龕內,此外甬道內還出土瓷碗1件(M1∶14)。(圖一)重要收獲是在甬道北側靠近墓室處發現墓志一盒,根據墓志內容判斷墓主為武周時期唐昌縣令武太。
陶俑均為泥質紅陶騎馬俑,有男、女俑兩種,多殘缺。俑、馬的四肢及底板分范模制,然后粘接成一體。四肢內有圓形鐵筋支撐。(圖二)騎馬女俑,可復原5件。標本M1∶2,俑頭梳單刀半翻髻,面頰圓潤,鳳眼細眉,高鼻小翼,小嘴緊抿。上身穿圓領窄袖襦衫,頸圍帔帛,著高腰齊胸曳地長裙,內穿窄筒褲,腳穿尖首平底履。右臂下垂置于腹側,左臂下垂曲肘,手握拳抱于胸前,端坐于馬鞍上。馬通體施紅彩,粗長頸斜上挺,馬面瘦削,棱角分明。兩耳上聳,額前劉海八字形分開,眉骨高凸,菱角形雙眼圓睜,頸上剪半鬃。馬體肥厚臀圓,扁長尾微上翹,四腿細長,四蹄敦厚,直立于長方形托板上。橋型馬鞍,鞍下襯有圓角方形鞍韉,鞍韉為黑色。通高35.6厘米,馬長24.8厘米。(圖三,1)騎馬男俑,可復原4件。標本M1∶6,俑頭戴黑色幞頭,面頰圓潤,高鼻。上身穿紅色斜領窄袖襦衫,雙手合抱于腹部下部,下身穿窄筒褲,腳穿尖首平底履,端坐于馬鞍之上。馬與標本M1∶2相似。通高33厘米,馬長26厘米。(圖三,2)
墓志為青石質,方形,志石邊長54厘米,厚9厘米,志蓋方形盝頂,厚8厘米。志文陰刻共30行,每行30字,共1071字,有方界格。墓志蓋面陰刻篆書“大唐故武君墓志之銘”九字。墓志蓋頂面四周、四剎及志石四側均減地線刻纏枝忍冬紋飾。(圖四)
三、墓志考釋
墓志是本次發掘較為重要的收獲。以下就圍繞墓志錄文,對墓主生平世系、卒葬地等進行分析,并對唐代官制、勛制做一深入探討。(錄文中□表示殘損或不可識讀的字,〔〕表示推測出來的字,/表示轉行)
(一) 墓志錄文
唐故朝請大夫彭州唐昌縣令柱國公士武君墓志
太中大夫前銀州刺史修文館學士□□□□山郡開國公吳延陵撰/
君諱太,字良,太原人也。其先出自沛國竹邑,后徙居太原晉陽。梁鄒開其茂緒,/景亳肇其華基。昔伯南底積,寔魏日之名卿;公夏肆勤,為晉朝之冠族。君曾祖/邕,隨任上開府、齊郡太守、竹邑縣開國男。祖舉,皇太原元從,起自丞相府功曹/參軍事,加朝散大夫、郿縣令、涇州長史、右衛郎將、安東都護、晉陽郡開國公。父/模,皇宣威將軍、左武衛中郎將、上柱國、太原郡開國公、建安道大總管。并識度/深遠,器局高明,稟慶英靈,資和毓量。歧嶷之操,發自髫年,賈勇之風,彰于冠歲。/或寄隆雄轂,或任重爪牙,并才藝先達,位鮮當日。君摛靈兵瀆,吐耀星辰。地望/琳瑯,即銀黃而兼紫綬;英才拔俗,峙孔刃而擢嵇松。有叔度之洪才,負泉明之/雅量。觀鸚韞思,文未慚于正平;聚螢成學,識自超于車胤。重以心神曠朗,器宇/淹通,川兵凜其神才,詩禮修于閫閾。遂上元二年充□□孝敬皇帝挽郎。名行/早彰,才德久著,朝趨鳳輦,夕侍龍車。爰以良家之資,允洽材官之選。至垂拱元/年四月十二日,授晉州參軍。孝唯天稟,言必合章,廉慎居懷,恭謙表志。至載〔初〕/元年五月十八日,授通直郎,行左玉鈐衛兵曹。體質端秀,器識高深,溫雅□□,/剛柔挺質,恩流于下庶,義洽于友朋。至如意元年,差攝羽林錄事。立身謹愨,操/履端凝,吏畏其威,人思其德。其年五月十二日,加朝請[1]議郎、殿中省尚衣局直,/并公士爵一級。當官清肅,處事嚴明,息以恤孤,威而馭黠。屏權豪之路,杜請謁/之門。至天冊萬歲元年九月,簡充拜南郊輦腳。事畢,加勛至上護軍。至萬歲通/天元年,重充封神岳輦腳,授朝散大夫、彭州唐昌縣令。萬歲登封元年三月,至/職。牽絲三蜀,流惠化于一同;制錦二江,扇仁風于百里。韋弦折衷,寬猛相資,霞/泛雙流,動文江之春色;花明一縣,開蜀塞之年光。玉宇繁華,吏人于焉愛敬;彭/門隩壤,府庭所以肅清。街衢歌善政之謠,行路頌來暮之響。至圣歷元年四月,/加朝請大夫,勛至柱國。大足元年,秩滿,旋車屆路,歸望鄉關,臥轍涕流,攀轅灑/泣。束馬之途將遠,沉犀之浦漸遙,吏人興三異之談,朝野闡四知之美也。已長安/四年五月五日終于洛邑,君春秋五十有二。乃假葬于洛城之南奧,以神龍二/年歲次景午十一月二日,將反葬于高陵縣高陸原,之禮也。將恐海變陵移,洲/遷谷徙,刻石泉扃之下,用彰愨范之詞。其銘曰:/
早閑于藝,少悮于機。名聞朝野,位處牽絲。情存兩寶,心慎四知。蝗皆出境,珠悉/奔歸。人歌來暮,路不拾遺。悲焉盛德,永奄泉扉。黃泉寂寂,白日沉沉。云生隴暗,/霧起塋深。柏蕭條而蓊郁,松偃蓋而聳森。望孤云而讬志,瞻晚日以賞心。痛哉/兮永謝,俄成兮古今。(圖五)
(二) 墓主生平世系及相關考釋
1.墓主姓武,名太,字良,家族祖籍沛國,后移居太原,四代為官。其曾祖武邕為齊郡太守,授竹邑縣開國男。祖父武舉為丞相府功曹參軍事,曾任郿縣令、涇州長史、右衛郎將、安東都護,加朝散大夫,授晉陽郡開國公。父親武模為宣威將軍,左武衛中郎將,授上柱國,太原郡開國公。武太出生于高宗時期(653年),去世于長安四年(704年)。年青時進宮充當“挽郎”,其后先后擔任過晉州參軍、左玉鈐衛兵曹、羽林錄事、尚衣局直,直至唐昌縣令。其任職及升遷過程很好地體現了唐代官宦子弟入仕及升遷的過程。
2.挽郎入仕。墓志記載武太于上元二年(675年)“充孝敬皇帝挽郎”,挽郎是為去世皇帝、后妃或太子牽引靈柩并唱挽歌之人,多以貴族官僚子弟為之,唐代不少高官如姚崇、韋皋都是挽郎出身。上元二年恰逢太子李弘去世,高宗破例追封為皇帝,謚號“孝敬”,與墓志記載相符,武太時年22歲。此后垂拱元年(685年)武太授晉州參軍,其間共10年,墓志記載“朝趨鳳輦,夕侍龍車”,即武太后來擔任皇帝身邊隨車侍衛,應屬親衛、翊衛與勛衛的其中一員。在唐代,以挽郎、三衛入仕,是官員后代任職的一個重要渠道,且優劣不等,“有唐已來,出身入仕者,著令有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書算。其次以流外入流。若以門資入仕,則先授親勛翊衛”[2]。《新唐書·魏玄同傳》:“今貴戚子弟一皆早仕,弘文、崇賢、千牛、輦腳之類,程較既淺,技能亦薄,而門閥有素,資望自高。……又勛官、三衛、流外之屬,不待州縣之舉,直取書判,非先德后言之誼。”[3]挽郎、輦腳等在唐代本身就是除了科舉、軍功以外官宦子弟進入仕途最重要的一種途徑,武太成為挽郎和侍衛也是承其父輩之功。
唐六典記載:“擇其資蔭高者為親衛,取三品以上子、二品以上孫為之。其次者為勛衛及率府之親衛,四品子、三品孫、二品以上之曾孫為之。又次者為翊衛及率府之勛衛,四品孫、職事五品子、孫。三品曾孫、若勛官三品有封者及國公之子為之。……凡三衛皆限年二十一以上。”[4]皇帝身邊親衛需父親官職為三品,或祖父為二品,武太祖父為右衛郎將,為五品。父親為左武衛中郎將,為正四品下。因此武太所屬應為勛衛或翊衛,其祖父及父親曾任右衛郎將及左武衛中郎將,均為統領宿衛官職。右衛為宿衛較高級別,“凡大朝會……,為左、右廂之儀仗。……皆坐于東、西廊下。若御坐正殿,則立于兩階之次”[5]。左武衛則位列左右衛及左右驍衛之后。因此,武太能夠成為侍衛必定與其長輩任職有關。
3.考核升遷。武太于垂拱元年(685年)四月十二日授晉州參軍。唐代諸州、府置參軍,員額品秩隨所隸官署而異,少則二、三人,多則五、六人,七品至九品,無固定職掌,供派遣出使,初仕者多居此職。因此參軍是一個低級軍職。唐六典記載:“五仗上下及引駕、細引考以五,左、右衛之他職掌及左、右率府之勛衛考以六。左、右率府之三衛帖五仗上下者,亦五考。諸衛及率府之翊衛考以八。考滿,兵部校試,有文,堪時務,則送吏部;無文,則加其年階,以本色遷授,若有才用,考內得補主帥及監門校尉、直長。凡左、右衛,左、右率府三衛經三考已上者,得補引駕、細引;考滿,簡試如三衛。”[6]武太此時應是通過了兵部校試,被送至吏部任職,得授參軍,這個考核一方面是一種人才選拔制度,另一方面也限制了侍衛任職年限,保證侍衛均為年輕體壯者。武太從充當挽郎至擔任參軍經歷10年,此時32歲,符合唐六典記載的“皆限十周年則聽其簡試,文、理高者送吏部,其余留本司,全下者退還本色”[7]。
載初元年(689年)五月十八日武太授通直郎、行左玉鈐衛兵曹。通直郎為文散職,視從六品下。玉鈐衛為唐十六衛之一,原為領軍衛,負責朝會儀仗等,位列驍衛、武衛之后。“左右領軍衛……其職掌,大朝會則被青甲鎧,弓箭刀盾旗等,分為左右廂儀仗,次立威衛之下”[8]。“光宅元年(684年)九月,改……左右領軍衛為左右玉鈐衛”[9]。而兵曹為玉鈐衛下低級武官,品級為正九品。
在左玉鈐衛任職三年后,如意元年(692年)武太授羽林錄事。羽林錄事同樣為武官,羽林軍主要負責宮城內部,保衛皇帝和皇家安全。“垂拱元年五月十七日。置左右羽林軍。領羽林郎六千人。至天授二年二月三十日。改為左右羽林衛”[10]。“若大朝會,率其儀仗以周衛階陛。大駕行幸,則夾道馳而為內仗”[11]。羽林衛地位略高于玉鈐衛,而錄事與兵曹同級,武太此次調動屬于平調。
如意元年(692年)五月十二日,武太加朝議郎、殿中省尚衣局直等,并公士爵一級。朝議郎為文散職正六品上,尚衣局為尚衣奉御掌供天子衣服的部門,下屬奉御二人,直長四人。武太應屬于直長,為正七品下,另外加公士爵一級。如意年號為武則天稱帝后的第二個年號,為當年四月改號,“四月,大赦天下,改元為如意,禁斷天下屠殺”[12]。因此武太此次升遷,尤其是加公士爵一級,也許與武則天改元有關。
4.拜祭升官。唐代高宗、武周時期,熱衷于祭拜和封禪活動,尤其是武則天時期。武則天曾在洛陽建明堂以供祭祀,其年號天冊萬歲、萬歲登封均是其這兩年進行祭祀和封禪行動的體現,武太墓志也證實了這一點。
墓志記載,武太于天冊萬歲元年(695年)九月,在南郊祭拜活動中任輦腳,事畢加勛至上護軍。至萬歲通天元年(696年),重充封神岳輦腳,授朝散大夫,彭州唐昌縣令。
武則天于天授元年(690年)定都洛陽,因此695年武太拜南郊輦腳,應指洛陽南,按照史料記載,“秋九月,親祀南郊,加尊號天冊金輪圣神皇帝,大赦天下,改元為天冊萬歲”[13]。其后,“萬歲登封元年(696年)臘月甲申,上登封于嵩岳,大赦天下,改元,大酺九日。丁亥,禪于少室山。己丑,又制內外官三品以上通前賜二等,四品以下加兩階”[14]。即武太分別參與了洛陽南郊祭祀和封禪嵩山的活動,并且擔任輦腳,負責挽車。上文曾述此職多為官員子弟年輕時充當,與挽郎類似,此時武太已經40余歲,任職多年,充當輦腳也許與其剛入宮時就曾擔任類似職位有關。
此外,武則天封禪嵩山,賜官員等、階。此處等、階應該分別對應爵位、散階。武太官職為四品以下,因此加授散階朝散大夫,另外授實職唐昌縣令。唐代將縣分為上縣、中縣、下縣,以人口區分,另有京縣、畿縣、望縣。凡三郡之縣,在城內曰京縣,城外曰畿縣。其余則六千戶以上為上縣,二千戶以上為中縣,一千戶以上為中下縣,不滿一千戶皆為下縣[15],望縣級別高于上縣。不同級別的縣官員級別也不同,武太所任職唐昌縣屬彭州,為上縣,于貞觀十年(636年)十二月升為望縣[16]。武太任職時為上縣,所授縣令應當為從六品。墓志記載,武太在職時“牽絲三蜀,流惠化于一同,制錦二江,扇仁風于百里”。說明當地生產絲綢蜀錦,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天府之國的繁華。此后圣歷元年(698年)四月加朝請大夫、柱國。圣歷為武則天當年新改元,改元同時大赦天下,武太的這次散階和勛級一起加封也許與改元有關。武太在唐昌縣令任職直至大足元年(701年)任滿還鄉,共擔任縣令5年。
5.關于卒葬地。武太于長安四年五月在洛陽去世,終年五十二歲,并且安葬于洛陽南,四年后于神龍二年(706年),遷葬于高陵縣高陸原。武太祖籍沛縣,生于太原,雖生前大部分時間在洛陽任職,但其祖輩及其年少時應在長安久居,因此遷回高陵可能反應了其家族已經由太原遷徙至長安附近。武太死葬之際,正是武則天退位、中宗復辟時期,其遷葬及此后的墓室遭到人為破壞,應與當時政治風波有密切的關聯。
6.唐代民爵考證。唐代官勛職階主要分為實職、勛級、散階、爵位,其中散階又分文、武兩種,除爵位外都有對應品級。武太實職先后為挽郎、晉州參軍和唐昌縣令,最高為從六品。勛級先后為上護軍和柱國,上護軍視同正三品,柱國視從二品。散階為文散階,通直郎、朝議郎直至朝請大夫,最高為從五品上。爵位方面,武太曾祖授開國男,視從五品,祖父和父親均為開國縣公,視從二品。武太爵位僅在696年封禪嵩山之后授“公士爵一級”。
武太所授勛職,勛級最高,與唐代尤其是武則天時期大規模加勛有關。武則天喜好祭祀、封禪,而祭祀及封禪時多進行封賞,因此武則天時期大規模加封頻率前所未有。如證圣元年,懷州獲嘉縣尉劉知幾上表曰:“……惟漢世有賜爵一級,恩澤封侯,此乃曠古殊恩,千載一遇。非是頻煩渥澤,每歲常行者也。今皇家始自文明,迄于證圣,其間不過十余年耳。海內具寮,九品以上,每歲逢赦,必賜階勛,無功獲賞。”[17]說明武則天時封賞散階和勛級非常頻繁。武太于天冊萬歲及萬歲登封兩年內連續加封,以及圣歷元年改元加封也體現了這一點。唐代曾大規模封賞,主要有賜爵及加勛兩種方式,…唐代建立完備的勛官制度,但勛官制度均是授予官員,并非針對平民。同時賜爵絕大部分僅對高級官員。唐代大多數賜爵一級是針對三品或四品以上,四品以下僅加勛,武太在洛陽時基本為底層官員,因此只能加勛級,也就造成勛級較高,而實職和爵位品級較低的情況。
唐代爵位共有九等,最低為開國縣男。墓志提到武太曾祖即為竹邑縣開國男,而武太則于嵩山封禪時加“公士爵一級”。公士本是商鞅變法時為獎勵軍功設定的二十等爵中級別最低者。漢承秦制,后世亦有沿用。“爵:一級曰公士。”[18]《北史·魏紀三》:“秋七月癸丑,以皇太子立,詔賜人為父后者爵一級,為公士。”[19]
唐高祖即位時,“改隋義寧二年為唐武德元年。官人百姓,賜爵一級”[20]。而高祖傳位太宗時,“文武官五品以上先無爵者賜爵一級,六品以下加勛一轉”[21]。可見此次賜爵數量較少,五品以下僅加勛級,與即位時不同,即位時賜予的應不是九等爵位,而是民爵。高宗時期乾封元年(666年)改元,“三品以上賜爵二等,四品以下、七品以上加階,八品以下加一階,勛一轉。……丁丑,以前恩薄,普進爵及階、勛等,男子賜古爵”[22]。玄宗天寶八年(749年)“加上玄元皇帝號曰圣祖大道玄元皇帝……賜文武官階、爵,民為戶者古爵”[23]。代宗大歷十四年(779年)“大赦天下……內外文武官三品以上賜爵一級,四品以下加階致仕官同見任,天下百姓為戶者,賜古爵一級”[24]。此處“古爵”也應指“公士”。
綜上可見唐代曾大規模授予百姓古爵即“公士”爵,公士爵無食邑,無品級,適于授予低級官員和平民。登基、改元、大赦等時會授予部分百姓。武太由于官職較低,此次被授予的應為民爵,不屬于九等爵位之一。武太所授民爵時間為如意元年,目前尚未發現當年大規模賜予民爵的記載,但是當年四月武則天改號為如意,并且大赦天下,因此此次授予民爵應與改元有關,并且有可能是少量授予,而非大規模賜爵。因此唐代民爵應也存在單獨授予低級官員的情況。
四、結語
武太墓的墓室及甬道部分磚砌結構被嚴重破壞,鋪地磚均已不存,在填土中出土有較多磚塊,大多磚已殘碎,推測該墓葬在其下葬后不久便被有意損毀。
墓志表明,墓主武太出生于唐高宗時期,去世于武則天長安四年,先葬于洛陽,中宗神龍年間遷葬回高陵。其生平主要分為三個階段,即青年時通過父輩成為挽郎;其后進入三衛,十年之后通過考核,到吏部任職,武則天稱帝后在兩次祭祀活動中擔任輦腳;后又至唐昌縣任縣令直至離職,官職最高為六品。在武太的所有品階中,勛級最高為從二品,遠高于其他職階。而實際官職品階最高僅為從六品縣令,文官職階為從五品朝請大夫。其墓葬有四天井,總長20余米,對應等級高于實職縣令從六品,與四、五品官員級別相符。由于唐代勛級授予條件較為寬松,高宗、武則天之后,授勛者動輒萬計,武太能授予從二品勛級應該也是因此受益。因此,武太墓的墓葬規模是否逾制,其墓葬被人為破壞是否與逾制有關,其家族遷徙至高陵的具體情況以及是否存在家族墓園等問題還需進一步研究。
注釋:
[1]“請”字衍。上文已言本階“通直郎”,則加官必為“朝議郎”。
[2]劉昫,等.舊唐書:職官一.北京:中華書局,1975:1804.
[3]宋祁,歐陽修,等.新唐書:列傳第四十二:魏玄同.北京:中華書局,1975:4253.
[4]李林甫,等.唐六典:尚書兵部.北京:中華書局,1992:155.
[5]李林甫,等.唐六典:諸衛.北京:中華書局,1992:616.
[6]同[6]:155.
[7]同[6]:156.
[8]劉昫,等.舊唐書:職官三.北京:中華書局,1975:1900.
[9]同[3]:1788.
[10]王溥.唐會要:卷七十二.北京:中華書局,1955:1291.
[11]劉昫,等.舊唐書:職官三.北京:中華書局,1975:1903.
[12]劉昫,等.舊唐書:則天皇后.北京:中華書局,1975:122.
[13]同[13]:124.
[14]同[13]:125.
[15]劉昫,等.舊唐書:職官二.北京:中華書局,1975:1825
[16]王溥.唐會要:卷七十.北京:中華書局,1955:1241.
[17]王溥.唐會要:卷八十一.北京:中華書局,1955:1495.
[18]班固.漢書:百官公卿表第七上.北京:中華書局,1999:622.
[19]李延壽.北史:魏本紀第三.北京:中華書局,1974:110.
[20]劉昫,等.舊唐書:高祖本紀.北京:中華書局,1975:6.
[21]劉昫,等.舊唐書:太宗本紀上.北京:中華書局,1975:30.
[22]劉昫,等.舊唐書:高宗本紀下.北京:中華書局,1975:90.
[23]宋祁,歐陽修,等.新唐書:玄宗本紀.北京:中華書局,1975:147.
[24]劉昫,等.舊唐書:德宗本紀.北京:中華書局,1975:321.
(本文轉載自社科院考古所中國考古網,原文刊于《華夏考古》2021年第5期,原題為《唐武太墓的發現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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