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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政富案爆料人訴天涯獲賠,遭水軍人身攻擊多次告知刪帖無果
法制晚報12月15日消息,曝光雷政富事件后遭遇網絡水軍人身攻擊,多次告知天涯刪帖無果后,爆料人朱瑞峰將天涯社區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被告答辯稱已經盡到相關責任義務,不存在侵權行為。
今天上午,《法制晚報》記者獲悉,西城法院經審理后認定天涯社區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權,判令其發布賠禮道歉公告,并賠償朱瑞峰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
案情 爆料人遭網民攻擊 起訴網站索賠
2012年11月20日,朱瑞峰在網上爆料“重慶市北碚區委書記雷政富淫亂不雅視頻”,一時成為關注焦點。11月23日,重慶市委研究決定,免去雷政富北碚區區委書記職務,并對其立案調查。
朱瑞峰表示,雷政富被雙規,他也創下了輿論監督66小時撂倒廳級官員的新紀錄。但雷政富的親友、部下和被免職的20多名官員及利益集團則指使網絡水軍在天涯社區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辦的《天涯社區》網站上,編造虛假信息,對其進行人身攻擊,并泄露其個人身份、散布個人隱私及家庭住址、電話號碼。
2013年2月至3月間,朱瑞峰多次向《天涯社區》進行了傳真、電話和電子郵件通知,但對方卻在接到通知后聲稱已經接到其刪帖申請、正在處理、等待領導審批、再等等、再過幾天聯系為由,至起訴兩年多拒不刪除。
朱瑞峰表示,依據《憲法》中的公民監督權條款,自己至今已經監督了50位廳級以上高官和30位處級以下的干部,其本人也先后被多家國內外媒體報道,享有極佳的名譽。
而《天涯社區》上關于對其本人的人身攻擊、誹謗以及泄露其個人身份、散布個人隱私等的行為已經構成侵權。天涯社區作為網絡平臺接到通知后拒不刪除,其行為已經嚴重損害了自己的姓名權、名譽權和人格權,給其本人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
故朱瑞峰起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天涯社區網絡股份有限公司停止侵權,刪除《天涯社區》中相關的帖子、圖片以及視頻,并責令其恢復名譽并立即消除所造成的惡劣影響,并連續30日內在首頁及媒體刊登賠禮道歉公告,同時索賠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承擔網頁證據保全費1000元,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答辯 天涯網稱已及時刪帖 不存在過錯
此案庭審時,朱瑞峰到庭參加了訴訟。被告天涯網絡公司經法院傳票傳喚,未到庭參加訴訟,但向法院提交了書面答辯意見。
該公司辯稱,發帖人并非天涯網絡公司,沒有實施侵權行為,天涯社區網站的所有帖子均為天涯虛擬社區注冊用戶免費發布,而發布的用戶才是直接的侵權行為人。公司已在網站上提示了上網用戶,發布信息不要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天涯社區網站的注冊協議,應當由發帖人自行承擔責任。
其次,原告朱瑞峰通知公司刪除的帖子,公司都已及時刪除,未通知的但公司主動發現的,也均已主動刪除,所以公司不存在過錯。朱瑞峰自述稱于2013年多次通知天涯刪帖未理睬沒有事實依據,其提交的3篇帖子公證時間為2013年2月19日,但前兩個帖子都是在2014年3月13日快遞通知天涯網站,天涯網站收到通知后也都及時刪除,不存在拒不刪除的情況。
第三,天涯社區認為,涉案帖子的內容并非完全捏造事實。原告已經是公眾人物,應當允許公眾對他進行一定的質疑和評論,涉案帖子有些內容確實屬實,比如原告自稱是記者,但沒有看到其記者證件。
天涯社區表示,他們已在網站上公示了簡單的刪帖流程及多種聯系方式,已盡到監管和提醒的義務。且涉案帖子并非發在天涯首頁,原告主張的道歉和精神撫慰賠償金沒有法律依據。綜上,天涯社區表示他們未實施侵權行為,不存在過錯,不應承擔任何侵權責任。
判決 網民侵權網站亦有責 被判致歉并賠償
西城法院審理后認為,本案中,網絡用戶在開放性的網絡論壇中發表了大量帖文和針對原告朱瑞峰的人身攻擊性文字,行為已侵犯了原告朱瑞峰的名譽權。
朱瑞峰向天涯網絡公司發出刪帖的有效通知,但根據原告當庭上網查看證實,被告僅僅刪除了部分帖文,至今天涯論壇中仍有大量人身攻擊的帖文沒有刪除。天涯網絡公司未盡到相應的注意義務、未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致使網絡用戶侵害原告的損害后果擴大,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西城法院一審判令,在本判決生效后7日內,被告天涯社區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刪除天涯社區網站中對原告朱瑞峰的泄露個人身份、散布個人隱私、人身攻擊、誹謗帖文、圖片及視頻,并在天涯社區網站“天涯論壇”板塊置頂位置發表連續30日的賠禮道歉公告,向原告朱瑞峰賠禮道歉,公告內容需法院審核,并賠償朱瑞峰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
鏈接·“雷政富案”
2012年11月,重慶市北碚區原區委書記雷政富因不雅視頻在網上曝光被調查,重慶市紀委在調查“不雅視頻事件”中發現雷政富涉嫌受賄犯罪線索并移交檢察機關。2013年9月,雷政富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
(原題為《雷政富案爆料人訴天涯獲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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