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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年底執行會戰出奇招:“錯峰”執行、“夜襲”老賴
“錯峰”執行、“夜襲”老賴,在開展“年底六十天執行會戰”的過程中,北京法院系統不得不出奇招。
“執行難主要難在財產難找和人員難找。”11月21日,北京高院通報全市法院開展年底執行會戰的最新周報,該院執行局局長楊越坦言,由于法院的強制措施還不是非常到位,有些案件很難得到執行 ,“異地執行因執行難度大已成為法院執行的難點。”
據周報:11月14日至20日,北京市法院新收執行案件3582件,執行結案4416件,執行到位金額約33.55億元,共計發放執行案款約3.02億元。
異地執行遭圍堵,只得終止
澎湃新聞(www.6773257.com)從通報會上獲悉,北京昌平區法院曾在一起異地執行案件中,遭遇被執行人強烈阻礙,一度發生沖突。
該執行案源自一起合同糾紛,昌平區法院一審判決被告支付原告430余萬元,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福泉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下稱“福泉公司”)是被判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被告之一。因判決義務遲遲未得到履行,2015年6月,原告向法院提供執行線索稱,福泉公司名下有數十臺混凝土攪拌車,其中10臺位于大連,并被福泉公司的債權人實際控制。
“當法院組織人員前往大連進行強制執行時,福泉公司及其債權人卻提前聚集了幾十人到達現場,并用數輛大型貨車將涉案車輛圍堵。”昌平區法院執行局負責人殷世軍說,在扣押相關財物過程中,執行人員受到了被執行人及其債權人的強烈阻礙,甚至發生了推搡司機的行為。
基于此,法院只得終止執行,并將相關被執行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此期間,執行法官曾多次向申請執行人了解案情并數次前往大連約談被執行人和被執行人的債權人。
2016年9月,經申請執行人申請,法院決定恢復執行,并將該案列為重點案件,經過法院的多方努力,最終順利扣押涉案車輛。
“夜襲”老賴,克服“人難找”
針對執行過程中“人難找”的情況,楊越表示,在“查人找物”方面,法院執行干警實施了“錯峰”執行,“夜襲”老賴,“他們主動加班加點,放棄晚上休息時間。”
2016年11月15日晚,北京順義區法院6名法官、2名書記員、10名法警分別奔赴6個地點查找“老賴”,一直工作到凌晨3點。
“有1名被執行人最終交來了執行案款,2名被執行人被司法拘留。”楊越說。
在延慶地區,法院還組織干警集中開展“夜執活動”。楊越介紹,在夜執過程中,多名被執行人情緒激動,試圖抗拒執行,經過執行干警批評教育,有4名被執行人主動繳納了執行案款,5件案件得以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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