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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法院首試斷電騰退房屋,“老賴”大媽買太陽能發電機對抗
為了讓一些處于法院執行階段的房屋盡早騰空,杭州市江干區人民法院在當地法院系統首次嘗試對房屋“斷電”的方式給老賴施壓,但首起案例就遇到意想不到的阻力。
10月28日,澎湃新聞(www.6773257.com)從杭州江干法院獲悉,該院27日對首起斷電騰退房屋進行執行時,發現被執行人王大媽竟然自購了一臺太陽能發電機,儼然要和法院展開“持久戰”。最終,法院對該房屋進行了強制騰退,王大媽因拒不執行生效判決被司法拘留15天。
2014年,屈小姐通過一家民間P2P中介公司,把55萬元借給王大媽,借款期限2個月,借款約定的年化利率為18%,王大媽需按月支付借款利息。借款時已以由王大媽在杭州江干區的一處房屋作為抵押。因逾期未還款,去年6月,江干法院判決王大媽在規定時間內歸還屈小姐本金和利息。王大媽一直未履行,法院又于今年3月下達執行裁定書。
江干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張帆向澎湃新聞介紹,去年一名男租客一直住在王大媽的房子里,自稱花了4萬多元租了20年。法院工作人員告訴租客法院將進行強制騰退,有異議可向法院相關部門提出,后來租客搬走了。但今年9月臨近該房屋的拍賣時間,王大媽本人卻住進了房子里,并堅稱這是她的唯一住房,不能強制騰退。
今年9月,浙江省電力公司杭州供電公司和市中院就對被執行人或案件相關人停止供電協助執行事項達成一致。10月21日,江干法院對王大媽將被拍賣執行的房屋采取停電措施,促使其騰退。這也是杭州法院系統首次采取該措施。
10月27日,江干法院準備對該房屋執行騰退,但開門后讓執行干警大吃一驚。房內竟放著一組太陽能發電裝置,包括兩個蓄電池和一個用于太陽能轉換成電能的轉換器,以及在陽臺架起的太陽能電池板。從說明書看,該裝置剛買不久,還有一臺手機正用該裝置充電。最終法院對該房屋進行了強制騰退。
“王大媽一直堅持說這套房子是她唯一住房不能被執行,這完全是一個錯誤理解。最高院于2015年5月5日給出了新的司法解釋,規定了唯一一套住房可執行的條件:被執行人有撫養義務的人名下有其他住房;執行依據生效后被執行人轉讓其名下其他房屋;申請人可為被執行人提供住房或為其支付5~8年租金。”張帆告訴澎湃新聞,根據目前房屋的市價,王大媽這套房屋的拍賣所得肯定高于債務,多余部分將歸還王大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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