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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7家銀行保險機構監管評估結果出爐:沒有機構獲評A級
11月12日,銀保監會發布《2021年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監管評估結果總體情況》。公司治理監管評估主要從黨的領導、股東治理、董事會治理、監事會和管理層治理、風險內控、關聯交易治理、市場約束、其他利益相關者治理8個維度,合規性和有效性2個角度對參評機構進行綜合評估。
根據披露,本次參評機構共計1857家,其中:商業銀行1673家,保險機構184家。評估采取現場與非現場相結合的方式,現場評估745家,占總參評機構比例40.12%。
總體上看,2021年評級結果主要集中在B級和C級,與2020年大致持平。被評為C級(合格)的機構最多,共1100家,數量占比59.24%;其次是B級(較好),共366家,占比19.71%;兩者合計占比78.95%。被評為D級(較弱)的機構共253家,占比13.62%;被評為E級(差)的機構共138家,占比7.43%;無A級(優秀)機構。
與去年相對比,今年被評為A級的機構數量變為0家,E級機構數量增加明顯。2020年公司治理監管評估參評機構共計1792家,其中:商業銀行1605家,保險機構187家。其中,A級(優秀)1家,B級(較好)374家,C級(合格)1026家,D級(較弱)209家,E級(差)182家。
評估結果顯示,近年來在監管推動下,銀行業保險業公司治理意識逐步提高,公司治理建設和改革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不容忽視。
根據銀保監會通報,評估發現的主要問題包括黨的領導方面、股東治理方面、董事會治理方面、監事會和高管層治理方面、風險內控方面、關聯交易治理方面、市場約束方面、其他利益相關者治理方面等八大方面。
比如,部分機構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虛化弱化,黨委前置研究重大經營管理事項落實不到位;股東入股資金不實、違規股權代持、大股東違規干預的現象在部分機構依然較為嚴重;董事會運作不規范,董事的獨立性欠缺、履職有效性不足,內部制衡監督失靈失效的情況在部分機構仍然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利益相關者權益保護不到位的問題仍較為普遍等。
銀保監會表示,下一步,銀保監會相關部門、銀保監局將繼續做好評估后續工作。一是開展結果反饋、督促整改、分類監管等工作。二是持續推進評估結果在市場準入、現場檢查立項、監管評級等環節的運用。三是進一步研究完善評估指標和評估機制,推進評估工作做精做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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