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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絕不能因局部和眼前利益拖累央地財政責權改革
中新網北京8月25日消息,中國將開始啃財政體制改革最難啃的硬骨頭:重新劃分央地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8月25日,中國財政部有關負責人稱,絕不能因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影響甚至拖累這項改革的進程。
中國中央和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時間表和路線圖日前出爐。改革的主要內容,是適度加強中央的財政事權,減少并規范央地共同財政事權,建立財政事權劃分動態調整機制,完善央地支出責任劃分。
按照官方的計劃,這項改革分三步走:2016年在國防、國家安全、外交、公共安全等領域率先啟動改革;2017年至2018年爭取在教育、醫療衛生、環境保護、交通運輸等領域取得突破性進展;2019年至2020年基本完成主要領域改革,適時修訂相關法律法規,研究起草政府間財政關系法。
這是中國時隔20多年重新劃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意味著中國本輪財政體制改革將邁出最重大而艱辛的一步。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當天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不僅涉及中央與地方、部門之間的利益調整,還會牽扯到人、財、物的劃轉,十分復雜。在推進各領域改革過程中,要站在國家整體利益、根本利益、長遠利益的立場上思考問題、推進改革,“絕不能因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影響甚至拖累改革進程”。
財稅體制相關領域的改革要與之形成合力。該負責人表示,要加快研究制定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總體方案,進一步完善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制度,清理整合與財政事權劃分不相匹配的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推動進一步理順中央與地方的財政分配關系,形成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財政體制。
該負責人并表示,考慮到該項改革是系統工程,教育、社保、醫療衛生、國防等各項改革也要與之相結合,統籌協調、協同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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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8月25日消息,近日,國務院印發《關于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指導意見》,這是國務院第一次比較系統提出從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即政府公共權力縱向配置角度推進財稅體制改革的重要文件,也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科學、合理、規范劃分各級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職責的綜合性、指導性和綱領性文件。
如何看待這一文件出臺的背景?中央與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將如何劃分?未來如何推進落實?針對有關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財政部有關負責人8月25日接受記者采訪。
央地財政關系存五大問題倒逼深化改革
中央與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是理順政府間財政關系的前提和基礎,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方面。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說,當前之所以要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的改革,主要因為在新的形勢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與推進財稅改革和國家治理現代化要求相比,越來越不適應。
這種不適應主要表現在:一是政府職能定位不清,一些本可由市場調節或社會提供的事務,財政包攬過多,同時一些本應由政府承擔的基本公共服務,財政承擔不夠;二是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不盡合理,一些本應由中央直接負責的事務交給地方承擔,一些宜由地方負責的事務,中央承擔過多;三是不少中央和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職責交叉重疊,共同承擔的事項較多;四是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不盡規范;五是有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缺乏法律依據,法治化、規范化程度不高。
七大看點折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向
各國的事權劃分都必須遵循普遍的規律和內在的邏輯,具有一定的共性,又各有不同。我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意見》傳遞出七大改革方向。
一是要適度加強中央的財政事權。強化中央的財政事權履行責任,中央的財政事權原則上由中央直接行使。
二是要保障和督促地方履行財政事權。要將直接面向基層、量大面廣、與當地居民密切相關、由地方提供更方便有效的基本公共服務作為地方的財政事權。
三是要在現有基礎上減少并規范中央與地方共同的財政事權。
四是要建立財政事權劃分動態調整機制。
五是對中央和地方的財政事權要分別確定由中央和地方承擔支出責任。
六是對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要區分情況劃分支出責任。
七是要加快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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