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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村支書抗洪救災緊要關頭水上撈豬宰殺分肉,被誡勉談話
鄒太平 文小鳳/華聲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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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名村支書,一言一行都被群眾看在眼里,只有時刻把紀律挺在前面,把群眾利益放在首位,才能對得起群眾領頭人這個稱號。”8月16日,益陽市高新區謝林港鎮玉皇廟村黨支部書記彭正平接受誡勉談話后,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
7月4日,益陽市沅江水位進入歷史高位,全市干部群眾都投身抗洪一線。這時,益陽市高新區紀工委接到群眾舉報,反映該區謝林港鎮玉皇廟村黨支部書記在防汛抗洪期間,沒有用村里租來的船抗洪救人,而是打撈水上漂浮的豬,并宰殺分肉。
“在抗洪搶險這樣的關鍵時刻,如果對村干部進行調查問責,恐怕會挫傷他們的積極性。但如果不及時調查群眾反映的問題,又會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高新區紀工委監察室副主任莊凌接到電話后左右為難。
她立即將情況報告給奮戰在抗洪一線的區紀工委書記戴慧枝。“越是關鍵時刻,越要把紀律挺在前面,對違反防汛抗洪紀律的行為‘零容忍’。”戴慧枝態度明確。
當天下午,調查組便進村開展調查。
調查組找到了彭正平。彭正平說,7月4日,村里確實租了一艘機帆船用來接送村民和物資,在秦家河組附近察看災情時,看見一只死豬掛在樹上,為防止死豬腐爛,導致病菌傳染,就安排人把死豬拖走,并對隨船人說,“可以吃就吃了,不能吃就埋掉”。
經核查,7月4日下午,彭正平和幾名防汛人員準備去轉移一位被洪水圍困的村民。途中,看見水上漂浮著兩只豬,一只活的、一只死的。他們便把活的推到高處,把剛淹死的豬拖回,由群眾宰殺分肉。
益陽市高新區紀工委認為,彭正平雖然沒有參與殺豬分肉,但在救人與撈豬的問題處理上,工作方法失當,給予其誡勉談話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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