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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維權速報丨攜號轉網業(yè)務逾期不辦理,電信:賠償500元
近日,福建寧德的林先生向澎湃質量報告投訴平臺(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他于今年10月9日在中國電信營業(yè)廳APP申請辦理攜號轉網服務,預訂了39元每月的星卡套餐且預存了50元話費,但該訂單遲遲未得到辦理。10月18日他與商家商定退款之后,直到25日訂單依然處于退款審核中的狀態(tài)。
對此,電信客服表示,APP上39元每月的星卡套餐在寧德市線下門店沒有對應服務,給訂單審核與退款帶來很大困難。電信已經給林先生的訂單退款50元,并額外賠款500元。
消費者投訴:
據林先生介紹,他原是中國移動用戶,最近申請攜號轉網至中國電信,且經過查詢符合攜號轉網條件。他于10月9日在中國電信營業(yè)廳APP申請辦理攜號轉網的轉入服務,并預訂了39元每月的星卡套餐,預存了50元話費。林先生說,攜號轉網服務涉及購置新卡,新卡必須預存50元。
澎湃新聞在中國電信營業(yè)廳APP上試驗操作發(fā)現,申請攜號轉網必須選擇辦理套餐,否則無法提交申請。此外,如果不預付50元話費,訂單就無法生效。
林先生付款后系統(tǒng)顯示訂單審核期限約1天,但直至10月17日其訂單仍處于“審核中”狀態(tài),且無法自助取消。林先生在與客服的溝通中得知,APP上39元每月的星卡套餐并無線下對應產品,因此訂單審核一再延期。林先生于18日申請取消訂單、放棄攜號轉網并索要即時退款,然而訂單一直顯示“退款審核中”。25日晚他投訴至工信部,不久收到50元退款。
林先生認為,電信營業(yè)廳APP審核訂單、審核退款均逾期,構成違約;而星卡39元套餐在線下并無對應產品,訂單處于異常狀態(tài)時也無法取消,涉嫌欺詐,要求APP經營者增加賠償損失500元。
林先生稱,自己在26日、27日分別兩次收到電信客服來電,第一次客服詢問是否接受100元慰問金的賠償,第二次客服提出補償價值500元的致謝卡,林先生均當即拒絕,堅持要求賠款500元。
企業(yè)回應:
10月28日,澎湃新聞就此事聯系中國電信。客服回應,中國電信營業(yè)廳APP上的各類產品是面向福建省全省的,而林先生所在城市的線下門店并沒有39元每月的星卡套餐這一服務。因此,林先生的訂單無法及時審核通過,也難以及時退款。
電信客服經過多次協商,和林先生達成一致,滿足了其提出的退款50元、增加賠償損失500元的訴求。
律師說法:
北京市京師(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卞大千認為,電信的行為很難構成欺詐。欺詐的必需條件是過分夸大或隱瞞事實且主觀心理上必須具有故意,同時該主觀故意的欺詐行為能使電信在客觀上獲益。而本案中雖然APP宣傳的是全福建省都可辦理該業(yè)務,而實際上寧德市無法辦理,存在隱瞞事實的情況,但電信從未對該事實予以否認也愿意退款,很難認定電信具有主觀故意。
卞大千表示,雖然消費者很難主張電信構成欺詐,但電信沒有審核清楚實際情況就與客戶訂立合同,應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且對后續(xù)客戶申請退款而延期的行為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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