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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女子花四萬多買婚戀服務,網站不保證約見對象真實性
華西都市報8月14日消息,36歲的成都女士郭晶(化名)至今單身,因為還沒找到合適的對象,著了急。在珍愛網工作人員的多番推薦下,她花了48800元,與門店簽下《珍愛網閑暇VIP會員服務合同》。合同里寫明,紅娘婚戀顧問將為她安排不少于10位約見對象。
隨后,郭晶發現合同中寫著,不保證約見對象信息的絕對完整性和真實性。“對象信息不一定真實?”這讓她疑惑起來,再想到簽訂合同前的一些細節,她向珍愛網提出退款。對此,網站回饋,只能退 38800元,需收取1萬元費用。
珍愛網提供的電子收據顯示,郭晶支付了48800元的費用。 華西都市報 圖客戶疑惑
婚戀顧問提供的男士信息并非約會對象
郭晶在成都開了一家小公司,平日忙于工作,耽誤了找對象。7月16日,郭晶接到珍愛網打來的電話。兩年前,她曾在網站注冊過。當日,她和母親來到位于省體育館附近的線下門店。
婚戀顧問小李讓郭晶登記了個人信息,在月收入一欄,郭晶填上了2萬元。小李稱,優質單身男士資源很多,服務分為28800元、48800元、68800元、108800元四種,價格越高,可認識的男士數量越多,建議郭晶花48800元成為VIP會員,他們會從100位男士中挑選,一一見面再找出最匹配的,保證安排不少于10位約見對象。
就在郭晶猶豫時,一位自稱來自深圳總部的陳姓經理走來告訴郭晶,自己有更豐富的資源。約會成功后,還會跟蹤約會情況,進行婚戀分析指導等。1個多小時的了解后,郭晶和母親以價格過高為由,離開了門店。
7月17日,郭晶收到陳經理的信息,稱已幫她做好方案,讓她過來看看。7月24日,郭晶收到小李的信息:本周日6點半,來福士廣場舉行相親會。
7月31日下午6點半,郭晶來到來福士廣場,但并沒看到相親會。于是,郭晶來到距離廣場幾十米遠的珍愛網門店。見郭晶到來,小李和陳經理開始詳細了解郭晶的感情經歷。郭晶說到動情處,小李在一旁抹起了眼淚。
接著,陳經理分析,郭晶的內心沒有打開,“雖然30多歲,依然有一顆少女心,向往小資生活。”郭晶有些吃驚,“她太了解我了。”
小李和陳經理拿出一疊男士資料,上面有照片、職業、收入等信息,問郭晶喜歡哪一類。郭晶看到,其中很多都跟自己有類似經歷。兩人還了解了郭晶喜歡的臉型、五官等細節。郭晶“很自然地以為,這些都是選擇的對象”。
晚上9點過,郭晶刷卡支付了48800元后,在合同上簽字購買了服務,“天色已晚,我沒太注意合同細項。”當天,郭晶沒有攜帶身份證等證件,小李叮囑之后要補印。但臨走前,郭晶聽到小李說,剛剛看到男士資料并非約會對象,只是了解一下她的喜好。
要求退款
公司:要收取1萬元服務費
10點過,回到家中,郭晶心里不踏實,開始仔細看起合同。她看到,合同中提到,乙方(珍愛網)提供約見對象的資料以約見對象向甲方(郭晶)提供的為準,但乙方不具備公民個人信息查閱權限,不保證信息的絕對完整性和真實性。
“難道我相親對象的信息都不一定是真的?”隨后,郭晶又看到合同第六條第5款寫著,“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附件內容包含郭晶的身份證、離婚證明等資料復印件。
郭晶認為,她并沒有提供證件給珍愛網,合同應當屬于無效合同,“也意味著,我可以向公司提出退款”。郭晶向小李提出退款,但小李稱“退款需要呈報公司總部”。
8月4日,郭晶收到總部反饋,由于合同已經簽訂,需要扣除工作人員1萬元的服務費。對此,郭晶不滿意,“服務都沒開始,我還一個人都沒見著,不應當收取任何費用”。
記者介入
深圳總部隨后承諾全額退款
8月12日,華西都市報記者來到珍愛網門店。此前郭晶曾向門店提出三個質疑:陳經理聲稱做好的方案始終沒有見到,7月31日的相親會沒有舉行,合同里存在霸王條款。郭晶認為,網站涉嫌欺騙。
對此,門店服務督導李先生回應記者稱,工作人員的講述與郭晶的理解有偏差,由于合同已經簽訂,郭晶提出退款屬于違約,公司理應收取一部分違約金。具體退款細則,由公司總部制定,門店對總部的決定無條件支持。
記者提出查看分店資質,李先生稱,“公司有證件,但是不方便出示給記者看”。
當日下午,公司深圳總部相關工作人員致電華西都市報記者,門店工作人員的一些表述讓郭晶產生了誤解,并不存在欺騙的意圖。該工作人員還說,公司已和郭晶達成協議,承諾全額退費,但要30個工作日,退費才能轉到賬上。13日,郭晶可帶上合同,到門店簽訂退款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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