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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雯評《隋代三省制及相關問題研究》︱三省制標準像的生成與看得見的手
《隋代三省制及相關問題研究》,劉嘯著,中華書局,2021年9月版,256頁,68.00元
三省制是唐代中央官制研究中的核心問題之一,也是理解唐代的基石之一。我們對于三省制的常識——唐代中書、門下二省掌握政令的形成,而尚書省負責政令的執行,三者之中,中書、門下處于更為核心的地位,這是《唐六典》所描述的盛唐以來三省制運作的實況,但是這一三省制“標準像”是否能涵蓋其初生、發育時的狀況?其在更早階段的面目如何,期間究竟經歷過怎樣的變化,這些對于我們理解唐代的三省制無疑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而要理解這一切,我們必須將目光前移到唐制所出的隋代。同時,在這一演進過程中,三省之間,權責如何分配,其長官是否都是事實意義上的宰相;在隋代這一由門閥社會轉向官僚社會的關鍵節點上,皇權在其演進過程中又扮演何種角色,凡此種種,都是引人入勝的話題。然而此前的討論或將隋唐視為一體,忽略隋代三省制的獨立性,或各執一詞,在激烈的爭鳴之后仍未有定論,因此隋代三省制的面貌仍舊暗昧不明,以上這些問題仍有相當大的討論空間。而劉嘯先生的新作《隋代三省制及相關問題研究》則試圖在這些前人研究的縫隙間揭示隋代三省制的面貌及其運作實況及其背后的政治因素,尤其關注于制度在皇權這一看得見的手或明或暗的操弄下所呈現出來的變遷軌跡。
以清晰而精彩的學術史回顧揭出本書將要討論的各個引人入勝的話題之后,作者卻用了一整章的篇幅,利用《隋代墓志銘匯考》等新出材料,在山崎宏《隋朝三省長官任免原表》《隋朝六部尚書任免原表》的基礎上對隋代三省主要官員作了補考。從篇章結構來說,類似純考訂的內容一般都會放在附錄部分,從酣暢淋漓的緒論部分引起閱讀興趣的讀者可能更希望直接看到作者對于隋代三省制方方面面的論述。不過作者之所以如此安排,則是因為此后各章的論述其實都是基于這一章扎實的考訂,可以說這一章正是此后立論的前提和基礎,例如第二章論煬帝朝權力核心由文帝時的四貴變為五貴,其立論基礎即為本章據《楊文思墓志》和《蘇威妻宇文氏墓志》確認蘇威再次擔任納言在大業七年至大業十二年之間。因為五貴無一人在尚書省任職,因此標志著煬帝時尚書省權力的降低,而藉由蘇威再任納言的時間點,我們可以看到這一變化所發生的較為精確的時間線索,其他權力中樞的一系列變化也因此有了坐標系。
在第二章中作者著重闡述了隋代尚書省性質的變化。第一節,作者討論了隋代的尚書省的事實最高長官左右仆射是否是真宰相的問題。通過縝密的考訂,作者梳理出這樣一條線索:文帝開皇年間,高颎以左仆射專掌朝政近二十年,君臣相得,毫無疑問是真正的宰相,之后高颎卻因廢太子案而被文帝輕易罷免,這表明左仆射雖位高權重,卻仍無法抗衡皇權威壓下的無常。得位不正的煬帝對重臣的猜忌當然更甚于其父,在楊素和蘇威兩位尚書仆射之后,煬帝干脆不再增補尚書都省長官。尚書省長官的空缺使得仆射在皇權巧妙的干預下無法再行使宰相之權,也使得尚書省的地位因此降低。在本章的第二節中,作者討論了隋代尚書省與九寺的關系。嚴耕望先生對兩者的關系的論斷已經成為我們考慮這一問題的常識和基礎,但事實上彼此之間的對應關系并不是一開始便是如此,因為尚書諸部與九卿在職能上有所重合。魏晉南北朝以來,兩者之間的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共存成為長久以來爭議的焦點。在這一章的起首,作者向我們展示的是隋初試圖廢除光祿、衛尉、鴻臚三寺以厘清省寺關系的努力,然而這一努力最終以三寺恢復而告失敗。文帝最終明確了兩者之間的分工,初步形成了嚴耕望先生所提出的省寺之間理想化的合作關系。在省寺關系中,無論是存還是廢,我們同樣可以看到皇權的恣意越過權力邊界擾亂著制度的運行。第三節中,作者的目光投向了南北朝時代“錄尚書事”的演變,它從南朝時權臣用以宰制全國政務的使職逐漸演變為北朝受品秩序列節制的職事官,到隋文帝最終廢除這一職位,每一次變化都體現了皇權對于這一擁有更大權力的使職的警惕與打壓。在本章中,作者用一個個具有說服力的例子說明了尚書省的長官,無論是尚書令還是尚書左仆射在制度上都是位高權重的真宰相,其地位與唐代三省制定型后僅僅處于政令執行者的地位不可同日而語。但另一方面,作者也揭示了歷史的另一面——即使尚書省長官身為百官之長,皇權仍舊能通過操控制度削弱其權力——無論原本已經極為接近于職事官的錄尚書事在隋代的廢除,還是刻意不除授尚書令,以及以非尚書省官員參與朝政,都是皇權這只看得見的手輕巧操弄的結果。
在第三章中作者則試圖為讀者展示內史和門下,也就是唐代作為三省制核心的中書、門下在隋代三省中的意義。而這一討論則始于負責皇家生活起居的事務性部門的殿內省從門下省的剝離。東漢以后,從負責“乘輿服物”以及“關通中外”的侍中、黃門侍郎發展起來的門下省本身就有著皇帝家臣的屬性,也因此迅速崛起,獲得了越來越多的權力,到南北朝后期已經成為舉足輕重的政務部門,卻仍舊因為制度遺存,包含了相當多為皇帝私人服務的機構。直到隋煬帝正式設立獨立的殿內省以安置從門下省剝離出來的負責皇家私務部門,門下省才成為純粹的政務機構。但是即使成為了核心部門,即使已經采用唐代的三省制運行方式,制度運行仍舊不可能對皇權有所限制——門下省雖然有審核詔書的責任,但這一切皆是形式,哪怕詔書前后抵牾,也無人提出異議,一任其頒行天下。而內史令作為內史省長官,雖號稱“任總樞機”,卻在強勢的皇權下喪失了其議政的權力,甚至兩省長官人選也能通過任用親貴來架空其職權,而負責起草政令的內史侍郎甚至只能行使書記的責任。在本章中,作者向我們展示了作為最貼近皇權的機構,它們在漫長的歷史演變中獲得遠遠超過最初制度設計所賦予的權力,最終在隋代完成了家國內外的分離,成為外朝的核心部門,其運轉方式已與唐代相去不遠,但因為強勢皇權的存在,使得看似精密的運行方式徒有其表,而皇權卻能巧妙地利用長官人選輕易地實現對兩省的控制。
接下來的第四章作者的目光下移到繼承了隋制的唐代,展示了“標準”三省制的誕生過程。在延續隋制的高祖時代,尚書省仍舊是三省中的核心部門,而尚書省事實上的長官右仆射仍舊總領朝政,因此這一時期并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三省制。而三省制的變化始于太宗自抑皇權,要求中書、門下二省發揮其原有職能,防止詔敕過誤。顯然此時,二省獲得了更多的自由度,其地位在此時有了顯著提升,三省制初具雛形。至高宗令尚書仆射帶中書門下平章事,尚書省長官遂不再是當然宰相,欲得參決國事則先取得皇權背書,這標志著尚書省漸漸向純粹的執行機構轉變。開元十一年張說奏改政事堂為中書門下,最終形成了以中書門下為中樞,尚書省為執行機構的“標準”三省制。
在筆者的印象中,此前三省制研究似乎更多偏重于對于中書、門下二省運作及中書門下體制形成的考索,但是本書卻向我們展示了以尚書省為核心的隋代三省體系以及其由隋至唐長達百余年的演變歷程,直至三省制“標準像”的生成。至此,作者清晰地為我們展示了隋代在三省制發展中的關鍵地位,刷新了我們的對于三省制乃至隋代本身的認知。然而,本書的成就并不止于這一點。正如作者后記所稱,長久以來,他始終對歷史上的權力及其結構深感興趣,因此本書的關注點始終在于皇權這一政治因素對于制度走向的決定作用。雖然制度一旦形成,有其自己的運行方式,但是它歸根到底是由人建立的,也是由人施行的。而在中國的古代社會,皇權毫無疑問是制度建立與變化的決定性因素。從本書中我們看到,所謂能夠限制皇權的標準三省制,僅僅是明君自我抑制的結果,而皇權決意擴張的時候,任何制度都無法抵抗哪怕是最微小的操弄——只需要將可能形成掣肘的三省長官空缺不補或替換上可以控制的親信就足可以達成目的。雖然漫長的歷史也提供了足夠多憑借制度的力量試圖對皇權稍作限制的例子,但是所付出的代價一般都極其驚人。本書所展示的是隋代的特例,卻也是通代的常例,同時也提示我們,制度史令人著迷的地方既在于其本身運行過程中所展現的古代官僚社會的方方面面,更在于其變遷背后權力斗爭的波詭云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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