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上海頒出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第一證”,奉賢先行其他區(qū)縣跟進
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已從制度設計轉化為具體實施。
7月5日,上海率先在奉賢區(qū)實施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奉賢區(qū)居民顧女士從國土資源部副部長王廣華手中,領到了編號為31000000001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規(guī)土局了解到,上海的其他區(qū)縣計劃年底前擇時實施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工作。期間,除奉賢區(qū)以外的區(qū)縣房屋、土地登記部門,繼續(xù)按照現有的工作模式,發(fā)放房地產權證書。
2013年11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動產登記職責全部劃歸國土資源部。2014年11月,國務院正式頒布《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并明確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國土資源部要求今年年底前全國所有市縣要實施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頒發(fā)新證、停發(fā)舊證,全面實現登記機構、登記簿冊、登記依據和信息平臺的“四統(tǒng)一”。
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本市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工作,2014年9月,專門成立了上海市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工作領導小組,協(xié)調推進本市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工作。市政府明確要求,上海市規(guī)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下設的上海市不動產登記局為本市不動產登記機構。市區(qū)(縣)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受上海市不動產登記局委托辦理相關不動產登記事務。
奉賢區(qū)現有的房地產交易大廳已調整為不動產交易登記大廳。2016年6月12日起,經上海市政府批準,本市在奉賢區(qū)率先實施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工作,奉賢區(qū)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完成組建并順利運轉,不動產登記人員劃轉到位并積極投入工作,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信息平臺已完成建設并上線運行。奉賢區(qū)交易登記大廳共設置了18個不動產登記窗口,形成了咨詢、申請、受理、審核、登薄、發(fā)證等“一站式”規(guī)范化的不動產登記服務機制。
奉賢區(qū)啟動實施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后,房地產登記由不動產登記替代,房地產權證書和登記證明停止發(fā)放,頒發(fā)《不動產權證》和《不動產登記證明》。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實施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前依法核發(fā)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登記證明繼續(xù)有效,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為方便企業(yè)群眾辦事,按照“便民利民,充分利用已有資源”的原則,奉賢區(qū)現有的房地產交易大廳調整為不動產交易登記大廳,房地產登記受理窗口調整為不動產登記受理窗口,受理不動產登記業(yè)務。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所指的不動產是土地、海域及房屋、林木等定著物。對城市居民來說,涉及最多的是房屋產權。澎湃新聞記者了解到,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實施不動產登記后,市民在奉賢區(qū)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申請辦理產證,或者是辦理各種涉及房屋產權變更的事項,比如產權交易、權利人變更等,領到的將是《不動產權證》。而房屋產權沒有變化的市民,不需要去申請換證,原來的《房地產權證》繼續(xù)有效。
【權威政策問答】什么是不動產和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所指的不動產是土地、海域及房屋、林木等定著物。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所指的不動產登記是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和其他法定事項記載到不動產登記簿上的行為。
不動產登記與房地產登記的關系?
本市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是將原來分散在土地、房屋、農業(yè)、林業(yè)、海洋等多個部門的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由不動產登記部門承擔,按照統(tǒng)一的依據,在統(tǒng)一的登記系統(tǒng)上辦理各類不動產登記業(yè)務,核發(fā)統(tǒng)一的不動產權證書。
不動產登記實施后,原房地產登記調整為不動產登記,辦理流程和要求基本不變。
哪些不動產權利可以登記?
1、集體土地所有權,2、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3、森林、林木所有權,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5、建設用地使用權,6、宅基地使用權,7、海域使用權,8、地役權,9、抵押權,10、法律規(guī)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
不動產登記有哪些類型?
不動產登記包括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注銷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預告登記、查封登記、文件登記等。
本市不動產登記機構是哪個部門?
經上海市人民政府批準,上海市不動產登記局為本市不動產登記機構,是本市《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的核發(fā)機關。
市、區(qū)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受市不動產登記局委托,具體辦理本轄區(qū)范圍內的不動產登記事務。
本市不動產登記何時實施?
經上海市人民政府同意,自2016年6月12日起,本市在奉賢區(qū)率先實施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本市其他區(qū)縣擇時實施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工作。期間,除奉賢區(qū)以外的區(qū)縣房屋、土地登記部門,繼續(xù)按照現有的工作模式,發(fā)放房地產權證書。
申請不動產登記的程序是什么?
提出申請→受理登記→審核登簿→發(fā)放權證。
去哪里辦理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應到不動產所在地的區(qū)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辦理,原房地產登記受理窗口調整為不動產登記受理窗口,與房地產交易窗口同址辦公。
申請不動產登記時需提交哪些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
3、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4、不動產界址、面積等材料;
5、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規(guī)以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guī)定的其他材料。
具體申請材料可見《業(yè)務辦理告知單》。
哪些不動產登記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因買賣、設定抵押等申請不動產登記須由雙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共同申請。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1、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2、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3、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4、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fā)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5、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
6、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7、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不動產登記的委托申請有哪些要求?
當事人委托代理人申請不動產登記的,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被代理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自然人處分不動產的,可提交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未經公證的,申請人應當在申請登記時,與代理人共同到登記機構現場簽訂授權委托書;境外申請人處分不動產的,其授權委托書應當經公證、認證。
辦理不動產登記需要多長時間?
本市不動產登記機構核發(fā)不動產權證書的,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辦結;核發(fā)不動產登記證明的,自受理申請之日起7日內辦結(異議登記為當天)。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公告日期不計算在內。符合規(guī)定的申請材料才能受理,需補齊文件的,補齊日為受理日。
哪些情形下,不動產登記機構不予登記?
1、非法占用土地、海域的;
2、屬違法建筑、臨時建筑或者附有違法建筑的;
3、不能提供有效的不動產權屬證明的;
4、不動產權屬爭議在訴訟、仲裁或者行政處理中的;
5、申請登記事項與不動產登記簿的記載有沖突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不予登記的其他情形。
?提交虛假的申請材料會有什么后果?
當事人提供虛假材料申請登記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
不動產登記權證和不動產登記證明長啥樣?
1、《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由國土資源部監(jiān)制,全國統(tǒng)一樣式。
2、《不動產權證書》封面為紅色,主要記載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不動產單元號、權利類型、權利性質、用途、面積、使用期限以及權利其他狀況等信息。
3、《不動產登記證明》為單頁,主要記載證明權利或事項、權利人、義務人、坐落、不動產單元號以及權利其他狀況等信息。
實施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后,原有房地產權證還有效嗎?
此前依法頒發(fā)的有效的房地產權證繼續(xù)有效。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
哪些權利頒發(fā)不動產權證書?
集體土地所有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國有農用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以及房屋所有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等不動產權利,頒發(fā)不動產權證書。
哪些權利頒發(fā)不動產登記證明?
抵押權、地役權、其他依法可以申請登記的不動產權利以及預告登記、異議登記、文件登記頒發(fā)不動產登記證明。
共有不動產可以分別持證嗎?
共有不動產權利的,登記中心應當核發(fā)一本不動產權證書,共有人應當協(xié)商確定持證人;共有人申請分別持證的,可以為共有人分別發(fā)放不動產權證書。共有人分別持證的,證書上“權利人”欄填寫持證人,“權利其他狀況”欄填寫其余共有人。
申請換補發(fā)共有不動產權證書不改變其單獨持證或分別持證的狀態(tài)。
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遺失或滅失了怎么辦?
不動產權利人可以向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中心申請補發(fā),并提交相關資料,委托登記中心在不動產登記局門戶網站上刊登遺失、滅失聲明。自聲明刊登之日起15日內無人提出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登記中心向不動產權利人補發(fā)不動產權證書或登記證明。
《不動產權證書》上記載的使用期限有什么含義?
《不動產權證書》上所載的使用期限是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和土地經營承包權等的使用期限,不是指房屋所有權的期限,房屋所有權不存在使用期限問題。
《不動產權證書》可以加載密碼嗎?
《不動產權證書》默認不加載密碼。權利人為自然人的,持證人如需要可申請加載密碼。
什么人可以查詢不動產登記資料?
不動產登記資料包括不動產登記簿及原始資料。
權利人可以查詢、復制其不動產登記資料。
因不動產交易、繼承、訴訟等涉及的利害關系人可以查詢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不動產自然狀況、權利人及其不動產查封、抵押、預告登記、異議登記等狀況。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國家安全機關、監(jiān)察機關等可以依法查詢、復制與調查和處理事項有關的不動產登記資料。
如何查詢不動產登記資料?
應當在不動產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中心查詢不動產登記資料。
權利人、利害關系人申請查詢、復制不動產登記資料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查詢申請書(說明查詢目的、利害關系);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權利人、利害關系人委托他人代為查詢的,還應當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權利人查詢其不動產登記資料無需提供查詢目的的說明。
有關國家機關查詢的,應當提供本單位出具的協(xié)助查詢材料、工作人員的工作證。
在國家不動產登記資料查閱相關規(guī)定出臺前,本市不動產登記資料查閱參照《上海市房地產登記資料查閱暫行規(guī)定》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在國家相關收費辦法出臺前,收費標準維持現狀不變。
監(jiān)護人能處理未成年人的不動產嗎?
監(jiān)護人可以處理未成年人的不動產。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監(jiān)護人處分未成年人的不動產而申請登記的,需要提供監(jiān)護人與未成年人的身份關系的證明,還要提供處分不動產行為是為未成年人利益的書面保證。
如何辦理不動產的繼承?
考慮到不動產登記的便民利民,對不動產繼承的轉移登記中不再要求強制公證。在辦理繼承的轉移登記過程中,既可以通過提交公證文書或生效法律文書申請辦理,也可以提交相關享有繼承權的證明文件申請辦理。但為保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未提交公證文書或生效的法律文書的申請人,應當根據登記機構出具的收件要求,提交相關文件;如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文件不齊備的,仍應當提交公證文書。
繼承權未經公證的轉移登記需在發(fā)證前公告三個月。
有違法搭建的房屋或者承重結構被損壞的房屋是否可以辦理過戶、抵押等登記?
不可以。應當先拆除違法建筑或修復房屋承重結構,由行政執(zhí)法機構認定附有違法建筑或損壞房屋承重結構已完成整改,并在不動產登記簿做相關記載后,才可辦理其他相關登記。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y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