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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常會紓困電力緊缺:煤礦增產,煤電市場化電價可上浮20%
9月中旬以來,近20個省份出現罕見限電潮,引發對冬季能源保供的擔憂。針對多地電力供應偏緊等情況,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0月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進一步部署做好今冬明春電力和煤炭等供應,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和經濟平穩運行。
國常會指出,今年以來國際市場能源價格大幅上漲,國內電力、煤炭供需持續偏緊,多種因素導致近期一些地方出現拉閘限電,給正常經濟運行和居民生活帶來影響。有關方面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強能源供應保障。針對今冬明春電力、煤炭供求壓力依然較大的情況,會議強調,保障能源安全、保障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是“六?!钡闹匾獌热?,要發揮好煤電油氣運保障機制作用,有效運用市場化手段和改革措施,保證電力和煤炭等供應。會議對能源保供做出六方面部署。
一是堅持民生優先,保障好群眾生活和冬季取暖用能,確保發電供熱用煤特別是東北地區冬季用煤用電。加強民生用氣供應,適時組織“南氣北上”增加北方地區取暖用氣。
東北地區是冬季能源保供的重中之重。9月下旬,東北地區發生波及民生的拉閘限電,受到全國關注。國家發改委經濟運行調節局9月29日在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答記者問中表示,將會同相關部門加大協調力度,向東北地區傾斜資源,全力保障東北能源運行平穩,具體舉措包括增加東北地區發電有效出力、確保東北地區發電取暖用煤足額供應、提升東北地區有序用電管理水平等。
多措并舉下,東北電力短缺已有所緩解。據遼寧日報報道,9月27日以來,該省有序用電執行力度進一步加強,遼寧電網未再發生拉閘限電。遼寧省工信廳和省電力公司迅速建立快速響應機制,對突發緊急情況做到及時研判應對。同時,該省通過暫停電熔鎂企業生產,為電網釋放電力200萬千瓦左右,省內18臺共計615萬千瓦的缺煤停機和臨檢火電機組陸續并網發電。目前,遼寧省火電廠電煤儲量逐步提升,主力火電廠電煤庫存已由9月中旬的最低189萬噸增加至236萬噸,電力負荷缺口已從9月末的500萬千瓦以上收窄至目前的200萬千瓦左右,電力供應形勢逐步好轉。
國務院常務會議同時要求,在保障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推動具備增產潛力的煤礦盡快釋放產能,加快已核準且基本建成的露天煤礦投產達產,促進停產整改的煤礦依法依規整改、盡早恢復生產。交通運輸部門要優先保障煤炭運輸,確保生產的煤炭及時運到需要的地方。
據澎湃新聞了解,國內產煤大省已加足馬力增供煤炭。陜西省發改委表示,近期東北、華南、華東地區多省份電力供需形勢較緊,國家重要能源基地陜西省積極主動履行煤炭區域協同保供職責,組織各產煤市、省內重點煤炭生產企業迅速增加煤炭產能,編制了國家下達陜西的保障湖南、湖北等14省份3900萬噸煤炭任務分解表,協調落實了省內火電企業四季度保障發電供熱用煤926萬噸需求。
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10月7日下發《關于加快釋放部分煤礦產能的緊急通知》,要求相關部門立即通知列入國家具備核增潛力名單的72處煤礦,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從即日起可臨時按照擬核增后的產能組織生產。
9月27日,國家發改委、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下發《關于做好發電供熱企業直保煤炭中長期合同全覆蓋鐵路運力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強重點區域、重點線路的鐵路運輸保障,進一步加大對發電供熱煤炭運輸的傾斜力度等要求。通知強調,各有關鐵路局集團公司要在做好晉、陜、蒙、新等煤炭主產區和東北三省煤炭運輸保障的基礎上,加大對近期釋放煤炭先進產能的蒙東、晉北、鄂爾多斯、榆林等地的運力投放,優先保障其發電供熱煤炭運輸需求。
對于此輪限電潮中的核心矛盾——煤炭供應緊缺、煤價飛漲,煤電企業發電成本嚴重倒掛以致陷入大面積虧損,國常會作出相應的靈活性調整:煤電成本傳導通道打開,電力市場化更進一步。
會議提出,支持煤電企業增加電力供應。針對煤電企業困難,實施階段性稅收緩繳政策,引導鼓勵金融機構保障煤電企業購煤等合理融資需求。此外,改革完善煤電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有序推動燃煤發電電量全部進入電力市場,在保持居民、農業、公益性事業用電價格穩定的前提下,將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范圍由分別不超過10%、15%,調整為原則上均不超過20%,并做好分類調節,對高耗能行業可由市場交易形成價格,不受上浮20%的限制。鼓勵地方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電實行階段性優惠政策。
“基準價+上下浮動”,是2019年11月印發、2020年開始執行的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定價機制。其中,基準價按各地現行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確定,要求浮動范圍為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具體電價由發電企業、售電公司、電力用戶等通過協商或競價確定。政策推出之初,特別強調“2020年暫不上浮”,確保工商業平均電價“只降不升”。
浮動范圍拓寬,意味著交易電價愈加“隨行就市”,有利于煤電疏導發電成本。
國家發改委在前述答記者問中也強調“按價格政策合理疏導發電成本”,要求指導各地切實組織好電力市場交易,嚴格落實燃煤發電“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價格機制,讓更多電量進入市場交易,不得對市場價格在合理范圍內的正常浮動進行不當干預,讓價格合理反映電力供需和成本變化。
對于可再生能源發展,國常會提出,加快推進沙漠戈壁荒漠地區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加快應急備用和調峰電源建設。積極推進煤炭、天然氣、原油儲備及儲能能力建設。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完善地方能耗雙控機制,推動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費在一定時間內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推動重點領域實施節能降碳改造,在主要耗煤行業大力推進煤炭節約利用。
會議要求,要壓實各方能源保供和安全生產責任。堅持實事求是,加強統籌兼顧。各地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做好有序用電管理,糾正有的地方“一刀切”停產限產或“運動式”減碳,反對不作為、亂作為。主要產煤省和重點煤企要按要求落實增產增供任務。中央發電企業要保障所屬火電機組應發盡發。電網企業要強化電力運行調度和安全管理。對不落實能源保供責任的要嚴肅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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