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檢察日報刊文:擁堵費不是簡單行政行為,不能為了收費而收費
檢察日報6月1日消息,5月30日,有一位專家的觀點在朋友圈被轉翻了天,這個人叫毛保華,是中國綜合交通研究中心執行主任,他接受媒體采訪時,說了一句:交通“擁堵費”應該在每天20到50元。結果就火了,成了輿論關注的焦點(5月31日央廣網)。
其實,關于北京征收“擁堵費”的消息,由來已久。北京市交通委緩堵處副處長周天在做客中國之聲時說:“其實從2010年第一次28條緩解交通擁堵的措施出臺的時候,就提出了擁堵收費的設想。”梳理媒體報道可以發現,僅從去年底以來,就有包括交通運輸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交通委在內的多部門負責人對“擁堵費”征收做出過回應。近日,在北京政協的霧霾治理協商會上,北京市環保局和交通委等部門明確表示,已經初步制定交通擁堵收費政策方案和技術方案,目前正處于進一步研究和論證階段。
征收“擁堵費”,實質上是用價格杠桿來調整市場化資源配置的一種方式,也是一些國際大城市采用的一種市場化手段。不可否認,確實有一些國家通過征費治理擁堵并收到了較好實效,如在最早征收“擁堵費”的新加坡,高峰路段平均車速就提升了近20%,效果是明顯的。
但是,“擁堵費”決不是一收即靈的,它只是眾多緩解交通擁堵的措施之一,是一個選項而已,決不是唯一。比如2008年,美國紐約市議會表決通過了在曼哈頓區征收“擁堵費”的提案,結果因招致市民和州議會的強烈反對,8天之后便壽終正寢了。
北京市征收“擁堵費”也同樣存在市情民意問題。有市民認為,擁堵并不是我們個人造成的,也不是我們買車的人造成的,而是城市規劃和城市布局不合理造成的,所以“擁堵費”并不是徹底解決問題的方法;還有人覺得,限號都解決不了,收費肯定也解決不了這些問題……顯然,市民對征收“擁堵費”存在抵觸情緒。
由此可見,征收“擁堵費”問題決不是一個簡單的行政行為,不能為了收費而收費,更不能頭腦一熱就決策。其實,通過征收“擁堵費”治理擁堵,根本目的還是為了影響和改變市民的出行方式,而不是限制人們自由出行的便利。也就是說,解決問題的著眼點應該落在如何切實降低市民使用小汽車的強度上,引導人們自覺自愿地外出不開車。
就此,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交通運輸部部長楊傳堂給出藥方:“首先要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來推動優選公交成為公眾的出行習慣。第二個方面,要強化交通規劃引領,通過一體化的交通規劃和綜合的開發建設,建立以城市公共交通為導向的城市發展的模式……”
這說明,解決大城市交通問題是一個系統工程,決不能單純地與“國際接軌”。行業主管部門和法制部門應當充分論證,民主決策,防止政府被指責為“搶錢”。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