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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要求快遞公司兩個月內淘汰三輪車,改用兩輪電動車
澎湃新聞獲悉,近日,深圳市郵政管理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聯合制定《承諾書》,要求深圳的大小快遞公司“在兩個月內淘汰本公司在深圳市原特區內的電動(機動)三輪車,如違反承諾規定,請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由深圳市郵政管理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聯合制定《承諾書》的樣張。首批5家快遞公司已簽訂《承諾書》
上述承諾內容的前提是“快遞公司承諾通過購買(租賃)新能源微型電動車貨車以及滿足數量不等的新增備案兩輪電動自行車”。《承諾書》指出,2個月后仍然使用電動(機動)三輪車的,削減本公司30%配額。
據悉,截至2012年3月23日,深圳特殊行業備案車輛達到3.8萬輛,其中快遞業近1.3萬輛。在深圳今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的“禁電限摩”行動中,交管部門已經增加5000輛備案電動自行車的配額。
《承諾書》提出,備案車輛(兩輪電動自行車)全部由快遞公司購買,并購買保險,備案車輛不得違規載人,不得使用備案車輛從事與配送工作無關的活動。
《承諾書》還提出,使用已備案的兩輪電動自行車時,駕駛人員必須佩戴二維碼管理證件、著反光背心、佩戴安全頭盔。
多家快遞公司向澎湃新聞證實了上述《承諾書》的真實性。
某快遞公司高管向澎湃新聞表示,自己參加了5月5日上午在深圳交警局舉行的首批《承諾書》簽約儀式,順豐速運、德邦物流、京東、1號店、信豐物流為首批簽訂《承諾書》的5家快遞公司。“下一批簽訂《承諾書》的日期尚未確定。”該快遞公司高管稱。
該高管還透露,自己是在4月底接到會議通知的。“現在快遞公司的電動自行車的配額是遠遠不夠的,除順豐速運基本足夠外。如果簽了《承諾書》,相關部門將配備基本滿足運營需求的配額;如不簽,就沒有配額。”
爭論
深圳郵政局、深圳交警局制定的這份《承諾書》,也引起了部分快遞從業者的疑問。
一家快遞公司的高管提出以下三點質疑,并呼吁舉辦聽證會:
1、承諾書是否能夠替代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深圳為何趕在國家標準征求意見出臺之際要企業簽承諾書?
2、一次性強制淘汰這么多電動車損失由誰承擔?
3、快遞小哥因強行被換車影響收入會不會引起連鎖反應?
還有一家快遞公司向澎湃新聞表示,確認接到通知了,但是執行起來難度很大。“因為我們深圳公司前期是要求快遞員自帶車入職的,很多快遞員花了三千多買的電動三輪車,現在讓報廢更換,他們當然很抗拒,讓公司全部承擔更換兩輪車的費用,成本壓力的確太大。”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郵政局、深圳交警局制定的這份《承諾書》,并非僅僅針對快遞公司,水配送公司也被納入其中。
澎湃新聞獲悉,4月29日,深圳舉行了新能源電動汽車供需對接洽談會,深圳幾乎所有快遞企業參會。
“未來,在深圳市開展快遞服務,新能源汽車和電動兩輪車配合使用是趨勢。”上述某快遞公司高管表示。
快遞投資者、快遞專家趙小敏向澎湃新聞表示,機動(電動)快遞三輪車將逐步退出歷史,快遞企業被迫改用新能源車或電動兩輪車已經不容逆轉。快遞企業在政策應對上需要更加積極主動,必須要有巨額的資金投入,無論是內部的信息化、自動化或半自動流水化作業,還是土地及車輛運力以及專業團隊的投入及激勵機制的變革。
“未來,快遞公司在設備、土地、信息化的投入勢必加大,因此,快遞價格上漲的時鐘已經撥動”。趙小敏告訴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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