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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前員工入侵蘋果數據庫,五個月“洗白”近萬部水貨機
據央視新聞客戶端消息,4月25日,河南省高院公布10起知識產權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引人注目:案犯吳某等人以秘密安裝無線路由器的方式侵入了蘋果公司的網絡,通過為他人“改機”“解鎖”手機9000余部,五個月違法所得共計300余萬元。
據河南鄭州警方介紹,2012年4月,鄭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區分局接到報警,轄區內鄭州富士康公司監控到有人非法入侵網絡,并在廠區發現一臺神秘的無線路由器。隨后,警方迅速成立專案組,并對被查獲的無線路由器覆蓋區域進行排查。2012年4月25號,民警在緊鄰富士康廠區的一棟民房內將吳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當場抓獲,并查獲了筆記本電腦、手機、無線路由器等物品。
里應外合 安裝神秘路由器
后經警方調查,被抓獲的吳某等3人都曾是深圳富士康公司員工,懂得將美版蘋果手機進行“改機”“解鎖”等技術。2011年11月底,吳某等人利用鄭州富士康公司某部門主管段某,在鄭州富士康廠區內安裝無線路由器,侵入富士康公司和蘋果公司計算機信息系統,為低價購買的美版蘋果手機刷機、解鎖。
據辦案民警介紹,犯罪分子利用企業內部裝無線路由器,和在出租房內的無線路由器進行點對點的上網連接,進入到企業內部網絡以后,來獲取國內手機標識代碼和移動終端的標識號,因為手機只有和移動運營商綁定才能使用,將國外走私過來的水貨手機通過刷機的形式,獲得在國內可以使用的渠道,銷售到市場上獲取不法利益。
當場抓獲 終審判處主犯5年有期徒刑
按照吳某的交待,鄭州警方隨后將其余涉案人員抓獲。經法院審理查明,從2011年12月到2012年4月期間,吳某等人共刷機9000余部,違法所得共計300余萬元。
2015年12月30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吳某、鄒某、蘭某等3人犯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各自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其余6名涉案人員也分別判處5年至2年不等刑期,并處罰金。
此案為類似案件確立裁判規則
目前,該案已入選“中國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2015)白皮書”。通報稱,該案是一宗涉嫌同時侵害著作權、商業秘密、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的新類型典型知識產權刑事犯罪案。一、二審法院在相關法律規定不明確、判例缺乏的情況下,準確界定了被告人犯罪行為的性質;同時,對被告人處以高額罰金,從經濟上剝奪其再次犯罪的能力和條件。此案為類似案件處理確立了裁判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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