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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一酒店違反《反恐法》被罰10萬:漏登涉恐線索旅客信息
人民網廣州4月26日消息,人民網從廣州市公安局新聞辦公室獲悉,廣州警方日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對一家酒店作出10萬元罰款處罰。據悉,這是廣州市首例根據《反恐法》規定對違法企業作出的處罰決定。
據了解,廣州警方近期在對旅業的日常治安檢查中,發現廣州市鴻X酒店違反實名登記管理規定,沒有登記一名旅客的身份信息。經調查證實,該漏登信息旅客與一條涉恐線索有關。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六條規定,電信、互聯網、金融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未按規定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或者對身份不明、拒絕身份查驗的客戶提供服務的,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罰款,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住宿、長途客運、機動車租賃等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有前款規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門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
因此,廣州警方日前依法對該違法酒店作出10萬元罰款處罰,并對酒店當天值班主管人員作1萬元罰款處罰。據悉,這是廣州市首例根據《反恐法》規定對違法企業作出的處罰決定。
廣州警方提請所有旅業的經營者和管理者,務必嚴格依法落實旅客住宿實名制登記工作,堅守一人一證件原則,仔細核對證件信息,堅決杜絕為了拉客營利,放松警惕,自食苦果。同時,廣州警方提請廣大旅客朋友,賓館酒店溫馨告知“請出示您的身份證”的時候,請予以配合,如確實發生未攜帶身份證件須辦理入住的情況,請到當地派出所核對個人身份信息后,憑派出所開具的證明再登記入住賓館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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