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湖南省檢察機關建立“容錯機制”,保護改革創新中的工作失誤
“全省檢察機關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省委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來,圍繞服務經濟建設和改革發展大局,旗幟鮮明支持改革者、保護創新者、寬容失誤者、懲治犯罪者。”4月20日,記者從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了解到,檢察機關制定下發了《關于在查辦瀆職犯罪案件中服務和保障改革創新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充分發揮查辦和預防瀆職犯罪職能作用,通過建立“容錯機制”來推動形成依法履職、敢于擔當、勇于改革、大膽創新的干事創業氛圍。
“在查辦瀆職犯罪案件時,要依法保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改革和創新的積極性,增強各級領導干部服務發展、干事創業的預期和信心。”湖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游勸榮告訴記者,當前湖南經濟發展已進入新常態,改革步入深水區,為確保一系列重大經濟改革和制度創新的工作措施能落地生根,需要各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發揮服務經濟建設與改革創新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檢察機關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捍衛者和建設者,尤其是瀆職犯罪查辦工作直接關聯政治和經濟領域,與優化國家機關服務效能和經濟發展環境密切相關,營造鼓勵干事創業的社會環境是檢察機關正確履行瀆職犯罪查辦職能義不容辭的職責。
據了解,《意見》要求堅持法治思維,準確把握立案標準,準確把握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法律政策界限,準確把握改革創新中的工作失誤和瀆職犯罪的本質區別,依法規范反瀆職辦案工作,根據刑法規定,從社會危害性、刑事違法性和應受懲罰性等方面全面客觀分析。在履職過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未達到預期效果或造成負面影響和損失的行為;主觀上沒有為個人或單位謀取私利,客觀上沒有濫用職權或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或者有濫用職權或玩忽職守但情節顯著輕微的行為;改革創新中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止,符合中央政策和本地黨委、政府決策部署,經過集體民主決策程序,因不可預見造成負面影響和經濟損失,積極主動采取措施消除影響或挽回損失的改革創新行為,這三種情形均不能認定為瀆職犯罪。對于職務行為雖然在客觀上造成了損害結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嚴重過失,而是由于不可抗拒或者不能預見的原因所引起的,也不能認定瀆職犯罪。
《意見》要求堅持依法懲治瀆職犯罪與服務保障改革創新相統一,既依法懲治瀆職犯罪、促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職、規范執法,又依法保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參與和推進改革創新的履職積極性,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對于改革創新中出現的失誤、偏差甚至造成一定損失的行為,應嚴格依據刑法、刑事訴訟法和瀆職犯罪立案標準依法處理,堅決杜絕盲目立案,隨意入罪。對于符合國家法律、政策規定,有利于改革創新和經濟社會發展的行為,應當依法支持保護。
《意見》還要求依法懲治妨礙經濟發展的瀆職犯罪。依法查處借改革創新之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違法犯罪行為,以及以發展經濟、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為名,脫離實際盲目決策、違法決策以及違反中央規定大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的瀆職犯罪。同時要依法查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監管不力、行政不作為、行政慢作為、嚴重不負責任盲目決策造成重大損失的玩忽職守犯罪,促進革除“庸政、懶政、怠政”。
“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時強調,要引導干部樹立與全面深化改革相適應的思想作風和擔當精神,既鼓勵創新、表揚先進,也允許試錯、寬容失敗。在發展進入攻堅期和改革步入深水區的關鍵時期,湖南省檢察機關出臺措施依法促進改革創新和保護改革者,就是希望推動全社會形成想改革、敢改革、善改革的良好風尚。”湖南省檢察院新聞發言人段志凌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檢察機關既要依法懲治犯罪,也要旗幟鮮明為改革創新者撐腰。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