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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律協秘書長談新型檢律關系:對抗不對立,交鋒不交惡
4月6日,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敞開大門,邀請12位律師“大咖”,走進16樓圓桌會議室,與省檢察院黨組成員以及15個部門主要負責人面對面座談。
律師代表從理念觀念、制度建設、業務工作、信息化發展等角度提出真知灼見,省檢察院檢察長汪瀚積極回應,交流既坦誠又熱烈。
浙江省律協刑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胡東遷首先發言:“新刑事訴訟法實施后,明顯感受到檢察機關主動服務意識進一步加強,不少外地律師羨慕浙江律師的工作環境。但仍存在一些問題。如雖然基層檢察院都在努力為律師閱卷提供方便,但有的地方執行法律比較機械,雖然允許掃描但卻不準拍照、復印,建議應該允許律師自己選擇復制卷宗的方式?!?/p>
全國律協刑事專業委員會委員田暐就曾遇到類似問題。“幾百頁案卷需要復印,有些浪費資源。省內檢察服務大廳建設水平參差不齊,是不是要考慮規范化建設?”
浙江省律協行政專業委員會主任項堅民坦言,律師行業違紀處分60%發生在看守所的違規會見,相當數量是檢察院移交給律師委員會的,希望檢察院民行部門與律協行政專業委員多交流多合作,形成機制加強對律師執業的紀律規范。
除了提出問題和建議外,律師“大咖”也由衷地為浙江基層檢察院的一些做法點贊。如洞頭縣人民檢察院的短信告知,杭州市、湖州市人民檢察院記錄律師口頭意見時,會有書面記錄并請律師簽字確認等。
汪瀚認為,檢察機關要勇于擔當,積極主動地采取切實的措施,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檢察官應放下架子,堅決摒棄偏見,尊重律師的人格,尊重律師作為訴訟主體的地位。律師也要樹立正確的執業觀念,維護檢察官在依法履職中的尊嚴,配合檢察機關的正常訴訟活動,自覺遵守司法秩序。這樣可以使法治環境更加優化,促進檢律關系的和諧。
今年3月,浙江省檢察院在全省檢察機關組織開展為期4個月的保障律師會見權和文明辦案兩個專項整改活動,旨在構建公正文明司法長效機制和良性互動的檢律關系,讓律師和犯罪嫌疑人有獲得感。
“對抗不對立,交鋒不交惡”,這是浙江省律協秘書長陳三聯對新型檢律關系的概括。
陳三聯介紹說,雖然檢察官和律師在法庭上是對立的,但在新型檢律關系構建上可以有更多共同作為。早在2011年,浙江省律師協會就和浙江省檢察協會建立良性互動機制,這一機制可以進一步推進、完善。比如在人才培訓方面可以有更多互動,共同提升業務水平。
浙江省律協常務理事、刑事專業委員會主任徐宗新也提出,建立良性互動的檢律關系,浙江已有一些很好的活動載體,如檢律控辯賽和業務研討會等好的做法應堅持下去。
在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浙江省律師協會名譽會長章靖忠看來,類似的構筑新型檢律關系的座談會要常態化、制度化,可以讓律師給檢察官評評分,讓檢察官給律師評評分,互相查找問題,共同進步。
而在浙江省司法廳廳長馬柏偉看來,新型檢律關系可以表述為“法、善、和”3個字,需要進一步加強律師與公檢法司的互動,要依法辦事,善意出發,和而不同。
汪瀚暢對新型檢律關系的理解則是,高水平法治建設必然呼喚高水平檢律關系,構建新型檢律關系不僅是各司其職、殊途同歸,和而不同、相得益彰,更應該是親上加清、良性互動。
汪瀚進一步闡釋說:“檢律關系要‘親上加清’,是指檢察官和律師坦蕩真誠地交往,相互理解支持,同時要把持慎獨,遵守各自的職業操守,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線,保持檢察官和律師的清白、純潔關系,不能以權謀私,更不能搞錢權交易?!?/p>
汪瀚最后說:“接下來,檢察機關將組織檢律論辯賽以提高庭審實戰能力,還將從律師等專業法律人才群體中公開選拔檢察官以增強雙方職業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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