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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完善糾正和防止冤錯案件常態化機制
3月2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曹建明在全國檢察機關學習貫徹全國兩會精神電視電話會議上指出,有代表委員提出,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而檢察機關是維護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線”,這是憲法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天職”。檢察機關要切實增強這種使命意識,緊緊圍繞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執法司法突出問題,全面加強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
在今年兩會上,很多代表委員指出,最高檢工作報告連續多年不回避冤錯案件,釋放了尊重事實的司法自信,也彰顯了維護司法公正的決心,希望進一步總結糾正冤錯個案經驗教訓,從制度上完善預防和糾錯機制。
對此,曹建明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進一步樹立底線意識,恪守客觀公正立場,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嚴格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非法證據排除等法律原則,勇于自我糾錯,堅決防止冤錯案件發生。
“對從辦案和申訴中發現確有冤錯的案件,要敢于監督、敢于糾錯,該抗訴的堅決抗訴。”曹建明說,對提出監督意見后拒不糾正的,逐級上報、持續監督。要對監督糾正的冤錯案件進行深入剖析,找準檢察機關自身在批捕起訴、訴訟監督等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進一步完善糾正和防止冤錯案件的常態化機制。
在今年兩會上,還有代表認為,偵查活動是刑事訴訟的起點,建議檢察機關把好刑事司法人權保障的第一道關口。而在今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還將聽取最高檢關于加強偵查監督、維護司法公正情況專題報告。
曹建明說,要以此為契機,加強偵查監督工作,特別是要強化對濫用強制措施、違法取證、刑訊逼供等偵查活動違法情形的監督,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權益。要學習借鑒廣東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共建偵查監督平臺的經驗,依靠信息化手段解決監督信息不暢等突出問題。研究建立重大疑難案件偵查機關聽取檢察機關意見和建議制度,探索建立對刑事拘留和公安派出所刑事偵查活動監督機制。高度重視律師在人權保障、促進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保障律師會見、閱卷、取證等執業權利,加大對阻礙律師依法行使訴訟權利行為的監督糾正力度。
針對代表委員指出的刑事執行活動中存在不公平、不公開的問題,曹建明表示,要進一步強化措施,加大對刑事執行、刑事強制措施和強制醫療的監督力度,健全刑罰變更執行同步監督機制,開展財產刑執行檢察監督工作,加強和規范羈押必要性審查,維護刑罰執行公平公正。繼續清理久押不決案件,最高檢將部署開展集中清理判處實刑罪犯未執行刑罰專項活動。
曹建明還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認真落實修改后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以及民事訴訟監督規則和即將發布的行政訴訟監督規則,統籌推進民事行政生效裁判、審判程序和執行活動監督,重點加強對虛假訴訟、違法調解、違法執行、裁判不公的監督,探索開展對行政違法行為的監督,提高民行監督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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