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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大學批準“史上最不忍拒絕請假條”:大二生回家結婚
澎湃新聞記者 周寬瑋 實習記者 徐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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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晚,一條河南科技大學“史上最不忍心拒絕請假條”消息刷爆網絡。澎湃新聞(www.6773257.com)4日從河南科技大學官方微博了解到,該校土木工程學院一名2014級大二學生3月3日請假“回家結婚”,已獲得學院同意,學校官微與當事人核實相關信息并獲得同意后發布這一消息,送上“新婚快樂”的祝福。
“我校土木工程學院一位14級的同學在今日請假回家結婚了!!雖然不曾相識,但依然很祝福你(下圖女孩為其結婚對象,相關信息已與當事人核實并同意發布)恭喜恭喜,新婚快樂。”3日晚,該校官微發布消息,并附上當事男生的請假審批表以及其結婚對象的個人婚紗照。審批表顯示的請假時間為3月7日至9日共3天,請假事由為“回家結婚”,并附上了任課老師、輔導員以及主管領導的簽字(以馬賽克處理)。為了參加李東欣同學的婚禮,他的幾個室友也一同請了三天假期。4日,該校官微發布李同學請假回家結婚的后續消息:李同學與同為河南洛陽高校學生的女友完成婚禮。兩人3月8日將于河南鄭州完成婚禮,9日均返校上課,新郎的室友們也均請假出席婚禮;李同學在班級擔任班長一職,據同學反映,李同學是個踏實、有責任心的班委,學習成績較好。
消息發布后,引發網友熱議,各地網友紛紛表示“祝福”、“好羨慕”、“學弟都結婚了,我媽還不讓我談戀愛”。也有個別網友調侃,“在校生結婚會不會給身邊人‘造成(心理)傷害’”。
上述官微消息強調,兩人相識4年相戀2年,大學的戀愛并未影響學習生活,女友的陪伴是他努力前行的動力。“我所理解的對她最深刻的愛,便是確定余生將只想與她共度,牽她的手向每個明天走去。因為我特喜歡她,所以希望和她一起努力變得特好、特棒,把我們的未來變得特明亮。”李同學在接受學校記者團采訪時表示。
教育部2005年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取消對大學生結婚的限制,滿足《婚姻法》的法定要求即可成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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