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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不被腐敗氛圍裹挾
這是2月18日的《中國紀檢監察報》一篇文章中談到的情形,相信很多人在社會生活中都遇到過或有類似心理體驗。
腐敗人人厭棄。包括很多腐敗分子在內,看看他們的內心獨白,大概在搞腐敗時也未必心甘情愿。但人人厭棄的行為,為何不能為眾人所革除,而是被裹挾進去,不得不參與其中?
資源,包括升學、考公務員、辦企業、上項目、晉級、買房子、找工作、演出、出國等等,都是有限的。這些資源的分配如果做到基本公平、公正、公開,腐敗機會就會大大減少。一旦做不到這“三公”,結果就是野蠻的哄搶,那些塞了錢的,有關系的,肯定優先獲得這些稀缺資源。而既不塞錢或無錢可塞,不找關系或找不到關系,多半就沒有你的份或只剩下一些殘羹冷炙了。這是一方面痛恨腐敗,另一方面又不得不參與腐敗甚至樂此不疲的根本原因。在發生資源哄搶之時,一無所長的人自然會對自身沒有哄搶能力感到“不滿”。
認為“人情社會”易于發生腐敗的觀點并沒有多少道理。試問,哪一個清廉社會的人們不注重禮尚往來?只不過在清廉社會,禮尚往來能夠被嚴格限定在私人生活空間。
人情社會崇尚禮尚往來,在禮物交換過程中,禮物容易變味,變大,成為行賄物品。此中關節點是公私不分,公共資源可以私相授受。而且,華人社會都是人情社會,但華人社會中就有清廉的典范如新加坡和香港、臺灣。只要公共權力沒有被私有化,而能夠公平、公正、公開運行,清廉社會完全可期。
清廉社會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其中固然要清除腐敗“亞文化”,但更重要的是建立公共權力公平、公正、公開運用的制度環境。清除腐敗亞文化是反腐敗,抓貪官也是反腐敗,而有效約束公共權力的使用更是反腐敗的重中之重,它不僅靠公權力能夠形成有效的自我約束機制,更靠民眾的公民意識成長為一種有效的監督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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