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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林|成為“廣州人”:清代廣州移民的“城市型”宗族建設
明清時期,許多城市經歷了規(guī)模擴大、人口激增的過程。在這一時期的城市人口中,既有大量的流動與寓居人口,也有來自周邊農村或外縣、外省的長期定居者。經過數代人的定居,一些城市移民的后裔逐漸產生本地人的意識,甚至開始編撰族譜、建設宗族。那么,這些由各地移民后裔建立的宗族是如何表達自身與家鄉(xiāng)、與城市之間的關系的?在比鄉(xiāng)村結構更為多元、流動性更強的城市中,以城市為根基的宗族會否呈現(xiàn)出有別于鄉(xiāng)村宗族的一面?
受對外貿易等因素刺激,清代廣州的城市人口迎來大幅度的增長,大量來自全國各地與周邊鄉(xiāng)村的移民定居廣州城廂(城內與城外近城處),歷經數代后最終成為“本地人”。在清中后期的地方文獻中,常常可見在廣州城廂某處“世居”或者是某處“土著”等的說法,這些說法無疑表達出了一種本地意識。麥哲維(Steven B. Miles, The Sea of Learning: Mobility and Identity in Nineteenth-Century Guangzhou, Cambridge and Londo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6)的研究也指出,在19世紀以降的廣州社會,已逐漸出現(xiàn)一個以學術機構學海堂為中心的主要由外來移民后裔構成的精英團體,他們與珠江三角洲腹地的精英相互競爭,立足于廣州這座城市建構本地身份認同。這些城市移民的后裔也留下了一些族譜,以此為基礎,我們可以走近這些外來者與這座城市之間歷經多個世代的故事。
晚清廣州城圖(1860)
一、城市人口的增加與城鄉(xiāng)關系的變動
在討論清代廣州城居宗族的情況以前,需要簡要概述一下廣州城廂的大致范圍,以及人口增加的情況。清代的廣州是廣東省城,北靠粵秀山,南臨珠江,城廂部分為南海、番禺兩縣分治,空間上主要由官署集中的老城(舊城)、南邊與其相連的新城、城外的西關、南關、東關以及粵秀山麓人煙稀落的北關構成。
光緒《廣州府志》省城圖 筆者標記
明清時期,以西關、南關為代表的城外關廂地帶不斷開發(fā),人口日益膨脹。其中,西關水網密布,河灘沖積與人工堆填使其逐漸成陸。明代后期開始,沿著西城濠,發(fā)展出了十八甫商業(yè)區(qū),到了清代,在對外貿易的拉動下,珠江沿岸的下西關日益繁華,上西關的“機房區(qū)”亦隨之形成。乾隆二十四年末(1760年初)起,歐美貿易者被禁止入城。洋行設置在西關,商館區(qū)內修筑道路,逐漸拓展。至19世紀前半葉,以西城墻與珠江沿岸為兩邊,在西關形成了一個類直角三角形的商業(yè)區(qū),其繁盛吸引了大量富商巨賈與工商業(yè)者的定居,在晚清時還開辟了新的住宅區(qū)。而在南關,瀕臨珠江河畔的優(yōu)勢令其商貿大興,油欄、果欄、菜欄紛紛開設,南邊城墻與珠江之間的土地至幾乎被徹底開發(fā),沿江處不斷被堆填。
城外的開發(fā)是清代廣州城市人口增長的重要契機,而城內的人口構成亦在明清之際的政治與社會變動中發(fā)生了改變。清初藩王據粵期間(1650-1680年),藩王軍隊占據老城,不少居民避難鄉(xiāng)間,老城的官署全被移到了新城。及后,隨著三藩之亂的平定,廣州迎來了八旗的駐防。康熙二十二年(1683),廣州老城之內,自歸德門以至大北門,劃定了旗(西側)、民(東側)分界線,旗境為旗兵集中駐防處。與之同時,“官署民居,悉還城內,勸諭招徠。年久失業(yè)之氓,一旦爭奪故廬,皆奔走恐后,經年始定”。此時,“以大市街之東為官廨,余以奠民居”,“時郡治著姓紛紛購買以建祖祠”,大量的合族祠開始在城內興建。
所謂合族祠,一般由數縣或數十縣鄉(xiāng)村同姓大族合資建造,雖是宗祠形式,但主要是鄉(xiāng)村大族在省城進行科考、訴訟等活動并籍以聯(lián)絡其成員的辦事處。合族祠并非基于血緣意義上的“宗族”觀念而建立,也常因不符合禮制而遭官方取締,轉而改稱“書院”等以維持運作。清代廣州大大小小的合族祠數量眾多,歷來受到學界關注。這一時期合族祠的大量修建,不僅反映出廣東地區(qū)宗族的發(fā)展,更顯示出省城與珠江三角洲腹地之間關系的切實變化。
明末,廣州城內的合族祠極少,珠江三角洲的大族往往直接在廣州建立支祠,介入省城各種事務。然而,經歷了明末清初的社會動亂,特別是藩王的屠城以及長時間駐軍,大族紛紛撤回三角洲地區(qū)。清代,三角洲士紳大族與省城的關系逐漸轉變?yōu)橥ㄟ^合族祠這一形式來維系,這是一種相對間接的狀態(tài)。清代中葉以后,人工墾殖的沙田迅速增長,這同時為三角洲地區(qū)的新興宗族與城市的移民精英提供了巨大的財富,也給他們提供了彼此競爭的經濟支撐。不少珠江三角洲宗族的成員獲得了科舉功名,卻較少出現(xiàn)明末那樣直接將宗族支祠設置在省城的情況。
三角洲大族較少直接在城內發(fā)展分支,這并非意味著城內沒有形成宗族。在清代廣州,不少外來者選擇了扎根繁衍,無論是在商業(yè)繁盛的城外關廂地區(qū),還是在衙署林立的城內,都留下了他們的足跡。在定居數代之后,他們的子孫也留下來一些族譜。不過,這些宗族未必都建有宗祠,分家后亦未必合族聚居,故而它們的存在反而不如遍布城內的合族祠顯眼。
二、族譜講述的移民與定居
那么,清代移居廣州城廂并最終世代定居、建設宗族的是什么樣的人群呢?筆者目前搜集了接近二十份城市移民后裔后編繤的族譜(旗人族譜不在統(tǒng)計之列,相關情況需另文探討),這些族譜可以對上述問題作出一定程度的解答。下文的討論主要圍繞這些族譜進行。
這些族譜大多修于晚清民國,大多已是第二、第三次纂修,通過譜序可知初纂時期大致在18世紀后半葉以降。族譜中既有裝幀精美的刊本,也有制作相對簡陋的抄本,還有字跡潦草、體例不明、記載略混亂的薄冊,常常能看到手寫的筆跡與眉批。名稱上“族譜”、“家譜”、“支譜”均有,不同的說法關乎宗族的層級,以及編纂者如何定義自身與遷出地、定居地的關系。從內容上看,這些族譜基本把重點放在了移居廣州之后(清代移居為主)的數十年至百數十年之間的譜系之上。從講述的移居目的來看,除了部分無法在族譜中確認的情況外,祖先從事工商業(yè)的占據了多數,亦有不少因為祖上任官或游幕此地而逐漸定居的情況。
下文將這些族譜中能夠確定詳細信息的十數份按照原籍粗略分為兩種情況——外省與本省(珠江三角洲腹地為主),簡要介紹族譜講述的定居化過程,分析他們所表達的與家鄉(xiāng)以及移居地之間的關系。
1.外省
首先是外省商業(yè)移民的狀況,其中又以閩商、徽商為主。許多商業(yè)移民從一開始就與家鄉(xiāng)的宗族保持了密切的聯(lián)系,族人在早期時常往返兩地之間,這與他們以家族、家鄉(xiāng)為根基的貿易網絡直接相關。
清代,許多出身福建的家族在廣州從事對外貿易。除學界討論較多的伍氏、潘氏、顏氏等洋商家族外,出身福建泉州府晉江的郭氏、周氏亦留下了族譜(《郭氏族譜》、《晉江入粵周家族譜》)。以郭氏為例,誠齋公(1687-1765)在康熙年間以販茶入粵,經營洋務,居西關十一甫。誠齋公生意頗為成功,八位兒子分家為八房,各有生業(yè)。其中,長房國器為家鄉(xiāng)晉江的宗祠捐款并購置嘗產。四房照亭公與七房仰亭公接手了父親的生意,經營“寬茂行洋商事業(yè)”,可惜不久就先后辭世。為了修遷粵一支的族譜,二房十二世作梅公“于乾隆三十八年癸巳,將手輯吾族世次族譜一帙,攜至廣東,俾各房分鈔,傳示來許”。及后,道光與光緒年間先后重修族譜,均錄有遷粵之前世系。
廣州也集中了不少徽商。乾隆二十五(1760),來自安徽婺源的詹氏祖先詹萬榜舉家南遷,入粵經營茶葉生意,其子詹世鸞亦繼承父業(yè),成為茶商。和許多徽商一樣,詹氏十分注重與家鄉(xiāng)宗族的聯(lián)系,也著力維護同鄉(xiāng)網絡。詹萬榜回福建家鄉(xiāng)建造宗祠,其子詹世鸞也在廣州“立文社,置祀田,建學宮,修會館””,還設立了同鄉(xiāng)商人的義會。入粵第四代詹天佑編纂《徽婺廬源詹氏支派世系家譜》,譜中錄有詹氏遷粵前在婺源的世系,也詳細記載了入粵后宗族的發(fā)展狀況。
上述商業(yè)移民多在家鄉(xiāng)建有宗祠,在廣州主要通過拜祭山墳來祭祀遷粵先祖。他們既注重與家鄉(xiāng)族人以及同鄉(xiāng)之間的聯(lián)系,亦在較早之時通過入籍等方式進入了當地社會。如周氏的入粵第二代“高祖仁侯”(1669-1728)占籍番禺,在族譜編纂的光緒年間,周氏自稱番禺縣捕屬籍;郭氏的入粵第二代長房國器(1710—1771)通過商籍成為南海縣生員;詹氏的入粵第二代詹世鸞也在廣州西關十二甫購置西關大屋定居,第三代詹鈺加入了南海縣捕屬籍。
與這些商業(yè)家族相比,家族中多人游幕的浙江山陰汪氏(見《山陰汪氏譜》)與浙江高陽許氏(見《浙杭遷粵高陽許氏家譜》)融入當地的進程則要慢許多。乾隆三十四年(1769),汪氏祖先汪倫秩因出任廣東長寧縣知縣至粵,三子汪蚧開始成為舉幕業(yè),游幕多處,其子孫也多舉幕業(yè)。但直到光緒元年(1875),汪蚧之孫汪腺才加入了番禺縣捕屬籍,兒子汪兆鏞、汪兆銘也因此得以在番禺縣參加科舉考試,并定居于豪賢街。汪氏一族游幕者眾,其定居化的進程,始于子孫入籍應考之時。而高陽許氏的祖先則是在乾隆、嘉慶年間來粵游幕,雖然在道光年間加入了番禺縣捕屬籍,但入粵早期也長期沒有穩(wěn)定的居所,宗族的建設較晚。
原籍江蘇省江寧府的曹氏始遷祖在康熙、雍正間來粵,在入粵早期舉幕業(yè),但有子孫轉行成為了鹽商,曹氏也在入粵不久便入籍番禺。入粵第五代瘦峰公(1775—1846)居住在城內北邊的都府街,他開始購買嘗產,在廣州建設宗族。《禺山曹氏族譜》初繤于光緒十二年(1886),由入粵第七代孫、同治壬戌科進士曹秉濬修纂。由于該時江寧府的族譜早已失傳,這份族譜只從入粵始遷祖前兩代開始記載,但這兩代均是“生卒無考”。編纂族譜時,曹氏以番禺縣名由來之一的禺山冠名,明確表達了其對居住地的認同。
大致上看,外省移居者初期的職業(yè)對移居者與移居地之間的關系有一定影響,而移居之時是否在原籍擁有穩(wěn)固的宗族組織與網絡,亦左右著移居以后與家鄉(xiāng)的關系。對外省移居者來說,一方面,他們首先意識到的是“遷粵”、“入粵”的行為,加入南海、番禺縣戶籍在他們定居化的過程中意義重大。另一方面,無論是依賴家族網絡的商人,還是倚重鄉(xiāng)緣的幕僚,在入籍定居數代后,仍十分重視原籍。這種對家鄉(xiāng)的強烈認同,與他們已入籍當地并成為廣州這座城市的定居者的認識,往往是并行不悖的。
2.本省(以珠江三角洲腹地為主)
族譜中來自本省的移民以工商業(yè)移民為主,多來自三角洲腹地,也有來自省內他處。19世紀前期移居廣州西關的三水吳氏,在廣州從事商業(yè),但“子孫眾多,人心不齊”,不得不分家。盡管其租屋與嘗產都設置在三水,但修于光緒年間的《吳氏家譜》稱“籍貫三水縣西南都南滘堡董[甫氽]鄉(xiāng)三十圖四甲吳克昌戶,世居省城西關蓬萊新街”,強調三水戶籍又自稱世居西關。吳氏這種情況在清中后期的廣州城廂,尤其在西關十分普遍。許多在晚清時被認為是“西關土著”的人,都是在西關居住了兩三代,同時保有三角洲戶籍的圖甲戶。
與此相對,梁氏一族稱呼的變動,則能看出另一種定居化的狀況。出身新會的梁氏于乾隆年間移居廣州城內。移居第二代的三房勉亭公在城內榨粉街購置祖屋,自建修永堂。第三代雪川公用懷陰堂之名購買了店鋪作為嘗產。通過收錄于《廣東省城梁氏族譜(捕屬)(梁鼎芬一支)》的幾份族譜封面與譜序,可以看到族譜初繤時(1819年)稱“新會番禺梁氏族譜”,到第二次修纂族譜時(1865年),梁氏在老城內番禺縣地居住已五世,族譜名稱中“新會”一詞被拿掉,譜序中亦有“廣州城中士大夫之家,近時最盛者番禺梁氏”一句。族譜名稱的調整與梁氏入籍番禺有關,晚清,梁鼎芬等后人已作為番禺捕屬人活躍在省城事務之中。
廣東省城梁氏族譜
而城南杜氏、西關楊氏、南海蘆排梁氏、高第街許氏的定居化進程與宗族建設,就更為清晰地展示出對廣州這一移居地的歸屬感。
康熙年間,城南杜氏祖先尊一公(十二世祖)為了經商,從南海縣西樵大果鄉(xiāng)移居廣州。康熙四十二年(1703),第二代今鳴公(十三世祖)在南關廻龍社購買房屋,開始定居。自今鳴公始,至初次編纂族譜的道光二十八年(1848)為止,杜氏在該處“世居”百余年,族譜亦自稱“城南杜氏”。杜氏通過買賣積累了大量財富,與洋行商人結為姻親,在19世紀初年成為大族,所謂“省會附郭而居者,城南推杜氏為大家,衡宇相望,延廣幾及一里。” 修于道光年間的《城南杜氏家譜》序云“尊一公遷居省后,十三世祖除云章公一支世居大果鄉(xiāng),已入大宗族譜,無庸修入,只修今鳴公一支”,表明這份族譜記載的只是移居廣州后的支派。
城南杜氏家譜
與城南杜氏一樣,西關楊氏亦將廣州的居住地西關冠于族譜名稱之上。修纂于晚清的《西關楊氏支譜》以從順德縣移居南海縣佛山鎮(zhèn)的“南邑始祖”(1529-1621)作為開始,但只寥寥數筆。記載從“南邑五世”約軒公(1716-1796)處開始變得詳細。約軒公因從事手工業(yè),從佛山移居廣州新城的晏公街,但家境貧寒,也沒有與其居于佛山的子孫聯(lián)系。及后,約軒公之子、“南邑六世”藝圃公從佛山鎮(zhèn)移居廣州西關十一甫。藝圃公生意風生水起,生子十六人,分家成十六房,族譜記載的就是這十六房的狀況。
南海蘆排梁氏同樣通過自我稱呼強調了對居住地的認同。梁氏始遷祖裔龍公于康熙年間從順德縣的扶閭鄉(xiāng)來到廣州經商,卜居西關。移居廣州的第三代天麟公(1698—1746)入籍南海。自始遷祖的裔龍公始,這一支梁氏就與家鄉(xiāng)宗族關系疏離,“公自遷省垣后,另選派名,不依鄉(xiāng)譜”。移居廣州第七代東屏公(1815—1883)經營陶瓷業(yè),將陶瓷賣予洋行商人,收入頗豐,于是移居西關蘆排巷,并購入嘗產。其子梁綸于光緒十七年(1891)中舉,又在戊戌科(1898年)大挑中獲一等并進入宦途。宣統(tǒng)三年(1911),梁綸編撰《南海蘆排梁氏家譜》,同時在蘆排巷建設家廟,明確以南海蘆排梁氏自稱。
南海蘆排梁氏家譜封面
高第街許氏也建立了以遷穗支派為中心的家廟。許氏原籍潮州府澄海縣,乾隆年間,祖先因做生意由潮至穗,入穗第二代許拜庭成為鹽商,開始在新城高第街居住,并入籍番禺。據《許氏宗譜》,家族在高第街大量購地,建造家宅。在19世紀初的海盜動亂中,許拜庭因捐金而獲表彰。其子許祥光考中進士,因率領鴉片戰(zhàn)爭后廣州城的團練而受朝廷表彰。道光二十九年(1849),許祥光以其父許拜庭之名在高第街建設“許拜庭家廟”,碑文稱,“先大夫始籍隸番禺,卜居新城之高第街,同居共爨四十余年于茲矣”,“維時內外孫曾百余人,皆先大夫之所出”,依托廣州,許氏發(fā)展成大族。
可以看出,許多本省工商業(yè)移民的后代主要以廣州為中心實現(xiàn)經濟積累,加上通過科舉、捐輸等方式獲得的文化資本,走向了建設宗族的道路。盡管他們在族譜中表示了自身是家鄉(xiāng)宗族的一個支派,但廣州城廂已成為他們生活與發(fā)展的根基,以城市居住地作為自稱、強調本地意識者更不在少數。他們與外省的移民后裔一起,構成了世居廣州城廂的主要人群。
三、宗族組織與城市社會
簡述了族譜中的移民與定居故事后,我們再回到編纂族譜的行為本身,探討人們在城市中構建與維系宗族的具體行動。
如前所述,這批族譜的初次編纂時期大多是18世紀后半葉以降。這一時期,隨著對外貿易的擴大,工商業(yè)人口迎來激增,以城市為中心的文人圈子逐漸形成,文人與洋商密切交往,越來越多外地人入籍參加科舉考試,取得功名。隨著19世紀初的海盜動亂、19世紀中葉的兩次鴉片戰(zhàn)爭與洪兵起義,又有不少人通過捐輸或者組織團練獲得朝廷表彰。多份族譜都收入了朝廷的誥命,展示圈子的例子亦多處可見,如居住在廣州新城的南海士紳謝蘭生為姻親城南杜氏的老母親黃太安人撰寫壽序,菊波精舍山長陳澧為同樣是新會出身且曾在自己門下就讀的梁鼎芬的家族撰寫族譜序言等,高第街許氏的發(fā)展壯大更是與城市中的種種人脈資源密不可分。可以說,在社會流動性不斷增強的狀況中,許多人獲得了地位的攀升,此時修纂族譜,既有助于統(tǒng)合在本地居住數代的族人,又可彰顯種種功名、虛銜與社會網絡。
這些移民后裔所構建的城居宗族主要以城市為根基,雖然只是支派,但已非鄉(xiāng)村宗族的簡單延伸。那么,族譜除了呈現(xiàn)出上述復雜的社會網絡外,還呈現(xiàn)出城居宗族的什么特點?
1、同鄉(xiāng)與同族關系
首先看一看閩商、徽商這種與外省原籍地宗族關系密切、重視同鄉(xiāng)網絡的情況。在清代廣州西關,有許多福建人經商甚至占籍居住,所謂“粵城西郊,幅員十里許,素稱沃土,閩人占籍于粵者多居之”。通過族譜可知,同樣出身福建晉江的郭氏與顏氏的祖先,恰在同一時期居住西關,都參與了一些同鄉(xiāng)事務,如修建天后宮等。有意思的是,祖先的行動對一百多年后族內子孫的維系仍發(fā)揮著作用。
郭氏的遷粵先祖誠齋公(1687-1765)熱心家鄉(xiāng)公益事務,“時粵省西關捐修湄洲天后宮,鼎建文昌廟。公率子侄匯捐巨款,事賴以濟”,湄洲天后宮往往被視作福建商人群體的祭祀場所。在熱心同鄉(xiāng)事務的同時,誠齋公重視對宗族的統(tǒng)合。雖然誠齋公之后進行了分家,但由于誠齋公的捐款,到第三次修譜時(1879年)為止,郭氏的子孫仍可享領三廟(天后宮、文昌廟之外的廟宇不明)之胙,“故今我族子侄與領三廟永胙,公倡之也”。百余年間由一族子孫持續(xù)領胙,此胙在功能上已接近于嘗產了。
顏氏遷粵先祖綽亭公(1696-1751)與郭氏誠齋公在同時期活動于廣州西關。和郭氏誠齋公類似,綽亭公亦捐充了與福建人關系密切的湄洲文廟。族譜云綽亭公“捐充湄州文廟祀費所得永胙一份”,顏氏子弟同樣在百余年間一直享領該廟之胙。此胙最初由房長代表全族領受,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各房子孫繁衍不均,為公平起見,各房商量將已領受的胙部先交去管箱處,從同治十一年(1872)起,該年負責祭祖的族人在二月初三去管箱處領胙,胙部領受后,仍需交回管箱處。可見,此胙同樣發(fā)揮著嘗產的功能,族譜亦將其放入“嘗祀條款”的門類之中。
重修顏氏遷粵家譜封面
郭氏和顏氏的例子顯示出,祖先在同鄉(xiāng)事業(yè)上的投入,有助于子孫維系同族與同鄉(xiāng)的聯(lián)系,類似的情況同樣出現(xiàn)在了徽商詹氏之中。光緒年間,詹天佑在編纂族譜時,在眉批中寫下一段話,大致意思是:道光四年(1824),詹氏先祖世鸞公在廣州的徽州會館與其他十數名同鄉(xiāng)商人(各商人名字亦記于族譜之中)一起設置了同鄉(xiāng)互助性質的義會,名為歸原堂,專門辦事的正、副司事能夠獲得一筆修金。從光緒十四年(1888)開始,詹天佑之父充任正司事,為使族內利益均享,定下規(guī)矩,這筆修金除用作拜掃私伙山墳外,送七房各房一元,只留下余銀二元作日常辦事之用,又規(guī)定在司事百年之后修金不能傳于自己子孫。由此可見,詹氏拜祭祖先的行動是在同鄉(xiāng)網絡下進行的,而祖先在同鄉(xiāng)公益事業(yè)上的投入能夠使后代受益,若輪到本族任司事,這筆修金也會被用于私伙山墳的拜祭。
可以看出,作為外來移民,祖先對同鄉(xiāng)活動的投入,在世代定居之后,有可能朝宗族嘗產、嘗款的方向發(fā)展,進而在城居宗族的維系中扮演重要角色。這種同鄉(xiāng)關系與同族關系的相互交織,折射出清代廣州復雜的社會網絡形態(tài)。
2、嘗產與宗族維系
宗族內最重要的共同活動是祭祖。這樣的集體活動每年都需要一筆固定開銷,因此共同的經濟基礎至關重要。面對宗族的擴大與族內的分化,嘗產需保持一定數量以維系族內關系,而這種維系也會受制于城市社會的整體環(huán)境。
比如上文提到的顏氏。除了湄洲文廟永胙外,在綽亭公子孫分房之后,也嘗試設立嘗產,這件事被記錄在1771年初纂的族譜之中。當時通過各房捐款設置嘗銀,以此購買城中一家店鋪作為嘗鋪。不過,由于各房發(fā)展不均,五房的捐款就在嘗銀中占據了五分之四。到第二次編纂族譜的1799年,就出現(xiàn)了每年輪值祭祀者中必須有五房族人參與的規(guī)定。光緒十年(1884)第三次族譜編纂,主纂的五房顏敘铻稱,由于“長二兩房無人,三四兩房無力,澄吉公嘗項銀所存無幾,五房所捐者,僅數支給,并無盈余”,強調其他房的一些祖先遺像與墓圖無法付印。但實際上,五房祖先的遺像反而有所增加。可見,經濟實力較強的五房在祭祖等事務中比較熱心,也捐資印刷族譜,但基本以本房為中心,嘗產在1771年設置之后也再無增加。盡管族譜顯示出不少族人獲得了大量財富與社會晉升,但他們也沒有嘗試擴大嘗產規(guī)模,增強族內團結。
與來自外省,受惠于同族與同鄉(xiāng)關系的顏氏、郭氏、詹氏等不同,出身南海縣鄉(xiāng)村地區(qū)的城南杜氏在定居廣州之時,并沒有足夠的資金,與家鄉(xiāng)宗族的關系也不密切。因此,杜氏后人所進行的宗族建設,基本是以廣州這座城市為中心的。杜氏在康熙年間移居廣州,第二代今鳴公在南關廻龍社購買房舍后定居此地(1703年)。在首次編纂族譜的道光二十八年(1848),第三代又韓公的子弟已經繁衍至百余人,分成多個支派,彼此交往不多,而族譜的編纂目的就是把握族人的信息。
杜氏這種強化族內聯(lián)系的努力,開始于族譜編撰之前的道光十三年(1833)。族譜收錄了當時制定的一份嘗產章程,詳細敘述了嘗產的復雜構成與維持、新增嘗產的規(guī)定。據此,第二代今鳴公的資產分為長房天石公與次房又韓公兩戶,百余年間分門戶納糧。隨著子孫的繁衍,今鳴公購置的嘗產遠不足以支持祭祖以及回鄉(xiāng)拜祭。因此,又加上了又韓公以及其兒子國則公兩人的嘗租銀。而且,又韓公的子孫還組織捐款,并撥入嘗項生息。為了將來考慮,又規(guī)定一旦嘗銀超過三百兩,就要用來進行投資,并只能購置店鋪,不能購買田地。可以說,在章程設立之前,共同祭祖所需要的經濟基礎很不穩(wěn)定,而章程就是為了解決這一問題而設。
雖然杜氏通過編纂族譜、增加不動產投資等方式強化了族內的關系,但強化的只是以次房又韓公的子孫為中心的關系。這份族譜并不涉及長房天石公的世系,甚至強調“此家譜只許又韓公子孫傳抄……如非又韓公子孫,不宜借與他看,恐有同姓不宗之人從中舞弊,以亂宗支”。也就是說,城南杜氏的族譜編纂者非但沒有嘗試統(tǒng)合在廣州的另一房,還以防止“亂宗支”為名,不允許族譜外傳。面對城市生活造成的同族關系的松散化,杜氏一方面努力構筑長期穩(wěn)定的嘗產結構,另一方面則通過劃定范圍有限度地團結族人。
南海蘆排梁氏同樣展示了城市社會與宗族建設的復雜關系。修于1911年的《南海蘆排梁氏家譜》指出,城市生活造成的同族關系松散化本身,恰是城居宗族需要編纂譜牒的原因。編纂者梁綸在序言中提到:“宗支蕃衍于今十有一傳矣。世系益緜,生聚益廣,散居都會,第宅增拓,洽比之道,尤所宜先。則譜牒之作,視鄉(xiāng)中聚族而處者,尤為要焉。” 因此,梁綸以鄉(xiāng)村宗族作為比較對象,在祖先牌位、祠規(guī)、嘗產的管理方法等方面努力模仿三角洲大族,希望通過族譜的編纂團結城市中的梁氏一族。
不過,這種努力可能并不順利。盡管梁氏宣稱從順德縣扶閭鄉(xiāng)移居廣州已逾數代,但直到梁綸的父親東屏公才開始購置嘗產,他購買了廣州附近的某處沙田作為嘗產。而到了梁綸這一代,才開始建設家廟,編纂族譜。可見之前的族內關系并不緊密。而在取得科舉功名之后,梁綸曾經恢復順德原籍,重建與家鄉(xiāng)的聯(lián)系。他除了在廣州購買嘗鋪,還在順德購置書院、桑基魚塘等嘗產。當時,順德的宗親建議他建設宗祠,但圍繞宗祠應設在城市還是順德扶閭鄉(xiāng)老家,議論不一。最終,梁綸選擇將廣州西關蘆排巷舊宅作為家廟,族譜亦以“蘆排梁氏”自稱。梁綸本欲拓展自身支派在家鄉(xiāng)的影響力,最后卻只能將家廟設于城市之中,這也許是先祖在遷穗之初即與家鄉(xiāng)宗族關系疏離之故。這種狀況也從側面說明,以城市為根基構建的宗族向鄉(xiāng)村的反向拓展,并不那么容易。
總的來說,在清中后期社會流動性日益加強的廣州社會,編纂族譜的行為也日漸多見,這既顯示出越來越多的移民后裔獲得了社會地位的攀升,亦印證了梁綸強調的那種愈是散居都會、流動劇烈,愈要加強族內統(tǒng)合的認識。無論是同鄉(xiāng)關系對同族關系的正面影響,還是在嘗產購置與維系上的艱難謀劃,無論是試圖劃定有限的宗族邊界,還是希望模仿鄉(xiāng)村大族的規(guī)制并嘗試整合更大范圍的宗族,這些都可以說是因應城市社會的形態(tài)而出現(xiàn)的不同舉措。一些族譜彰顯出部分族人風光的一面,但嘗產的規(guī)模與維系的難度又暗示了宗族組織走向松散的危險。受惠于城市中多樣化社會資源的他們希望能在城市中更好地敬祖睦宗、團結族人,但宗族的發(fā)展始終受制于城市社會的整體環(huán)境。
結語
在清代城市的高流動性之中,“世居”城市的人群亦在逐漸形成。當時的城市在制度上不是獨立的行政單元,城市世居者的認知往往兼?zhèn)洹氨緦偻鈦碚摺焙汀耙咽潜镜厝恕钡碾p重感覺,這種認知與“西關”“城南”“蘆排”等城廂的具體居住空間相關,與關乎戶籍的“南海”“番禺”等縣級單元則聯(lián)系緊密而不必然等同,具有一定彈性。在清代的廣州,一方面,商貿的發(fā)展與省會城市的地位吸引了全國各地的多樣群體的到來與定居,另一方面,隨著合族祠這種相對間接的維系城鄉(xiāng)關系的方式的確立,珠江三角洲的士紳大族較少直接在城內設立分支,在廣州城廂建設宗族的三角洲移民更多是工商業(yè)者的后裔。盡管這些城居宗族均分化自原籍地宗族,但外省的移居者傾向于同時依賴跨省的同族關系與在城的同鄉(xiāng)關系,省內(尤其是三角洲腹地)的移居者無論與家鄉(xiāng)關系是否緊密,都以廣州為新關系確立的起點。他們建立、維系的宗族圍繞遷穗先祖,以城市為根基,或可視作“城市型”宗族。
在廣州這樣官衙密集、商業(yè)發(fā)達、五方雜處的大城市,來自各地的外來者參與構筑了復雜多元的社會網絡,這些復合而多元的網絡既為移民后裔的社會晉升與社會關系的構建提供了更多的機會,而這些網絡所在的社會環(huán)境又制約了他們所建設的宗族的規(guī)模與功能,并使得這些“城市型”宗族的構筑與維系更為依賴于這個網絡本身。因此,相較于珠江三角洲的鄉(xiāng)村大族,廣州城廂的宗族多是規(guī)模不大、嘗產不多、較為松散的形態(tài),其發(fā)展與維系過程亦會與城市中的各種社會關系——同鄉(xiāng)團體、商業(yè)團體、官紳圈子相互交織。這樣的宗族并不十分顯眼,它們交融于城市社會之中,也成為城市世居者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論文《清代城市移民的定居化與宗族建設——以廣州為中心》首發(fā)于《史林》2021年第2期,本文經作者改寫后授權澎湃新聞刊登,注釋從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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