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人口志|如何理解和預測中國人口的空間分布
社會各界不要幻想人口向少數地區集聚的趨勢會發生逆轉。圖為2020年9月12日晚,上海南京東路步行街,這里的東拓工程完工,開街首日迎來大客流。 IC 資料圖
為一個城市做規劃,最重要的是科學預測其未來的人口規模。但現實中,幾乎每個城市都在做人口擴張的規劃,反而是一些超大城市,做了嚴格控制人口規模的規劃。事實上,人口的規劃往往伴隨著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的投資,因此,如果能夠找到一種辦法來預測人口的空間分布,將是一件很有意義的事情。
2019年8月召開的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明確要求,“促進各類要素合理流動和高效集聚”,“增強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等經濟發展優勢區域的經濟和人口承載能力”。在這樣的背景下,未來中國各個城市的人口規模將會如何變化?中國的區域間經濟發展會更集聚且更不平衡嗎?
要想回答這一系列問題,關鍵在于如何理解并預測中國未來的人口分布。
中國城市發展現狀
要想預測中國未來的人口分布,需要首先結合客觀規律分析中國城市發展現狀。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的城市是一個行政管轄范圍的概念。而在國外,城市主要有兩種定義:一是在經濟自治的意義上存在的市,這樣的市比較小,僅相當于中國的縣(甚至鎮);二是在經濟連片發展意義上的都市圈,其50公里半徑范圍之內,可能存在幾個甚至幾十個市。因此,當使用國際一般規律分析中國城市時,需要重新定義城市的范圍。
在學術研究中,夜間燈光常被用于度量經濟發展程度。亞洲開發銀行經濟研究與區域合作局高級經濟學家蔣弈博士領導的團隊根據燈光區域是否連片,通過夜間燈光數據定義了“燈光城市”,用來反映經濟活動意義上的城市。再結合基于地理信息的人口數據,推算出每一個“燈光城市”的人口規模。用這樣的方法,我們得到了2016年中國“燈光城市”的空間分布。(參見圖1)
圖1. 2016年“燈光城市”分布
注:未包括人口數少于5萬的“燈光城市”,也未包括港澳臺地區和南海諸島。
有了經濟意義上的城市定義,我們就可以根據一些規律尋找未來的城市發展方向了。
城市經濟學的研究表明,國家內城市人口的分布一般來講遵從齊普夫法則,即一個國家第N 大的城市人口,是首位城市人口數量的1/N。這一法則已被證明,符合大多數國家以及不同歷史時期的城市規模分布情況。其含義在于,由于規模效應補償了邊際成本遞增,大城市的增長速度并不會比小城市慢。[齊普夫法則(Zipf's Law),以美國語言學家George Kingsley Zipf(1902–1950)的名字命名。]
但在中國,齊普夫法則存在部分失效的情形,一般認為,這是因為中國長期存在的戶籍制度限制了人口向經濟中心特別是向一些特大和超大城市的集聚。
我們的研究發現,日本、韓國、印度、印度尼西亞等國“燈光城市”的規模分布確實非常符合齊普夫法則。但當我們分析中國“燈光城市”的分布時,卻發現當前中國(經濟意義上的)大城市規模仍然偏小,其中排名在前30的大城市(都市圈)仍然有人口增長的空間(參見圖2)。我們這樣說的含義并不是說“齊普夫法則”是個鐵律,每個國家的城市人口分布必須符合這個法則,而是說,如果中國進一步深化戶籍等制度的改革,一些大城市(都市圈)將變得更大,中國的城市體系也將更接近齊普夫法則。
圖2. 中國2016年“燈光城市”規模與齊普夫法則
注:點代表“燈光城市”;直線代表擬合線;R2代表擬合優度,即展示數據在多大程度上符合回歸方程,范圍是[0,1],數值越大代表擬合優度越高;N代表“燈光城市”數量。
與此同時,以“燈光城市”為標準度量,我們發現中國最受關注且對流動人口落戶限制最嚴的兩大城市——北京和上海,與周邊地區的經濟聯系已明顯落后于廣州。經濟一體化意義上的“廣州”包括了深圳及周邊一些城市,事實上已經成為中國第一大“都市圈”。
地區間集聚與平衡的統一
上面的分析顯示,參照齊普夫法則,中國的大城市(都市圈)仍然有集聚人口的潛力。但這是不是合理的?近些年來,中國的城市規模差距又是如何變化的?
事實上,在世界范圍內,經濟和人口集聚到少數地區是普遍現象。要評價這種趨勢是否合理,就要看地區間人均意義上的收入差距是不是在擴大。經濟的集聚帶來了效率的提高,而社會發展又需要保持相對公平,前者表現為地區經濟規模差距的增加,而后者則要求地區人均GDP差距下降。這看似對立的兩者之間是否存在某種聯系?
在本研究中,我們采用基尼系數來度量地區間經濟水平和人口規模的差距,基尼系數越大,代表經濟和人口越集中在少數地區,地區之間的差異也就更加明顯。
我們發現,美國地區間GDP和人口規模的基尼系數都在0.7左右,這說明美國的經濟和人口高度集中在少數地區。但與此同時,美國地區間人均GDP的基尼系數僅為0.13左右,這說明美國經濟和人口的空間布局是基本同步的,結果是地區間人均意義上的發展差距并不明顯。雖然日本的國土面積和城市數量等特征與美國明顯不同,但在經濟和人口布局方面,日本也呈現出與美國相似的規律。在人口自由流動的條件下,日本的經濟和人口也是同步集中的,而地區間人均GDP基尼系數則在0.1左右。
與美國和日本不同,中國經濟和人口的空間布局并不是同步集中的,這導致了當前地區間人均GDP的差距明顯。具體而言,中國的城市間GDP規模基尼系數大致與日本相當,但城市間人口規模的基尼系數卻明顯低于日本,最終導致中國城市間人均GDP的基尼系數明顯偏高。這意味著,中國城市間在人均意義的發展水平上存在明顯失衡。值得注意的是,隨著近些年相關改革的不斷推進,人口自由流動的體制性障礙逐步破除,中國城市間人均GDP的差距正在慢慢縮小,但仍明顯高于美國、日本。(參見圖3)
圖3. 美、日、中歷年地區GDP、人口總數和人均GDP基尼系數變化情況
注:gini_GDP、gini_popu、gini_perGDP分別代表當年地區GDP、人口總數和人均GDP的基尼系數。美國大都市統計區數量為384個,數據來自美國經濟分析局官網;為保證中國不同年份的基尼系數可比,我們在計算時只考慮在2000至2016年連續存在的城市,共包括235個地級及以上城市,數據來自歷年《中國城市統計年鑒》;日本都府道縣數量為47個,數據來自日本統計局官網。
對人口分布現狀的分析,不能脫離有關起點的討論。在改革開放之初,中國經濟和人口分布呈現偏北方、偏內陸的特點,這是中國改革開放的起點。隨著市場化改革的推進,經濟布局在經濟客觀規律的作用下逐漸向沿海和大城市集聚,但人口布局的調整卻在戶籍制度和傳統觀念等因素的影響下存在一定滯后,這是中國當前地區發展不平衡問題的根源。即使如此,隨著改革的不斷推進,中國也正走在“在集聚中走向平衡”的道路上。
面向未來的中國人口分布
根據圖3中的趨勢進行推斷,中國的人口將越來越集中在大城市。未來真的會這樣嗎?人口的集中會帶來地區間人均GDP差距的縮小嗎?
近些年來,中國的戶籍制度改革不斷深入,人口流動規模已經十分龐大。在這種情況下,相關制度的調整可能導致人口流動的模式和趨勢與過去相比發生明顯變化,而這將進而導致基于當前趨勢預測未來人口的方法失效。如果無法直接預測,那么就需要分析人口流動背后的驅動因素。
事實上,經濟活動始終是人口流動的主要原因,而地區收入差距的縮小會減少人口流動的動力。這意味著,當各個地區的實際收入大致相等時,人口流動將趨于穩定,這時地區間的經濟和人口分布將達到穩定狀態(即空間均衡狀態)。相對于人口規模,經濟規模的影響因素是更加可測的。因此,與其直接對未來人口分布進行預測,不如先預測不同地方的經濟規模,然后再通過對地區人均收入的分析來預測人口的分布。
在這樣的思想下,我們先建立模型,得到地理區位(主要是到沿海大港口和中心大城市的距離)對經濟增長率的影響,然后外推到2035年,得到每個城市的經濟規模。最后,基于上述對經濟和人口分布空間均衡的分析,我們假設,到2035年,人口較為自由的跨地區流動可以讓上海和貴州四城市(貴陽、遵義、六盤水、安順)之間的人均GDP差距從2.4倍縮小到1.5倍,這樣就可以通過每個城市的經濟規模得到相應的人口規模,從而可以預測出2035年中國城市人口規模分布。
我們發現,在這樣的人口空間分布下,人口雖然更加向沿海和中心城市周圍集聚(參見圖4),但城市間人均GDP差距卻比當前更小,從而可以實現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所要求的“在發展中營造平衡”的目標。
圖4. 2035年中國人口空間分布預測
注:預測未包括港澳臺地區和南海諸島。
而且,未來中國的城市規模分布比當前更接近齊普夫法則,城市間的收入差距也將降低到美、日等發達國家當前的水平(即地區間人均GDP基尼系數在0.1左右)。
關于進一步改革的建言
總的來說,完全沒有必要擔心經濟集聚會帶來區域間不平衡。在人均意義上,集聚的結果是更平衡,而且中國正走在這樣的區域協調發展道路上。
因此,我們認為,未來進一步的改革要重點在以下幾方面發力:
第一,加快特大城市(城區常住人口500萬以上1000萬以下)和超大城市(城區常住人口1000萬以上)的戶籍制度改革,增加土地(住房)、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方面的供給,以適應那些城市人口增長的大趨勢,緩解由供給不足導致的城市病。
第二,打破行政邊界,圍繞大城市大力發展都市圈。要推動土地制度的改革,特別是要破除大城市土地利用的邊界束縛,加強大城市與周邊地區在公路和軌道交通連接等方面的連接,同時著重開發軌道交通沿線地帶,形成都市圈范圍內網絡狀的高效率空間發展狀態。
第三,尊重人口流動的客觀規律,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在地區間以人口自由流動為基礎,縮小收入差距,最終實現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最后,我們想特別強調:社會各界都要以科學的態度冷靜看待中國人口空間分布的變化趨勢。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中國人口仍然在向沿海地區和內陸的中心城市周圍集中,社會各界不要幻想人口向少數地區集聚的趨勢會發生逆轉。在做規劃的時候,人口流入地要做好充分準備,滿足新增人口對于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的需要。人口流出地則要相應做減量規劃,公共服務提供應向中心城區集中。
[本文原以英文撰寫,原始出版信息如下:Li, Pengfei, and Ming Lu, 2021, “Urban Systems: Understanding and Predicting the Spatial Distribution of China's Population,” China & World Economy, 29(4): 35-62。由李鵬飛改寫為中文,具體技術細節請參考原文。]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