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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中院司法公信力報告公布:專業人員評價高,市民評價低
2016年1月12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第三方評估報告在滬揭曉。
此份報告由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開展完成,是當前中國首次、首家對司法公信力進行整體性、綜合性第三方評估的有益探索與改革創新之舉。
澎湃新聞(www.6773257.com)記者從這份報告中看到,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15年司法公信力第三方評估總體得分較好,達到良好程度。其中,得到認同最高的是司法便民、司法透明度、司法民主,占總分比例均在90%以上;司法公正、司法信任度、司法能力得到認同相對較低,占總分比例在80%以下。
司法公正、司法信任度、司法能力得到認同相對較低
2015年初,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受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簡稱“上海一中院”)委托,對上海一中院2015年司法公信力開展第三方評估。
課題組吸收法學、經濟學、社會學、管理學、政治學等學科優勢,構建《司法公信力評估指標體系》,通過組建跨學科、跨部門、跨單位的第三方評估組,對上海一中院2015年司法公信力進行科學、系統、客觀、準確的評估。
上海社會科學院黨委副書記王玉梅透露,評估組通過問卷調查,對市民、專業人員、律師、案件當事人四類社會群體進行民意調查,收集主觀評價數據;同時,圍繞《司法公信力評估指標體系》內容,收集匯總上海一中院2015年度相關工作材料,并進行實地走訪及數據檢驗。最終評估認為:上海一中院2015年司法公信力第三方評估總體得分為82.06分,達到良好程度。
其中,通過二級指標評估得分占該項總分的比例看,2015年上海一中院得到認同最高的是司法便民、司法透明度、司法民主,占總分比例均在90%以上;司法效率、司法形象得到較高認同,占總分比例在80%以上;司法公正、司法信任度、司法能力得到認同相對較低,占總分比例在80%以下。
該調查還顯示,81.8%受訪公眾認為,上海一中院能夠對依法應當受理的案件全部立案,80.4%受訪公眾對上海一中院在法定期限內立案評價較高。“2015年5月開始,全國法院系統全面實施立案登記制度,上海一中院積極推進該項工作,取得較好效果,依法立案工作得到社會普遍認可。”王玉梅評價道。
專業人員評價最高,市民評價最低
與此同時,評估組在開展上海一中院司法公信力第三方評估時發現,市民、專業人員、律師、案件當事人對上海一中院2015年司法公信力的評價存在一定差異,在各項指標的評分中,專業人員評分最高,為85.01分;其次是律師,為82.79分;再次是案件當事人,為80.63分;最后是市民,為79.81分。
另外,部分指標的結果顯示,受訪公眾認識與法院實際情況存在反向差異。調查顯示,受訪公眾在案件執行效率、判后答疑機制、信訪窗口對人民群眾信訪有效回應上與上海一中院提供的工作資料存在反向差異,即上海一中院認為已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完成相關工作,但受訪公眾的主觀感受和期待與法院工作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
(1)案件執行效率上,上海一中院工作數據顯示自然執行天數為33.7天(不扣除任何時間),符合相關規定。但受訪公眾對于案件平均執行天數的主觀評分(原始分)比較低,市民為71.9分,專業人員為79.5分,律師為68.3分,當事人為66.6分。
(2)判后答疑機制上,上海一中院工作數據顯示判后答疑比例為100%,但受訪公眾對于判后答疑機制的主觀評分(原始分)較低,市民為73.5分,專業人員為80.3分,律師為72.7分,當事人為69.8分。
(3)信訪窗口對人民群眾信訪有效回應上,上海一中院工作數據顯示回應比例為100%,但受訪公眾對于該項工作的主觀評分(原始分)較低,市民為73.3分,專業人員為81.7分,律師為72.4分,當事人為70.8分。
對此,上海一中院副院長劉力表示,上海社科院對一中院的司法公信力評價總體比較客觀,一中院將把這份第三方評估報告作為重要的參照,針對不足問題要形成倒逼機制,一項項研究抓落實。“比如判后答疑機制上,我院去年以來不斷加強這方面工作,修訂了判后答疑規則,但從社科院的評估來看,還是有很大改進空間,質量和效果要進一步提升,回去要好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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