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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稱中國“反恐法草案”限制言論自由,外交部:莫搞雙重標準
據外交部網站消息,針對近日美國國務院對中國《反恐怖主義法》草案發出的有關言論,外交部發言人洪磊12月23日表示,反恐相關規定不會限制企業的合法經營活動,不會侵犯企業知識產權或者公民網絡言論自由。希望美方尊重中方正常的立法活動,不要搞“雙重標準”。
有記者問,美國國務院近日對中國《反恐怖主義法》草案表示關切,稱該法將影響美對華貿易和投資,也會使中國的言論和宗教自由受到限制。該法案還要求外國企業,特別是科技公司向中方提供關鍵數據,外國企業是否有理由對此感到擔憂?
洪磊表示,恐怖主義已成為影響世界和平與發展的重要因素,是全人類的共同敵人。當前,針對中國的暴力恐怖事件呈多發頻發態勢,對中國的國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嚴重威脅。中國是法制國家。制定《反恐怖主義法》是完善國家法治建設、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方略的要求,也是依法防范和打擊恐怖主義的現實需要,體現了中國作為一個負責任大國的國際責任,是十分必要的。
洪磊出,有效的反恐措施同尊重和保障人權相輔相成。中國政府高度重視處理好反恐與人權保障之間的平衡,會強化執法規范,切實保障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中方要求美方停止無端指責。
洪磊稱,隨著信息技術發展,網絡也越來越多地被恐怖分子用作組織、策劃和實施恐怖犯罪活動的主要工具,迫切需要通過強化有關制度措施,防范和打擊利用網絡空間進行的恐怖犯罪活動。包括美國在內的一些國家出于反恐需要,在相關立法中規定了網絡運營商和服務商的協助義務。比如,美國在《通信協助執法法》等相關法律中,明確要求有關企業為執法人員實施合法監聽等提供協助,并對加密處理的通信提供解密支持。
洪磊強調,中國的《反恐怖主義法》草案中,規定了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服務提供者應當為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防范、調查恐怖活動提供技術接口和解密等技術支持,是完全合理的。這一規定不會限制企業的合法經營活動,也不存在留“后門”問題,不會侵犯企業知識產權或者公民網絡言論自由。希望美方尊重中方正常的立法活動,不要搞“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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