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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男子被誤認為“癮君子”案底8年未銷,律師:可申請賠償
2007年起,因為一場所謂的“強制戒毒”,陜西漢中的李師傅的生活徹底被改變。八年來因有案底在身,他幾乎出不了遠門,乘車、住宿都有可能被警方帶走做尿檢。此外,他找工作、辦駕照、辦低保也都受牽連,而這個八年前由公安機關做出的強制戒毒的決定,最終被證實是警方之失。律師表示,若要避免類似情況發生,公安部門應該進一步加強毒品案件辦理的規范。
從2007年至今,一條警方所謂的“吸毒記錄”一直困擾著現年46歲的李師傅。
因為吸毒人員的案底都會出現在公安機關的聯網信息中,李師傅的這個案底一直伴隨著他,但是李師傅說他的這個案底背得有點冤。
2007年1月18日上午,李師傅被漢中警方帶到緝毒隊驗尿,結果呈陽性。當天下午,他就被送到了看守所采取強制戒毒措施,時間為半年。李師傅喊冤:“我從來沒吸毒,也沒見過毒品。”
就在李師傅被強制戒毒的第二十八天,公安機關突然終止了強制戒毒,并當場釋放了他。
據他轉述,就在他對此事一頭霧水的時候,有民警上門道歉,他這才恍然大悟,原來是警方出了錯。
這28天里到底發生了什么,李師傅的吸毒是如何認定,之后的強制戒毒又為何突然撤銷?時任漢中市公安局漢臺分局西關派出所所長黃河說,放人的事情是上級部門決定的,至于為什么他也不方便回答。
然而事情并沒有就此結束。雖說警方向李師傅道了歉,并撤銷了強制戒毒的法律決定,但還有一條記錄長期存在于公安系統的網絡中,八年里,李師傅和家人一直要求警方消除這個記錄,但一直沒有結果。
李師傅說,這幾年自己的身體狀況一直不好,患有重2度呼吸衰竭,走路都有困難,每天都要依靠吸氧維持生命。于是,要求警方消除這條吸毒記錄的重擔就落在了自己78歲的母親身上。老人多次奔走,但遲遲沒有結果。
漢中市漢臺公安分局西關派出所的一位負責人表示,為了這件給李師傅消除這個吸毒的記錄,他們也沒少做工作,但實在是能力有限。
漢中市公安局漢臺分局的一位負責人表示,當年李師傅被強制戒毒,以及后來撤銷強制戒毒的決定均是按照相關法律流程嚴格操作的,至于具體辦案細節不便透露。
直至今年11月16日下午,漢臺分局表示,李師傅的吸毒記錄已經從網上消除。
和李師傅有著類似遭遇的人并不少。
據澎湃新聞此前的報道,內蒙古農民曲進祥在過去十年里,由于被錯扣“毒販”的帽子,曲進祥多次被警方帶走尿檢,日常生活受到極大困擾。日前,內蒙古公安廳禁毒總隊已經取消曲進祥的販毒備案。
律師王永杰認為,在遇到類似情況時,當事人可以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要求警方公開辦理毒品案件的程序。若程序違法,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對于由于行政機關的行為造成公民直接損失的,王永杰認為可以申請賠償,比如漢中的李師傅可以就被錯誤強制戒毒28天申請行政賠償,錯誤被當成吸毒人員而無法登機的則應賠償機票等損失。為避免類似情況發生,公安部門應該進一步加強毒品案件辦理的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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