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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酒桌議事文化的習焉不察,為權力規訓、物化女性提供了土壤
近日,因為“阿里女員工被侵害”的風波,關于畸形酒桌文化的批判又多了起來。事實上,這樣的批判聲并不是第一次出現。每一次酒桌上發生類似的極端事件,給受害者造成嚴重的傷害時,輿論都會力挺受害者,仿佛力挺的行為本身就代表受害者贏得正義。但輿論的風頭一過,大家發現酒桌文化還是老樣子。這在根本上是因為:公眾從未覺得酒桌文化本身是有問題的,大家普遍認為,酒桌文化是傳統習俗的一部分,只要避免酒桌文化走向極端即可。比如可以在酒桌上談生意——因為生意更容易在酒桌上談成,但不在酒桌上強迫他人喝酒,或者借機傷害女性權益。
對酒桌文化的這一態度,在不久前熱播的《北轍南轅》里體現得淋漓盡致。雖然這部劇本意是講述幾個女性的奮斗與情誼,但它無心插柳地成為中國酒桌文化的一次大展覽。女主人公尤珊珊開了家名叫“北轍南轅”的餐廳,就是為了方便談生意,自然少不了迎來送往的橋段。無論是創作者還是觀眾,都不覺得劇中多次出現的酒桌聚會場景有什么不妥。酒桌上談事,不很正常嗎?酒桌上有個女孩調節氛圍,不挺好的嗎?
恰恰是對酒桌文化這種“和稀泥”的態度,對酒桌議事文化的習焉不察,讓極端酒桌文化有了生存的土壤。該檢討的不僅僅是“極端”,還有酒桌文化本身。
酒桌上的權力
如今酒已經是一種很日常的飲料,并成為飲食文化的一部分。但酒誕生伊始,它是權貴階層專屬,并與祭祀、慶典等禮制密切相關,以維護封建正統思想。不同的朝代有各種形式的禁酒令,官方常常壟斷了酒的生產、流通與消費。比如《秦律·田律》規定:“百姓居田舍者毋敢酤酒,田嗇夫、部佐謹禁御之,有不從令者有罪。”《資治通鑒》記載:“魏(北魏)設酒禁,釀、酤、飲者皆斬之。”
衍生而出的皇家飲酒禮儀,也是封建皇權的一種延伸,充分體現出君臣倫理。君臣之間等級森嚴,君王乾綱獨斷、言出法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順從”才是君臣倫理的主軸。飲酒亦然,君要臣喝,臣不得不喝;官大一級壓死人,上級要求下級喝酒,下級不得不喝。中國古代就有了不少勸酒的典故。張飛逼迫不會喝酒的曹豹喝酒,曹豹拒絕,張飛把曹豹痛打一頓,導致后來曹豹引呂布襲取了徐州。孫權逼迫屬下喝酒,虞翻裝醉,被孫權發現后,差點把他砍了。西漢的朱虛侯劉章,在宴會中以軍法行酒,有一人不堪其醉逃席,被劉章追回后直接斬首。
隨著酒的普及,飲酒文化向民間滲透,酒桌上的等級秩序也隨之蔓延。酒桌上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就是父子、男女、長幼、尊卑等關系的縮影,飲酒禮儀是為了達到明貴賤、次人倫的目的。酒桌安排座次時,主陪、副主陪、主賓、二主賓等之間的分別;敬酒時舉杯與碰杯時杯子的高度,第一杯酒怎么喝、誰先喝、喝多少、先向誰敬酒:都不可亂了方寸,否則可能就意味著對上位者的不敬。
《北轍南轅》截圖,對座位安排有講究
當酒桌成為體現上位者權威、向上位者表達忠心的場合,當愿意幫領導喝多少酒,能夠喝下多少杯領導的勸酒,成為順從與否最直觀的標志,就導向了兩種結果。一種是有的人急于討好,不惜把自己灌醉,以一種近乎自虐的手法來表達忠心——“你看,我哪怕不行了,也要為了領導多喝酒”。比如《北轍南轅》里,尤珊珊參與的飯局上如果有大人物,抑或者她要向大人物賠個不是,尤珊珊一上座第一件事就是把一小壺白酒一飲而盡,敬意歉意都在這酒里,很快就主賓盡歡了。
尤珊珊遲到了,先來個“拎壺沖”
另一種情形是不喝的人遭遇權力的霸凌。不喝酒就是不給領導面子,就是不忠誠不聽話,就要受到教訓。此前某銀行曾出現一個丑聞,某新進職員與同事在酒店聚餐時,因沒喝“A角”敬的酒,遭到某領導的毆打辱罵。
值得注意的是,酒桌上的權力關系,不僅存在著傳統的權力形式,也存在著福柯所謂的“微觀權力”。傳統權力表現的三個要點:權力被占有,通過鎮壓(壓抑)實施,自上而下;微觀權力則不然,它是具體的、細節的,是流動在人與人之間的“力”,是各種力的糾纏與推擋。學者田國秀解析道:與傳統權力的專橫暴力不同,微觀權力的基本形式是規訓,這是現代社會中一種極其隱藏、表現仁慈、效用明顯的權力運作方式,它含而不露、無所不在。也即,哪怕酒桌上沒有領導,但只要酒桌上有人存在相對的優勢,就存在微觀權力,就存在規訓。因此,在酒桌上我們經常聽到、也經常使用這樣的說辭:“你不喝就是瞧不起我”“你不喝就是不給我面子”。如同福柯所說:“權力以網絡的形式運作在這個網上,個人不僅流動著,而且他們總是既處于服從的地位又同時運用權力。”我們既被他人規訓,也規訓著他人。
無論是出于對傳統權力的服從,還是微觀權力的規訓,很多人明明厭倦酒精,在酒桌上卻不得不喝、難以拒絕。
酒桌上的女性
在封建男權社會里,女性無法單獨在社會上獲取生存資源,比如女性不能經商、不能讀書、不能考取功名,她們只能依附于男性而存在,女人就和房子、土地一樣,是男人的私有財產。酒桌上亦充分體現了男尊女卑,男人談事,女人得忙著負責做菜上菜,不允許插嘴,也不宜“拋頭露面”,所以女性是不能上桌的。時至今日,女性不上桌仍然是某些地方的“習俗”。李銀河在河北農村調查婦女地位問題時,講到一個頗為滑稽的例子。村里有個女強人,以一己之力搞起了全村最大的工廠,可是“地毯廠是我開的,但有客人來,他陪著吃飯談事,我做飯做菜,端茶倒水。他講半天廢話,我趁機說幾句對工廠有用的話。他在廠子里的任務就是:吃喝、抽煙、休息。外人都知道他現在成了老板,我是他家不拿工資的保姆”。
古代酒桌上如果出現女性的身影,她們也是作為身份地位低下的“奴仆”或“藝伎”出現的,她們的身份是“不正經”的女人。比如宋朝文人得到重用,這是一個文人盛世,文人宴飲生活豐富,歌妓唱詞以佐酒娛歡之場面極為普遍。《東京夢華錄》里記載:“有下等妓女,不呼自來筵前歌唱,臨時以些小錢物贈之而去,謂之札客,亦謂之打酒坐。”一些高等歌妓與文人關系交好,她們不僅唱詞也勸酒。比如歐陽修詞里寫道“好妓好歌喉。不醉難休”,晏殊詞里寫道“蕭娘勸我金危。殷懃更唱新詞”。但無論何等身份的歌妓藝伎,都是作為男性的欲望對象而存在的,“臉兒美,鞵兒窄。玉纖嫩,酥胸白”,供男性狎昵挑弄,滿足男性賓客的聲色需求。自然地,她們社會地位低下,常常遭受屈辱和歧視;被男人玩弄后丟棄,是不少歌妓的共同命運。
《世說新語》里有更極端的例子。《汰侈》篇里記載:“石崇每要客燕集,常令美人行酒;客飲酒不盡者,使黃門交斬美人。王丞相與大將軍嘗共詣崇。丞相素不能飲,輒自勉強,至于沉醉。每至大將軍,固不飲以觀其變,已斬三人,顏色如故,尚不肯飲。丞相讓之,大將軍曰:‘自殺伊家人,何預卿事!’”說的是石崇喜歡勸酒逼酒,客人不喝,石崇就把勸酒的美人給殺了。擔任大將軍的王敦偏不信這個邪,就是一滴也不喝。石崇毫不猶豫地連續殺了三個美女,王敦不以為然,說你殺自家人,關我什么事。作為男權社會里弱者,女性在酒桌上地位之卑微凄慘可見一斑。
進入現代社會,法治觀念深入人心,男女平等不斷推進,女性成為生殺予奪的“物品”的現象已不存在了。但只要男權制仍在,酒桌上歧視女性、物化女性的風氣就難以根除,時不時就死灰復燃。此次阿里風波中,受害女性的自述里談到,她的領導剛到飯桌就對客戶說道,“看我對你們多好,給你們‘送’了一個美女來”。女性成為討好客戶的“資源”,“酒色”都是為了讓男性盡興。
因此,《北轍南轅》里,大老板們談生意,一定得有一個會喝酒的大美女作陪。金晨飾演的海歸高知女戴小雨,因為漂亮且酒量大,就被一公司的老總相中了,常常拉著她去見客戶。從頭到尾戴小雨也沒體現出什么不凡的能力來,僅僅因為她漂亮、能喝酒,在大老板的聚會上能夠“錦上添花”,大老板始終對她青眼有加。他這樣夸贊戴小雨:“你長得特別漂亮,但是呢,你自己又把這事兒當回事,這就和我身邊的好多女的,完全不一樣。”看著是在夸戴小雨,實際上還是以物化的眼光看待飯桌上的女孩——她們是男人談生意的“調味劑”。
酒桌上需要美女作陪
此前某男性時尚雜志發表了一篇名為《一桌沒有姑娘的飯局,還能叫吃飯嗎》的文章,里頭洋洋灑灑寫道:“美食千種不及胸脯二斤,何況一個就不止二斤。一對碩乳在飯桌上蕩漾,姑娘能開玩笑,接得住話,有人把天聊死了她也能海底撈月,勇于自嘲,說話滴水不漏,該喝酒喝酒,該聊天聊天,笑聲恰到好處,同時又不過分熟練,言談舉止間,又有一些青澀與業余,就如同看上去沒肉摸上去有肉,恰到好處,最難將息。”不知寫的是心里話還是反諷,倒是一針見血指出了一些油膩中年男人在飯局上對美女的狎昵丑態。酒桌上的女人,常常淪為欲望的客體,男人們習以為常,還以此為樂。
酒桌上的議事
如果飲酒只是家人團聚或朋友間的小酌,那未嘗不可。可當前的酒桌文化嚴重變味,一大根源是,我們的文化將酒桌當做議事最主要的場所之一,很多生意人的生意就是在酒桌上談成的。
《北轍南轅》里,戴小雨上班第一天,老板跟她說:“很多的生意,我們都是在飯桌上完成的。”戴小雨回了一句:“合著我到您這來入職,就是為了吃飯呀。”老板回答道:“在飯局上什么時候應該升溫,什么時候應該掌握節奏,什么話該說什么話不該說,這需要非常高的情商。”你看,酒桌議事不僅是常態,還成“學問”了。在此次阿里風波中,受害者的自述里提到,當她向上級領導反映受侵害時,某領導的回應是:你覺得不喝酒,商戶以后的業務能談下來嗎?現實生活中,身邊一個在體制內工作的朋友也告訴我:他們跑項目、拉資金、要資源,大多數時候離不開酒桌。坊間由此有這樣的調侃:“吃飯開道,喝酒提速”“喝酒也是生產力”“酒到位了,生意才到位”。
很多生意在飯桌上談成
這是引人深思的地方:為什么人們普遍認為,酒桌上更能談成事兒?
人們的社會生活經驗也在驗證這一點。無論是見領導還是見客戶,我們都習慣在酒桌上,事情似乎就更容易談成了。也正是酒桌議事文化的流行,才讓酒桌上的權力規訓、等級秩序、對女性的物化,有了如此廣泛的生存空間;一些極端的畸形的酒桌文化現象,大多也是在議事的酒桌上發生的。
說到底,議事雙方,要達成的是契約。人們通過博弈和權衡制定通行的協議關系來分享與分配資源,契約就是利益分配的協定。契約的潛臺詞是公平公正、互惠互利,并能夠給雙方帶來穩定的預期。這種穩定的預測,可以減少我們內心中的不確定性,極大激發我們的創造力和能動性,它也是人們幸福感的重要來源。哪怕是在陌生人社會里,契約也能讓我們對陌生人產生信任,對彼此之間的關系產生信任。
酒桌議事也許也談契約,但它的根本特點是:契約雙方不是陌生人的關系,而必須首先在酒桌上建立親密的關系,契約才得以可能。為什么我們很難跟陌生人議事?這還得從中國式人情說起。
傳統中國就是鄉土中國。費孝通在《鄉土中國》對論述道:在農業聚落、鄉村形成之后,由于人口缺乏流動性,農村生活具有很強的“熟悉性”下,鄉土社會中人與人關系的交流并不是基于“對契約的重視,而是發生于對一種行為規范熟悉到不假思索時的可靠性”。另一方面,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呈現出差序格局。重疊交錯的人際網絡是以個人為中心,以血緣或地緣關系為原則而延展出的同心圓體系,“以己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別人所聯系成的社會關系不像團體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個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紋一樣,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遠,也愈推愈薄”,并由此形成人與人之間的關系網絡。也就是說,鄉土社會強調的不是人與人之間清晰的契約關系/權利義務關系,而是長期共同生活約定俗成的“禮”,以及以血緣和地緣為核心的“人情”,所以鄉土社會就是一個人情社會,契約精神、法律意識無從談起。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劇,鄉土社會面臨崩塌,與農村的熟人社會不同,城市是一個陌生人社會。但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仍沒有實現從“身份到契約”的轉變,觀念的轉變遠遠滯后于經濟的進步。進入陌生人社會,血緣和地緣的因素在淡化,但“擬血緣化”現象卻日益突出。比如很多男性會用“這是我兄弟”來形容關系親密的朋友。除了關系親昵外,“兄弟”的稱呼也是一種“擬血緣化”,意味著我們將朋友納入鄉土社會的人情體系里:叫一聲兄弟,多了一份人情,多了一份人情,就多了一層關系,多了一層關系,在利益的分配時我們就多了相互之間的照應。這就是俗語所說的,“在家靠父母,出門靠朋友”“多一個朋友,多一條路”。
酒桌是男性認識新“兄弟”最方便快捷的途徑。在酒精的作用下,人們更容易推心置腹、說出“掏心窩的話”,更容易露出丑態、放下偽裝,這也就成了更“真誠”的體現。伴隨著一聲“老哥”“老弟”“老鄉”,人情關系就這樣建立起來,感情一下子變得親近,事兒就更容易談成。因此,酒桌議事風氣的盛行,本質上說明的是國人契約意識、規則精神仍然相當欠缺,非得酒桌上的“潛規則”走一遭,我們才會放下戒心,對合作對象產生信任。
當然還有這樣一種情況,即人們苦酒桌議事久矣。只不過當酒桌上的確更容易辦成事時,在利益的驅動下,人們也傾向于選擇酒桌議事。劣幣驅逐良幣,以至于離開了酒桌,有些人都不知道怎么議事了。而只要酒桌上有身份地位上的高低、只要酒桌上我們對他人“有所求”,便有人會主動或被迫接受酒桌文化的種種潛規則,比如討好上位者、比如物化女性。
對畸形極端的酒桌文化的反思和批判當然是必要的。可如果缺乏對酒桌議事文化的深刻檢討,那么極端畸形的行為仍然可能再發生。雖然很難在短時間內改變等級森嚴的權力結構,但改變“不喝酒談不成事”的壞風氣,還是可以從你我做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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