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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東亞(十二)|禮部“外交”: “朝貢”作為權力和文化
近年來的東亞歷史學界,越來越多的人開始使用域外漢文典籍來研究中國。最具代表性、被中國學者研究最多的史料,當屬朝鮮方面的一系列歷史記錄。其中既包括《朝鮮王朝實錄》等反映王廷日常行政的材料,也包括統稱為“燕行錄”的朝鮮赴明清使團記錄,及反映中朝、朝日間交往的《同文匯考》等。對域外漢籍的使用,為過去過度以中原為中心構建的區域史敘事,提供了一個不同的、可貴的視角,即從“他者”的眼光來審視以中原為中心的東亞世界。
上篇專欄提到,滿洲崛起后,日韓越等域內崇奉理學的社會,對中華的概念發生了畸變。這點在近來的對域外漢籍的研究中被強調得很多,無需詳細展開。當代中國學者在“借用”朝鮮視角的時候,一方面特別看重朝鮮的所謂“小中華”意識,突出半島與明朝牢固的文化制度聯系;另一方面則強調明亡清興后,恪守“夷夏大防”的朝鮮的離心傾向,認為在清代,東亞世界已經沒有區域認同了。這兩類解讀凸顯朝鮮半島在近代三百多年來對中原的一種糾結矛盾的心態。其中的政治文化暗示是,“明清鼎革”對東亞區域認同帶來極大改變。
這種理解當然有價值,但并非沒有補充的必要。我們要把朝鮮等對“中華”的文化態度,和對區域秩序的政治態度,作一個區分。不少學者把17到18世紀,域外士人的離心心理當作區域關系史上的特質,強調特定條件下的斷裂性。但如果我們將它放回到更長的歷史時段里,就可看到它其實有很強的延續性,并不是新現象。某種程度上,強調17世紀后區域認同不再存在,是為當代主權國家體系下的外交現實找尋歷史回應;但它有意無意間以“現代”國家間關系(即主權外交關系)為模板,將傳統東亞國家間的關系模式(宗藩關系)與“現代”作切割處理。可以追問的是:如果朝鮮真的早在17和18世紀便沒有區域認同了,那么為什么朝鮮王廷還要自居清朝最忠實的屬國,一直到中日甲午戰爭?為什么直到19世紀晚期,朝鮮多數官僚及儒生,并不情愿脫離(甚至改革)與清的宗藩關系?換句話,上層精英心理上對滿洲政權的排斥,和國家社會整體對區域等級秩序的堅持,這種張力應如何理解?
這涉及到奠定區域國家間關系的主要因素究竟是什么。是文化、制度、心理等,還是實力和地緣格局?更為重要的問題是,被諸多學者稱為“朝貢體系”的傳統東亞秩序,和現代主權國家構成的國際關系,是不是完全異質的兩套秩序,以至于傳統秩序在歐洲的堅船力炮下,被徹底推翻,并必然被“現代”的條約體系取代?
東亞世界在歷史上大多時候,是由一個超強國家(一般是中原政權)和若干實力、體量較小的國家構成的。這點和歐洲近代史上以均勢為主要特征的國家間關系很不一樣。具體到中原和朝鮮半島關系而言,兩者體量和實力上的不對稱,以及地緣上的接近,構成相互關系的基本格局。如果我們相信現實主義國際關系理論的基本判斷,那么,在一強獨大的權力結構中,弱小一方的理性選擇,是與大國結盟、并在既有權力格局內保障自身安全、謀求最大利益。當大格局改變:比如大國內部分裂,或者有新的強權崛起挑戰獨大格局時,弱小一方自然也會改變自己的結盟策略和對象。歷史上朝鮮半島政權和中原政權(新羅與唐,高麗與元,朝鮮與明清)正是如此。權力關系不直接轉化為政治認同,但持續穩定的權力關系會對政治認同有極大影響,高麗貴族在明初仍親近蒙古,朝鮮士人在清初仍崇奉明朝,其中有權力關系帶來的文化慣性。
必須強調,這種權力關系并不是單邊強加的,而是雙方共同構筑的。一強獨大格局中,相對弱小的一方往往比大國更要依賴秩序的穩定性,也更強調道義責任,以制約老大的權力。這恰恰是其從來就存在的自主意識的體現。在具體利益博弈中,大國則更傾向于以有限的實利讓渡來換取政治承認。這無論是在東亞宗藩體制,還是現代國際關系中,都是一樣的。
明清與朝鮮都以宋明理學為官方意識形態,在理學包裹下,雙方的權力關系也用宗藩禮制話語來描述。強調自身在這套意識形態中占據正統,是朝鮮政權立身之本。所以,所謂“小中華”意識,與其說是朝鮮甘于做“中華”支脈,不如說是朝鮮自認為“中華”,不過體量稍“小”而已。
有種傾向認為,朝鮮的小中華意識是清朝之后才有的。但其實早在明后期,出使北京的朝鮮使臣已經屢次表達對明朝禮崩樂壞、人心不古的鄙夷。他們尤其看不慣當時明儒推崇的王陽明心學,斥之為偽學邪說,認為程朱理學正統只有在朝鮮才得到悉心維護。這個時候,“小中華”意識已經存在了。到滿洲入主中原,“華夷變態”,就更加刺激了精英士人的文化危機感和文化優越感。可見,這里的“中華”首先不是國家意義上的中國,而指的是理學道統。如果再從朝鮮內政角度考察,則可看到:小中華意識形態,時常是朝鮮不同政治集團間內部斗爭的話語武器,和現實中(從利益角度出發)的事大政策、區域認同,不一定有多么緊密的對應關系。
乾隆時期《萬國來朝圖》局部政治意識形態與地緣權力格局,并不相互排斥。自居意識形態正統,表面看似離心,實質恰恰是對區域權力等級關系的再確認。換句話說,雖然“中華”在朝鮮士人心里發生畸變了,但天下格局(中原一國超強)和朝鮮在這個格局中的道統未變。而且朝鮮國家反而更要恪守“事大”宗藩禮制,維持權力格局的穩定性,以保證自己在這套禮制中優越、獨特的位置,維護最大利益。“事大”的方針是現實主義需要,而宗藩禮制為現實政策提供理論指導。反過來,清朝也必須以“字小”回應朝鮮,以承擔自己在權力關系中的責任。
宗藩禮制最為典型的表達形式之一,是所謂“朝貢-冊封”制度。以清朝和朝鮮關系為例,朝鮮每年數次入京朝貢,王室成員的正式名號都需由北京冊封。關于路線、活動、館驛、接待規格等都有明確規定。但封貢活動本身不是宗藩關系的全部,只是其禮儀表現之一種,和宗藩制度掛鉤的還有貿易準入、邊市往來等一系列物質性交往,以及安全保障。因此,用“朝貢”來概括東亞世界的國家間關系,嚴格地說不盡準確。在禮儀之外,有其他形式,背后則是權力和利益互動。
甲午戰爭之前的數百年里,宗藩制度在東亞范圍內是“普世”制度。域內很多國家都以此為對外交往原則,其中也包括多數時間內不認中原天子為最高權力的日本。除了中原這個核心,一些國家也自視為次級區域的核心,它們一面奉中原王朝正朔,一面和比自己更小的政治體建立等級次序。比如朝鮮之于女真,越南之于占婆、高棉、老撾等(越南對內甚至自稱皇帝)。就算不以中原為上國的日本,也將這套體制拿來施之于琉球等處。由于這套禮儀制度和官方貿易權利直接掛鉤,所以早期歐洲國家和公司為了進入東亞市場,也必須加入這套制度。這有點像今天一個國家要加入一個已經成熟的全球貿易機制(比如WTO),就得遵守此機制中所有國家一起奉行的各種制度規范一樣。
清代沿襲明制,負責對外交往的職能部門,主要是六部中的禮部(但對內亞和俄羅斯,則由理藩院管理)。因此我們可以把宗藩關系下的交往,看作是禮部“外交”。這里的外交打上引號,因為它并不是現代主權國家意義上的外交。它是宗法制度的延伸,宗國與藩國雖各自為政,但畢竟多了層君臣等級。因此,19世紀朝鮮多次以“人臣無外交”為由,拒絕歐美國家的通商要求。這讓歐美國家很困惑,不知如何定義朝鮮對清朝這種又自主又臣屬,雖不平等但亦非附庸的關系。
但禮部“外交”又的確是一種外交機制,和現代外交一樣,是一整套規范國家之間如何打交道的制度和原則。兩種機制的背后,是對世界格局的不同假想:禮部“外交”認定,“天下”是一個圍繞禮制建立的等級次序;現代外交認為,“國際”是由主權國家按公法原則組成的平等體系。兩種構想都只描述理想狀態,與現實中的權力關系都不完全相符。從這點看,兩者有很大的相似性;恐怕也并不能說,哪個制度更文明先進,哪個更愚昧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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