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1.2億巨貪社區主任斂財路徑:為控制兩委會,賄賂全體干部
2014年12月,西安市雁塔區紀委在辦理中央巡視組移交的信訪件過程中,發現雁塔區丈八街道東灘社區原主任于凡涉嫌違紀違法、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的有關問題。于凡因單筆受賄5000萬、涉案總金額高達1.2億,成為“小官巨腐”的典型之一。
中國紀檢監察雜志10月27日刊文《坐地生財:城鎮化建設塵土下的腐敗》,詳解于凡“坐地生財”貪腐全過程:
利用職務便利,向開發商索要巨額好處費;高價承攬低價轉包,利用價格差獲取非法利益……陜西省西安市雁塔區丈八街道東灘社區原主任于凡成為“坐地生財”、損公肥私的典型。
隨著城鎮化進程的不斷加快,近年來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案件中,像于凡一樣大發“土地財”的不在少數。深入剖析于凡案,揭示“坐地生財”式腐敗的謀私伎倆和多發原因,可為清除群眾身邊的腐敗添力加勁。
獨斷專行,以土地開發權為籌碼索賄
東灘社區位于西安高新開發區內,以前叫東灘村。隨著經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2011年,東灘村更名為東灘社區。
這并非簡單的名稱改變,更意味東灘村變為了城中村,實現了從農村向城市的轉變。按照西安市的政策,在城中村改造過程中,為保障失地農民的權利,每戶村民都留有一定面積的生活依托地,村委會可對其進行土地開發利用,收益由村民共享。于凡的問題,正出在東灘社區那130余畝生活依托地的開發建設上。
自30多歲在換屆選舉中當選村主任后,經過近10年的經營,于凡把持了東灘社區的大小事務。隨著房地產行業持續升溫,土地開發價值不斷攀升,緊握決策“大權”的于凡,打起了村民生活依托地的主意。
怎么才能靠土地“發一筆大財”?于凡頗費了一番心思。
土地開發,首先要選擇開發商。這一選擇過程成了于凡的“生財之道”:以土地開發權為籌碼,向開發商提出“進貢”要求,誰同意就給誰。在與多家開發商洽談后,于凡向陜西卓立實業有限公司索要到5000萬元巨額好處費,與之私下簽訂了開發合同。
涉及農民權益的重大具體事項,本應經集體研究決定,特別是在土地轉讓、出租、征用等問題上,必須廣泛征求村民意見后再作出決策,并接受村民監督。然而,一貫獨斷專行的于凡對村民的 質疑置之不理,強詞奪理地辯稱他選的公司實力強、價格高,以此欺騙群眾。
“開發商在這塊地上獲利更大,我索要好處費是應該的”,對于明目張膽“坐地要價”,把索要來的5000萬元用于個人生意投資和生活花費,于凡并未覺得不妥。
就這樣,集體土地成為于凡為自己撈取好處的籌碼,本應由村民共享的利益也由于凡獨收。
吃干榨盡,高價承攬低價轉包“飽私囊”
面對土地開發潛藏的巨大利益,于凡并不滿足于一次性收受開發商的好處費,而是善于“吃干榨盡”,通過各種翻轉騰挪,在土地開發建設中謀取最大“利潤”。
房地產開發項目中的土方、砂石、地材等工程量大,動輒涉及幾千萬甚至上億元。由此,“精明”的于凡看到又一個可以發財的巨大“商機”。
“必須把部分項目工程交給我承攬。”在確定開發商、簽訂合同的同時,于凡不失時機地提出了附加條件。
開發過程中,于凡既當甲方,又當乙方,通過自己控制的企業,以遠遠高于市場價的價格承攬該聯建項目工程,然后再低價轉包出去,通過高價承攬低價轉包的方式獲取高額利益。
同一塊土地,同一個項目,通過這一簡單的轉手,讓于凡賺得盆滿缽滿。而這一高一低的倒手之所以能夠實現,其關鍵就是被于凡牢牢把控的集體土地開發權。
“坐地生財”這一方式,被于凡認為是“比較隱蔽的交易”,一不貪污公款,二不直接侵占公共資產,看起來不那么赤裸裸。
為了掩蓋違紀違法所得,于凡也是費盡心機。他要求開發商將錢款以轉賬形式轉入某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而這家公司表面由于凡弟媳的父親控股,實際是于凡投資并直接控制。此外,他還通過變更股東、偽造借款協議等方式掩蓋腐敗問題。
“頂著干部的名,不為群眾做事”,于凡表面上積極推動城中村改造,實際卻打著土地開發的幌子,把時間和精力花在賺錢謀利上,“喂肥”的是自家的公司。
更嚴重的是,為了減少阻力,于凡還慫恿開發商通過贈送干股、幫助償還借款、直接給付現金等方式,賄賂社區黨委書記及兩委會全體干部,讓他們和自己成為“一條繩子上的螞蚱”,以達到控制兩委會的目的。村兩委會干部集體“淪陷”,進一步助長了于凡“不會被捉”的底氣,使其敢于越紅線、闖禁區,向黨紀國法挑戰。
手段隱蔽,埋下基層社會不穩定隱患
自認為手段隱蔽,自認為做得天衣無縫,卻不知紀律、法律的大網正在收緊。
2014年12月,雁塔區紀委在辦理中央巡視組移交的信訪件過程中,發現了于凡涉嫌違紀違法、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的有關問題。對此,雁塔區黨委書記、區紀委書記都作出批示,要求嚴查。2015年3月,經雁塔區紀委研究,決定給予于凡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從這起案件可以看出,部分村干部靠集體土地‘發家致富’。對這些損公肥私的行為,必須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雁塔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黃可表示。
像于凡這樣“坐地生財”的,并不是個案。近年來,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土地資源緊張導致各方將目光轉向農村集體土地,一些城郊村的土地首當其沖。
于凡這樣的“蠅貪”,正是看到這一“發財良機”,通過把控土地資源,大肆謀取不正當利益,發起了“土地財”。
廣東省紫金縣古竹鎮新圍村村委會原主任黎奮予,侵占該村8.5畝集體土地,并領取國家因修建高速公路給予這塊土地的補償款17萬元;貴陽市白云區沙文鎮扁山村村委會原主任張世華,伙同他人虛報土地,套取國家土地征收補償款67.88萬元據為己有;深圳市龍崗街道干部周偉思,接受舊城改造項目開發商請托,利用職務便利,為該項目的開發及拆遷工作提供幫助,先后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4900萬元……
不難發現,這些“坐地生財”式的腐敗問題,多發生在城中村以及納入城市規劃圈的郊區農村。涉案人員多是在集體土地資源開發上有話語權的村居干部及鎮街干部。而征地拆遷、房地產開發、建筑施工等領域,則是此類問題的易發區。
從已查處的案件來看,“蠅貪”作案手段變化多樣。有的村居干部虛報冒領,侵吞集體資產或征地補償款;有的無視“招拍掛”等制度程序,收受賄賂后幫助開發商低價拿地;有的接受開發商請托,在項目開發、拆遷甚至公司經營等方面充當“保護傘”,坐等“分贓”。
這些“坐地生財”式的腐敗問題,都是幕后交易,利益受損的當地居民往往并不知情。正因為這類案件相對隱蔽,反而危害更大。在城鎮化建設中,為數不多的村居集體土地是村居群眾重要的生活保障。以此謀利生財,實質上是以犧牲群眾的生活保障中飽私囊,以損害村居集體經濟的發展前景損公肥私,必然會埋下基層社會不穩定的隱患。
“坐地生財”屢屢得手,也暴露出了基層權力監督的漏洞。對此,不少專家表示,在加大懲治力度的同時,還要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村務公開等制度,保障村民知情權,加強對村兩委會和基層干部權力運行的監督管理,落實“兩個責任”特別是主體責任,把紀律在基層挺起來,才能從根本上斬斷“坐地生財”的黑手。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