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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時間2021年8月1日上午9時許,緬甸國家管理委員會主席敏昂萊在電視講話中表示,下次大選將在國家政治恢復穩定時進行,同時根據法律將需要六個月時間籌備選舉,因此緬甸的緊急狀態將到2023年8月結束。
根據緬甸憲法第421條,如果緊急狀態不能在一年內結束,將最多允許再延長兩次,每次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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