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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寶馬撞散馬自達”案受害人父親:肇事方至今無道歉之意
9月6日晚,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發布關于“寶馬撞散馬自達”案后續情況的通報。通報稱,嫌疑人被司法鑒定為“作案時患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有限制刑事責任能力。”
受害人家屬近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對此持懷疑態度,還透露,到目前為止,肇事方只先前墊付了5萬元人民幣,至今也無道歉之意。
以下為采訪實錄:
時隔兩個多月,南京警方再次通報“6·20”寶馬車禍慘案最近情況:經醫學鑒定,肇事司機作案時患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有限制刑事責任能力。記者也在第一時間聯系到了受害人家屬,他們對新出具的情況通報非常不理解。記者從南京交管官方微博上獲悉,就“6·20”寶馬案發布的最新消息稱,該事故肇事司機王季進經權威機構鑒定,其在作案時患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有限制刑事責任能力。
發生在2015年6月20號下午1點53分,南京市秦淮區石楊路友誼河路口發生一起寶馬車與多車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傷,多車受損。
6月29日,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發布通報犯罪嫌疑人、寶馬車司機王季進存在違反限速規定超速行駛行為,經鑒定,車輛通過事發路口時行駛速度高達195.2公里/小時,還存在闖紅燈行為。
警方稱,根據犯罪嫌疑人王季進肇事前后異常表現以及王季進妻子委托辯護律師的申請,警方于7月初委托南京腦科醫院進行司法鑒定,8月31日,南京腦科醫院司法鑒定所出具了司法鑒定意見書,鑒定意見為:“王季進作案時患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有限制刑事責任能力。”
雖然鑒定結果已經過去了數天,但是,受害人家屬還是表達了自己的不滿。
“特別難過,是接受不了的,”受害者父親薛玉翔受訪時稱,“小孩從小是他爺爺奶奶帶大的,我肯定不能接受這東西,我絕對不能接受這種事實的話,怎么說呢,但是我們也沒有辦法,我們也感覺很無助。”
薛玉翔告訴記者,兒子不幸遭遇車禍時才25歲,也是家中的獨子,事情發生后,身為人父的他,還要和80多歲的父母親多番溝通,安慰兩位老人的情緒,對現在的一紙鑒定書表示懷疑。
“我肯定持懷疑態度,我認為這個案子前后的巧合點,巧合的東西太巧了。”薛玉翔認為,7月3日,王季進的代表律師要求南京檢察院做到鑒定,8月31日才出報告,“這個事情我肯定感覺很荒唐”。
薛玉翔還向記者透露,到目前為止,肇事方只先前墊付了5萬元人民幣,至今也無道歉之意。
“他先墊付了5萬塊錢(人民幣),實際上這5萬塊錢(人民幣)遠遠不夠,我現在光借外債也借了10幾萬(人民幣),然后,后面面也沒有見,也沒有跟我們打過招呼,一點內疚的話,向我們打招呼都沒有。”薛玉翔說。
南京警方表示,根據法律程序已將司法鑒定意見告知事故當事雙方,如果當事方對鑒定結果有異議,可以提出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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