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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化妝品成為重點監測對象,或將進入“獨立監管”時代
不少兒童化妝品標注“過家家”、“玩具”等字樣,有繞過監管標準之嫌。
撰文 | 韋曉寧
7月5日,國家藥監局綜合司宣布,兒童化妝品成2021年下半年國家化妝品安全風險監測重點品種之一,這也是國家藥監局在上半年開展育發、兒童化妝品兩項化妝品安全專項風險監測工作的基礎上作出的部署。
據計劃,下半年將采集樣品約1100批次,覆蓋線上和線下。11月30日前,將起草包括兒童化妝品在內安全風險監測工作年度報告,提出監管建議。
今年1月初,福建歐愛嬰童健康護理用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益芙靈多效特護抑菌霜”涉嫌違法添加激素,“大頭娃娃”事件一度引關注。此后全國各地陸續開展嬰幼兒、兒童化妝品專項檢查行動,多項產品不符合規定。如浙江省湖州市長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今年1月的專項檢查中,共檢查嬰幼兒化妝品經營單位56家,責令整改6起。
今年6月18日,國家藥監局發布《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這距離2012年《兒童化妝品申報與審評指南》的頒布已過去將近10年。《中國商報》認為,這標志著我國有望迎來首個兒童化妝品監管法規,兒童化妝品將進入“獨立監管”時代。
兒童化妝品,護膚還是彩妝?
近期,兒童化妝品頻惹爭議。往孩子嬌嫩的臉上擦脂抹粉,其安全性可疑,兒童化妝的審美之風也被許多人批評。媒體平臺上,黃磊、王菲等明星的子女因化妝、打扮而備受關注,在B站等視頻平臺也出現不少兒童美妝博主。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曾向媒體表示,小學生做美妝博主實際上幫助所用化妝品做了廣告,是違法行為。
實際上,根據《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兒童化妝品的功效類別主要是“清潔、保濕、爽身、防曬”等,并強調應遵循科學性、必要性的原則研制開發兒童化妝品。征求意見稿中還明確規定,“不允許使用以祛斑美白、祛痘、脫毛、除臭、去屑、防脫發、染發、燙發等為目的的原料”。
“遭禁止的原材料應用到兒童化妝品中,很容易讓兒童產生過敏反應,嚴重一些的,會導致兒童的器官發育受損。這些原材料如果在兒童體內累積的話,還可能會致癌。”廣東省化妝品學會常務副秘書長、暨南大學生命科學技術學院教授劉忠表示。
有研究表明,兒童與成人在皮膚組織和生理功能上存在較大區別,兒童皮膚的主要特點表現為:皮膚較薄、毛發較少、對外來刺激的易感性較強。兒童的皮膚敏感脆弱,其所使用的化妝品本身就應該更溫和、更安全,有更高的質量保證。
但兒童化妝品被檢出安全性問題,時有發生。2016年,國家化妝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州)曾針對14項指標,對303批次樣品的兒童化妝品安全性進行摸查,發現多個樣品在重金屬、菌落總數、甲醇、硼酸和硼酸鹽等指標上超標。
以重金屬為例,鉛的檢出率為1%,砷的檢出率為17.2%,汞的檢出率為2.6%,這些成分通過皮膚吸收后可損害人體的神經系統、造血系統、免疫系統及肝、腎等多個系統和器官,尤其是對于處在生長發育階段的兒童,其影響甚至是終身的。
“建議消費者從合法渠道購買兒童化妝品,可以通過登錄國家藥監局網站或者手機APP‘化妝品監管’來查詢所購買化妝品的標簽標識信息與其產品注冊或者備案信息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則產品質量存疑。”去年4月,國家藥監局發布文章稱。
多款產品月銷量超過5000件,卻無毒理學檢測要求
據跨境電商考拉海購發布的數據,2020年國內兒童彩妝消費同比2019年增長300%。在幾個主流的電商平臺搜索“兒童化妝品”可以發現,多款產品屬于美妝產品,如唇彩、腮紅、指甲油、眼影、粉餅等,月銷量超過了5000件。
不少兒童化妝品標注“過家家”“玩具”等字樣,看似豐富了使用場景,卻有繞過監管標準之嫌;標注了“無毒”,但相關頁面卻沒有提供毒理學檢測報告。
據悉,2012年頒布的《兒童化妝品申報與審評指南》沒有明確要求無毒理學檢測報告,也沒有關于一些功效型原材料使用的強制性內容。“部分企業抱有僥幸心理。”劉忠說。
直到2020年11月,國家藥監局發布《化妝品注冊備案資料規范(征求意見稿)》才明確提出,宣稱為嬰幼兒、兒童使用的產品應同時提交毒理學試驗報告和產品安全評估報告。今年6月18日發布的《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再次重申這點。
據化妝品法規咨詢公司恩特科技聯合創始人方維亞稱,這也是兒童化妝品和成人化妝品在安全評估方面最大的區別之一:兒童化妝品必須通過安全評估和毒理學試驗的“雙重保障”才能上市,而成人普通化妝品在滿足一定的條件下,可以申請豁免“毒理學試驗”。
如何科學選擇兒童化妝品?藥監局給建議
對于如何科學選擇兒童化妝品,國家藥監局給出建議:
防曬產品:對于新生兒來說,戶外活動需求較少。6月齡以下嬰兒皮膚嬌嫩,體表面積與體重的比值較高,涂抹防曬產品更容易發生不良反應,因此,不宜使用防曬產品,應當避免日光直射期外出(每日上午10點至下午2點)。需要外出的話,盡量以戴帽子、打傘、穿著淺色純棉衣物等物理遮蓋的方式防曬。對于6月齡以上至2歲的嬰幼兒,仍然以衣物遮蓋防曬為主,也可以使用SPF10/PA+以內的物理性防曬產品,以霜劑產品為宜。
沐浴和護膚產品:嬰幼兒皮膚表面的pH值約為4.0-5.9,現有研究表明,維持皮膚的弱酸性環境對于皮膚屏障的發育很重要,因此嬰幼兒適宜選擇弱酸性的洗護產品。嬰幼兒沐浴的頻率和時間應根據個體需要,結合不同的季節、環境來確定,通常每天或隔日沐浴一次即可,并選擇刺激性小、溫和的沐浴及洗發產品。沐浴后5分鐘內,應使用嬰幼兒皮膚護理產品涂抹全身,每12個小時使用一次或按需使用,并根據嬰幼兒皮膚干燥程度、季節、環境等選擇不同的潤膚產品。
參考資料:
[1]黨華, 謝文緘, 賈芳. 關注有毒有害物質,提升兒童化妝品質量[J]. 香料香精化妝品, 2016, 000(003):47-50.
[2]李敏, 陳宇宇, 溫文忠,等. 兒童化妝品原料及其性能研究進展[J]. 精細與專用化學品, 2014, 22(9):16-19.
[3]兒童化妝品將有專門標志 “擦邊球”營銷有望“熄火”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03416781865114710&wfr=spider&for=pc
[4]別把“容貌焦慮”傳染給孩子 專家稱利用孩子做美妝博主涉嫌違法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00788401683758653&wfr=spider&for=pc
[5]專家訪談 | 國內兒童化妝品備案、監管、電商現狀及規定解讀_產品 https://www.sohu.com/a/475973736_120106510
來源:醫學界
原標題:《兒童化妝品成為重點監測對象,或將進入“獨立監管”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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