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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擬招錄100名脫貧戶子女,定向培養為法院雇員制書記員
近日,湖北省內單獨招生、將定向培養為法院雇員制書記員的100名湖北籍脫貧戶子女擬錄取名單已獲官方公示。
6月24日,湖北招生信息網發布了《2021年湖北籍脫貧戶子女定向培養法院雇員制書記員單獨招生擬錄取名單公示》。該公示名單顯示,這100名湖北籍脫貧戶子女考生擬由武漢警官職業學院錄取,擬錄取專業均為法律文秘。
此前,湖北省高院官網5月24日發布消息稱,為扎實推進人民法院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會同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扶貧辦決定實施定向培養湖北籍脫貧戶子女為法院雇員制書記員工作。
受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湖北省教育廳委托,定向培養院校武漢警官職業學院于2021年5月25日正式啟動湖北籍脫貧戶子女定向培養為法院雇員制書記員2021年度招生報名工作。此次招生專業為法律文秘專業,面向湖北籍脫貧戶子女招生100人,湖北籍脫貧戶子女中具有高中階段(含職高、中專、技校等同等學歷)學歷人員、年齡不超過20周歲、未婚、身體健康、政審合格者均可報考。
據湖北省高院官網介紹,錄取的考生與用人法院及學校簽訂定向培養合同。考生錄取后在武漢警官職業學院進行全日制脫產學習,學制三年,實行“2+1”培養模式,即:在校學習兩年,第三年由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安排到戶籍所在市州基層法院實習一年,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考生在校期間學雜費、住宿費、助學金等相關培養費用,按照國家和湖北省關于脫貧戶子女學歷教育、職業教育相關優惠政策、補助政策執行。考生在法院頂崗實習期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放實習報酬。
考生畢業后,經考核合格,原則上安排到原戶籍所在地(生源地)所屬市、州基層法院從事雇員制書記員工作,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對考核特別優秀的定向培養對象,可優先安排到高、中級法院從事雇員制書記員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湖北省招錄湖北籍脫貧戶子女定向培養法院雇員制書記員將持續兩年,該項工作于2021年啟動,招錄人數不超過200人。
據新華網此前報道,定向培養對象第一、二學年在指定高職院校學習,學習內容在落實教育部有關規定的基礎上,突出法院書記員工作相關理論知識和職業技能。建立激勵機制,按規定落實對學員的各類獎助學金資助政策。建立淘汰機制,對因嚴重違反校規校紀或未能完成規定學業不能畢業,或畢業后經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簽訂勞動合同。定向培養對象第三學年由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安排到戶籍所在市、州基層法院頂崗實習。實習內容以了解基層法院工作環境,熟悉書記員工作職責和紀律要求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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