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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觀察|去掉文化濾鏡,印度疫情下的火葬還那么“慘烈”嗎?
當地時間2021年5月9日,印度首都新德里,當地火葬場在處理新冠肺炎死者遺體。人民視覺 資料圖
印度的第二波新冠疫情正在逐漸進入尾聲。每日新增確診病例數已經由高峰期近50萬例降至日前的4~5萬例,單日死亡數也由高峰時期的每日4萬多例降至日前的1000多例。這次疫情大暴發,其慘烈程度無疑令人瞠目結舌。
據約翰斯·霍普金斯大學全球疫情實時數據,截至6月25日印度累計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數超3000萬,累計死亡39萬多人。不論是世衛組織專家,還是普通印度民眾的觀感,都認為印度疫情的嚴重程度要遠遠高于官方提供的數據。印度疫情高峰時期占據各大網站媒體頭版的露天火葬場的場景,更是讓人印象深刻。
但需要注意的一點是,當一些不同國家的人們帶著其自身的文化濾鏡來觀察極具感官沖擊的印度露天火葬場景時,或許會夸大他們心中所認知的印度疫情的“慘烈”程度。個中原因是外國民眾對印度喪葬文化的不熟悉,這也是不同文明互相交流、觀察時難免會有的一種現象。其實,印度的露天火葬儀式早已存在,不僅是印度民眾(以印度教、錫克教、耆那教、佛教信徒為主)的傳統殯葬方式,還在歷史上逐漸成為印度民族國家身份的一種體現。然而,在疫情的猛烈沖擊下,有著數千年歷史的印度露天火葬傳統也在悄然發生著改變。
印度教徒的傳統露天火葬儀式
關于印度殯葬儀式的記載,最早出現于吠陀時期(自公元前2000中葉印度-雅利安人分批進入印度到公元前7至6世紀這段時間)。編訂于公元前1500年左右或此后數百年間的《梨俱吠陀》中有關于土葬和火葬兩種殯葬方式的記載,之后的《阿闥婆吠陀》曾提及棄葬和曝葬。公元7世紀,唐玄奘在《大唐西域記》卷二“印度總述”之“病死”一節中描述道:“送終殯葬,其儀有三:一曰火葬,積薪焚燎;二曰水葬,沉流漂散;三曰野葬。棄林飼獸。”
在現今印度,不同宗教推崇的殯葬儀式不同。印度教、耆那教、錫克教和佛教教徒主要實行火葬,伊斯蘭教的風俗是土葬,拜火教教徒則實行曝葬,即直接讓鳥獸啃食尸身。
有數據稱,印度火葬率高達75%[1],也有說84%[2](包括露天火葬和室內火葬),具體數據難以核實,但火葬在印度極為普及確是事實。盡管在印度大城市,政府出于環保因素要求民眾選擇室內火葬場火化遺體,但占印度總人口約八成的眾多印度教徒,尤其是高種姓群體仍希望在親人故去后,沿襲傳統方式舉行露天火葬儀式。雖然印度教本身派別眾多,在神明崇拜和祭祀內容上有所區別,但在火葬儀式上有一定的共同點。
通常來說,印度教徒死后,親人會立即清潔遺體,用裹尸布包好后,將其放在由竹竿、繩子及黃麻墊制成的擔架上,并鋪滿鮮花和羅勒葉等,婆羅門祭司在這一過程中為死者念經,幫助靈魂超度。火葬儀式一般在逝世當天日落前或逝者死后24小時內進行,這一習俗的來源可能與印度氣溫較高、遺體難以保存有關。擔架一般由四名男性親屬抬至火葬場,親眾跟隨在后。隊伍在快速行進過程中高喊“羅摩,羅摩,是真理!羅摩,羅摩,是真理!”羅摩在印度古代神話中是司守護的毗濕奴大神的化身,這句話的意思可以理解為愿死者的魂靈與大神羅摩、與真理同在。路上的行人遇到殯葬隊伍時常常會放慢腳步,雙手合十。這種偶遇在印度被認為是祥兆。
露天火葬場通常設在河灘上。當遺體運抵后,先用河水凈化,方式可以是直接在遺體上潑灑,或將遺體放在河水中蘸一下,接著將其放在用草和木頭搭成的方形火葬柴堆上。富人通常選用富含香氣和油脂的昂貴檀香木做火葬柴,其他常見的木材也有燃燒性好、價格相對低廉的合歡(babul)、苦楝樹(neem)等。在遺體邊撒上米粒和芝麻,倒上酥油等易燃物,并覆蓋上更多的木柴后,點火儀式就要開始了。點火儀式一般由長子完成,他先手持火把逆時針環繞遺體轉三周,之后從逝者頭部下方點燃木柴堆,婆羅門祭司同時為死者念經。傳統上,在火葬中途長子會用一根長竹竿將遺體頭骨敲開,以釋放逝者靈魂。一般火化一具遺體需要兩個半到三個小時,最后由從事火葬的人(有時候是親人)收集骨灰并撒入河水中,有條件的家庭會想法設法把親人的骨灰撒入恒河中。
“最后獻祭”:火葬背后的印度教教義
“葬禮”在梵語中意味“最后的獻祭”,即將人自身作為最終祭品進獻火神。要理解“最后的獻祭”對印度教教徒的意義,需要先理解業報輪回說、印度教祭祀傳統和火葬在業報輪回說中的角色。
印度教業報輪回說的基本觀點是: 包括人在內的一切生物都有靈魂,個人即“小我”的靈魂(阿特曼)為“大我”——即宇宙精神、最高主宰“梵”的一部分而永恒不滅。個人靈魂寓居于肉身中,人死后靈魂將離開腐朽的軀體并投入另一個新的軀體中。而人在現世中的一切行為,即業,都會帶來一定的后果。業有善惡之分,并且因其程度不同,將在今生或者個人投胎轉世后的來世產生相對應的后果,即果報。果報決定著生物的生存情況,例如人的健康、能力、財富、地位等。印度教教義認為,輪回中的一切狀況都是痛苦的,人生存的最終目的,在于個人靈魂回歸于“梵”,實現“梵我統一”,從而擺脫業報輪回,達到解脫的境界。
為了將“業”這一抽象概念具體化,印度教提供了一套關于 “潔凈”與“污穢”的理論,二者的區別可以理解為人們與“梵”、神性以及解脫境界的接近程度,善業與“潔凈”相關,惡業與“不潔”相聯。這一理論也是印度教種姓區分的基礎。婆羅門主要從事與神相關的祭祀、唱誦《吠陀》經等工作,因此被認為是最潔凈的。而屠夫、理發師、皮革匠、收尸者等人因工作涉及殺生、褻瀆牛(牛在印度教中被認為是圣物)、接觸人畜排泄物等“污穢”內容,被視為最低等的“賤民”。
那祭祀和火葬在這一套業報輪回說里起什么作用呢?
印度教祭祀禮儀繁多且復雜,其中很大一部分與“凈化”和救贖理念相關。例如為人所熟知的恒河沐浴。恒河是印度教圣河,每天清晨或傍晚數以萬計的印度教信徒來到恒河沐浴凈身,祈求用恒河圣水沖刷“污穢”、“凈化”自身,從而獲得永久的救贖和解脫。而火葬也與這一理念息息相關。
印度教教義認為現世人生只是尋求自由解脫的一個過渡階段,身體只是靈魂的臨時寄居處,本身并沒有內在價值。肉身甚至被視為業的載體,實現解脫的阻礙。通過火葬,火會將已經腐壞、“污穢”的肉身分解,并釋放困在肉身中的靈魂。有一種說法是死者生前的業越重,火化所需要的時間也越長。進行火化時和火化結束后,死者家屬會遵循一系列儀式,如繞行、誦經、澆恒河水、進獻酥油等,目的都是對死者進行凈化,釋放被困已久的靈魂并引導其轉世。
從“野蠻”、“非人道”到國家的象征
這是從宗教層面對印度火葬意義的簡要解釋。隨著近代科學的發展,在印度為何傳統露天火葬仍如此盛行,露天火葬場仍無法被配置有氣爐、電爐的現代室內火葬設施所取代?個中緣由,要從歷史、尤其是英國殖民時期歷史中找答案。
19世紀70年代前,印度露天火葬傳統在西方眼中是印度“野蠻”、“非人道”的具體表現,不僅技術上不成熟,即遺骨在木材不足時難以燃燒完全、變成骨灰,并在生理和心理上令人反感。1859年,英屬印度孟加拉省監獄督察長曾抱怨,位于胡格利(Hooghly)的一座印度教火葬場在焚尸期間飄出濃煙,味道“極為惡心,令人作嘔”,導致附近監獄里的犯人數天吃不下飯。
歐洲人對印度火葬儀式的厭惡促使他們將建造室內火葬設施、禁止露天火葬提上日程。但由于印度教徒的反對,他們認為火葬應是一個可視的,家人和祭司可參與的過程;加上印度有限的工業化水平,只能退而求其次,如將印度教露天火葬場從加爾各答、孟買等地的市中心轉移到城市邊緣。還有官員倡議在火葬場四周筑更高的圍墻以將其與公共空間分隔,或在火葬時要求使用足夠的木材以保證遺體火化完全。
到19世紀末期,在印度和西方世界,歐洲人對火葬的態度有了極大的轉變。原因之一是提倡火葬合法化以及建立室內火葬設施的火葬協會在意大利、法國、德國、英國以及美國興起。[3]這一理念的轉變,來源于倫敦等大城市土地供應不足,對死亡理解的世俗化,以及建造擁有高溫火爐、大煙囪的室內火葬場被視為蓬勃發展的工業化向殯葬領域的延伸等因素。而印度因其施行火葬規模大、歷史久,反而被西方世界視為推行火葬運動的學習榜樣。
在這一背景下,西方對印度傳統露天火葬的批評減少,火葬協會的“印度專家”轉而稱贊印度火葬儀式中體現的人道主義精神以及火葬在有效預防、阻止熱帶傳染病中的現實意義。在默許印度露天火葬傳統的同時,英殖民者也試圖建造火葬爐和推行室內火葬方式,但收效甚微。如19世紀末,在歐洲人建立的加爾各答火葬協會的支持下,一座安裝著由巴黎運來的火葬爐的小型室內火葬場落成,但早期這座火葬場每年的火葬人數只有個位數。這種室內火葬形式,到1947年印度獨立后才被更世俗化的印度上層階級所接納。
在英殖民者推廣火葬的同時,更多印度教教徒自發地實施露天火葬儀式。其實,露天火葬最初在印度并不是公認的普遍行為,而是高種姓印度教教徒的特權,低種姓民眾大多實行土葬。隨著更多低種姓民眾開始實行曾經被高種姓“獨享”的火葬儀式,并將其視為社會改革策略“梵化”的一個部分(梵化指低種姓者與賤民通過模仿高種姓群體的行為來提升種姓,打破固化的種姓階層),露天火葬也得到了更大程度的普及。在孟買,從1873年到1897年,逝者中實行火葬的比例從約30%上升到近48%。[4]
此外,印度露天火葬因其公共、開放性,在歷史上曾與政治事件相結合,被賦予隱忍、無私、奉獻的政治內涵,并逐漸在世界范圍內被接納為印度民族國家的象征之一。1920年8月,印度民族主義領袖巴爾·甘格達爾·提拉克(Bal Gangadhar Tilak)逝世后在英殖民當局的許可下公開火化于孟買焦伯蒂海灘(Chowpatty Beach),該地點很快成為紀念反殖民領袖、組織反政府集會的重要場所。
此后,隨著甘地、尼赫魯和其他印度政治領袖逝后的火葬現場音像通過媒體在印度國內外的傳播,全世界逐漸意識到露天火葬對印度國家的重要性。最早從20世紀20年代起,露天火葬開始被普遍視為印度教教徒甚至印度國家的象征。火葬不再僅僅儀式,更是一種權利。當印度士兵、政客在國外去世,為他們舉行露天火葬,并在媒體上進行宣傳和紀念,被視為對印度國家的尊重。此外,坐落于德里亞穆納河畔(Yamuna)的國王河灘(Raj Ghat),因甘地、尼赫魯等印度民族主義領袖在此火化,成為眾多印度國內外領導人、群眾前來瞻仰的印度國家民族精神的象征地。
疫情下,數千年的傳統正在改變
如今,印度歷史悠久、鮮有變革的露天火葬傳統,因新冠肺炎疫情的沖擊正發生改變。2020年3月15日,印度衛生和家庭福利部出于降低接觸和防止病毒擴散的考慮發布了《新冠疫情:遺體處理指導手冊(Covid-19:Guidance on Dead Body Management)》[5],指導意見規定,遺體在運輸時必須裝在密封塑料制遺體袋中,外部可以裹上親人提供的裹尸布;遺體進行火化時,親屬禁止進行清潔、親吻、擁抱遺體等接觸行為;應保持社交距離,減少遺體運送隊伍以及參與火葬儀式的人數。
同時,據媒體報道,由于疫情發展迅猛導致的出行限制等原因,有些處在隔離期中的家庭成員不得不使用社交軟件Whatsapp以及其他視頻通話軟件線上認領遺體及參與殯葬儀式;因火葬需求暴漲,火葬場運轉能力有限,親屬需排隊數小時甚至數天,無法在24小時內將遺體火化;因婆羅門祭司短缺,火葬場有工作人員甚至被要求暫時接替本應由婆羅門執行的為死者誦經的任務。[6]
印度這波疫情的確非常嚴重,也給民眾帶來了巨大的痛苦。然而,由于文化的隔閡,“他者”視角對印度的觀察難免會有偏差,無法把握一種文化現象背后的全部意義。外部世界對印度的觀察觀察往往有一種“獵奇”的傾向,卻很少去深究看似“奇葩”的行為背后的文化、歷史的原因。不獨印度如此,這種現象在人類文明交流中也經常發生。但無論哪個層級的國際交往,都不會也不應止步于“獵奇”,而是需要更多破除成見、更富同理心的平等溝通和交流。筆者這篇小文希望能夠起到一點這方面的作用。
(顧青子,上海外國語大學印地語專業教師)
參考文獻:
郭洪紀.印度教的“救贖儀式”與印度佛教“解脫理念”辨析[J].青海民族研究,2011,22(02):139-145.
葛維鈞.吠陀時代業報說的萌芽——“業報理論源流探索”之一[J].南亞研究,1996(Z2):42-46.
巫白慧.印度哲學——吠陀經探義和奧義書解析[M].東方出版社:北京,2000.
王廣坤.衛生下葬與情感升華:現代英國火葬文明的形成及其意義[J].世界歷史,2018(05):53-66+157-158.
Arnold D. Burning issues: Cremation and incineration in modern India[J]. NTM Zeitschrift für Geschichte der Wissenschaften, Technik und Medizin, 2016, 24(4): 393-419.
Evison G G A. Indian death rituals[D]. University of Oxford, 1990.
注釋:
[1] https://www.pulvisurns.com/blogs/news/cremations-are-on-the-rise-which-countries-are-leaders
[2] https://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countries_by_cremation_rate#India
[3] 基督教世界普遍反對對死者遺體進行破壞的行為。
[4] Bombay 1898. Administrative Report of the Municipal Commissioner for the City of Bombay,1897-1898. Bombay: Times of India Steam Press,64.
[5] https://www.mohfw.gov.in/pdf/1584423700568_COVID19GuidelinesonDeadbodymanagement.pdf
[6] https://theconversation.com/indians-are-forced-to-change-rituals-for-their-dead-as-covid-19-rages-through-cities-and-villages-16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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