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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化”的貨幣與貨幣的“非法定化” ?
一、“狼來了嗎”:傳統紙幣vs.數字貨幣
卡爾·馬克思(Karl Marx)在《共產黨宣言》中指出“貨幣對于歷史進程的作用最大”,因為以貨幣為靈魂與核心的金融活動和金融體系的發展與創新是人類社會的一大奇跡。貨幣金融表現形態、主體功能、運行方式和運行體系的不斷演變既有力地支持了人類經濟社會的發展,但又經常因為幣值的大幅波動而造成社會財富隱形而深刻的重新分配,甚至引發經濟金融的劇烈動蕩乃至政局和社會的嚴重危機。
如果說以現金為基礎的紙幣代表著貨幣的現在,那么以分布式記賬憑證為基礎的數字貨幣的崛起卻代表著貨幣的未來。在此背景下,全世界各國對于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究與嘗試都如火如荼,瑞典、委內瑞拉已經推出電子克朗(E-Krona)、“石油幣”等法定電子貨幣,而更多國家的法定數字貨幣(CDBC)正蓄勢待發,度勢而生。2018年6月,馬耳他將加密貨幣全面合法化,成為世界上領先圍繞區塊鏈技術立法的國家。
(圖1:馬耳他負責金融服務、數字經濟和創新的議會秘書Silvio Schembri發布的FACEBOOK信息)
在全球數字貨幣的瘋潮下,作為原先數字貨幣代表標志的比特幣逐步從套利的投資工具向避險的支付工具靠攏。特別是2020年以來因為新冠疫情而導致的全球主要貨幣“大水漫灌”的溢出效應,比特幣作為商品避險和貨幣避險的工具經歷了過山車式的暴漲暴跌,從2020年3月的不到5000美元開始啟動,一直到2021年4月最高峰時的60000多美元,再至如今的37000多美元,期間雖多有起伏,但總體上卻呈現振蕩上行的趨勢。
(圖2:2015年-2021年6月比特幣行情圖,資料來源:Yahoo財經)
基于對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瘋狂暴漲的擔憂,為防范數字貨幣對于金融體系造成的影響,全球多個國家相繼采取相關政策或措施,以對比特幣等數字貨幣進行更為嚴格的管控。然而,也有國家選擇反其道而行之,選擇在全球法定貨幣發行泛濫時刻擁抱比特幣,承認比特幣的法定貨幣功能。
(圖3: 2021年6月9日,薩爾瓦多國會宣布批準接納比特幣為該國法定貨幣消息)
二、何以“貨幣”: 實物貨幣vs.信用貨幣
從歷史上看,當從偶發的“以物易物”交易轉換到通過貝殼、奇石等充當交換的媒介時,貝殼、奇石本身除了特定的觀賞性外,并沒有內在的使用價值,它們之所以成為作為貨幣雛形的一般等價物,主要是來源于人類因為認同其“稀缺性”而產生的“價值貯藏”功能。
在此基礎上,為了度量的標準性,人類逐漸選擇以金、銀、銅等貴重金屬(同樣呈現稀缺性)替代了之前這些奇異的貝殼、石頭而充當起了一般等價物。因此,作為一般等價物的貨幣并非最早由法律規定產生,最開始的貨幣是一種社會制度,而非國家制度。此時,所謂的“法定貨幣”也并非指現代意義上通過法律所確定的國家貨幣,而是指通過王權或者統治權力而強行鑄制并要求民眾使用的貨幣。比如中國秦漢時的“半兩錢”,唐朝時的“開元通寶”,美索不達米亞的“斯塔特”(stater)、古希臘的“四德拉克馬銀幣”(The Tetradrachm)以及羅馬的“塞斯特斯”(sesterces) 。
由于實物貨幣結算需要大量地攜帶、運輸、檢驗、交割(移交)實物貨幣,這使其在日常使用中的成本與風險(主要是攜帶過程中的滅失、盜竊)越來越高。由此,一種全新的、作為替代貴金屬貨幣的支付工具——“錢莊票據”開始登上歷史舞臺。錢莊票據出現的很重要的作用,在于起到一個支付媒介的作用,將原來的現金清算模式,轉變為錢莊收取現金簽發票據的“記賬清算”(account-based arrangement)模式,錢莊通過在賬務上的“借記”負債的方式轉換為對持有其所簽發票據的任何人予以無條件支付的“支付承諾”,由此完成了支付信用從“實物貨幣”到“錢莊票據”的媒介轉換。
隨著銀行所流通使用的紙幣的接受度越來越強,如同“缺角鑄幣”一樣,國家也開始用發行紙幣的方式替代傳統的鑄幣,比如在英格蘭,首批紙幣是由查理二世發行的國庫證(exchequer order),它是一種純法定的但未被廣泛使用的紙幣。
(圖4: 貨幣形態的歷史發展)
早期法定紙幣最為明顯的特征,在于其是以發行者所擁有的黃金作為擔保,政府需保證有足夠多的鑄幣和金條來充當抵押物。無論是民間的“交子”還是英格蘭銀行發行的“英鎊”,紙幣之所以能夠被民眾接受,是因為人們相信紙幣是代表硬通貨的權利憑證,由此產生“紙幣=黃金”的對應聯系。紙幣成為“硬通貨”的原因,在于統治者對于紙幣背后兌換黃金的承諾,也即所謂的“金本位”制度。
然而,在“金本位”制度完全取消后,法定紙幣的發行已不再信賴于國庫以黃金為代表的“貴重金屬”了,單純的法定紙幣制度已經突破了馬克思有關“貨幣作為價值尺度,是商品內在的價值尺度即勞動時間的必然表現”的價值判斷了,法定紙幣的存在與流通已經完全脫離于實體物信用的支持,完完全全依賴于抽象的“國家信用”支撐。
由此,如果說傳統經濟學家對于實物貨幣起源的解釋強調實物貨幣充當一般等價物的原因來自于實物貨幣自身的價值,那么從法學家的視角而言,還不如說這種信任是基于實物貨幣的持有人對于未來持續使用該等貨幣以換回其所需物品的信任,也即只有基于對未來可持續使用該等一般等價物的信任才構成了實物貨幣得以創設并維持的核心所在,否則即便是珍貴的金、銀也僅能充當值得收藏的首飾品。
三、數字貨幣的未來 :法定化vs.非法定化
在國家信用體系下,一方面政府承諾本國貨幣價格會保持穩定,不會大幅貶值,但在實踐中又必須保持適度的通脹才能促進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消費,由此就產生貨幣的事實貶值與民眾對于貨幣穩定的沖突。
過往動蕩世界帶給人類對于未來世界的危機感和不信任感,無政府主義潮流加深了新生代對于國家控制的擔心,拉美、非洲國家主權貨幣的廢鈔和大幅貶值證實了對于這種國家信任的恐懼。貨幣的貶值化趨勢,使得人們更加愿意尋找保持幣值穩定的新的信用機制,而以比特幣為代表的區塊鏈技術的出現,則為人類提供了一種新的在更大范圍內達成信任共識的途徑。
從經濟層面上看,數字貨幣的崛起反映了對于市場主體對于傳統紙幣的使用“痛點”:在需求層面,數字貨幣可以實現普惠金融,也可以部分解決現有跨境支付存在的速度慢、成本高、缺乏透明度的問題;而在供給層面,數字化催生了很多貨幣的新特性設計,數字科技的突破使得更多定制化的貨幣有機會被引入和使用,由此產生了對于新型數字貨幣的使用需求。
從使用成本的視角上看,數字貨幣的崛起是因“通證化”(tokenization)技術實現突破而得以加速。通證化及智能合約(smart contract)在安全網絡上的使用可以實現支付、證券交易結算以及其他經濟交易的無縫自動化。在這樣一個通證化的互聯網金融體系中,物理距離和地理空間已失去了意義,數字貨幣可以緩解很多當前國際金融體系中隱含的摩擦。
因此,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實際上是一場社會實驗,這場社會實驗雖然暴露出虛擬貨幣的致命缺陷,客觀上卻發揮了播種機和宣傳隊的作用,讓人們認識到通過互聯網達成共識的可行機制及其巨大價值,由此為數字貨幣的出現開辟了道路,以至于美國的《時代周刊》曾經發出“人類正在選擇將自己的金錢和誠信投入到數學的世界,因為那里沒有政治和人類的愚蠢”的評論。
在此背景下,全球數字貨幣的發展朝著三個不太相同的方向共同發展著:
一類是完全的法定化數字貨幣,即傳統紙幣的數字化進程。比如前文所述的瑞典電子克朗以及中國正在進行的數字人民幣試驗。
另一類是不完全的非法定化數字貨幣,它是指流通與使用必須信賴于以法定貨幣為基礎的轉換性貨幣。比如以Q幣為代表的電子代幣和以支付寶為代表的非法定數字電子錢包。
最后一類則是完全非法定化的數字貨幣,比如FACEBOOK牽頭LIBRA(DIEM)穩定幣計劃,以及現在還不被大多數國家所承認的比特幣。
(圖5: 未來貨幣的發展趨勢)
總體上看,數字貨幣的“脫媒”在本質上是一種基于傳統信用機制理論上的新的技術集成和表現方式,數字貨幣作為信用中介的本質沒有發生改變,但其載體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由此可能帶來傳統金融行業和交易方式的顛覆性變革,非法定數字貨幣的出現會導致“無國界”貨幣的出現,原先法定貨幣之間的匯差將會消失,這會使得過往的國與國之間的貨幣競爭格局發生改變,在貨幣即信用的整體約束下,任何一個國家可能都無法“任性”地支配貨幣信用。這種變革的趨勢也將迫使原本建立在以傳統實物貨幣為基礎的舊有金融監管措施和貨幣政策措施的變化,由此使得數字貨幣代表著數字時代人類的前進方向和貨幣形態的新迭代。
(作者鄭彧為華東政法大學國際金融法律學院教授,法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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