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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法大修明確稅收法定,地方立法權擬擴至284個設區的市
大修立法法,無疑是2015年全國兩會的重要章節。
3月4日上午,北京人民大會堂,62歲的傅瑩身穿灰色套裝,在閃光燈中落座。
作為中國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發言人,傅瑩在宣布本次大會議程時介紹,會議的議程之一就是審議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2014年,立法法即已進入修訂程序,并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兩次審議修正草案。這一次,則是十二屆全國人大兩年來首次在代表大會的層面來審議一部法律草案。
若草案能順利通過,則意味著已啟用了近15年的立法法將有1/3的條款被修改。澎湃新聞(www.6773257.com)盤點了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4大亮點。
亮點1:稅收法定原則
“稅收法定”是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最大亮點。
憲法雖早已明確了稅收法定原則,但在上世紀八十年代,考慮到當時的中國法治尚處于起步階段,對建立現代稅制的經驗和條件都不夠,就由全國人大將設稅權授權給國務院。
近年來,要求“稅收法定”的呼聲漸漲,全國人大代表趙冬苓等人曾多次提交議案,要求落實稅收法定。
傅瑩也明確表示,如果立法法修改此次通過,凡是開征新稅,都要通過全國人大制定法律。總的目標是要在2020年之前,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
草案規定:“稅種的開征、停征和稅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
不過,相較于草案的二審稿,三審稿已有一定的刪改。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指出,僅僅規定稅種的開停征和稅收征管基本制度,不足以涵蓋稅收法定的基本內容。
趙冬苓則認為,如果根據三審稿,那就意味著隨意上漲燃油稅等情況,依舊可以再次出現,“因為法律沒有規定全國人大可以管稅率問題”。
亮點2:賦予235個設區市立法權
3月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建國就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作說明時稱,草案將賦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
這意味著,一旦修正案草案通過審議,過去僅有49個較大的市才享有的地方立法權,將擴至284個設區的市。
換句話說,將有235個設區的市(地級市)新獲立法權。這些市可以就城市建設、市容衛生、城市管理等方面的事項制定地方性法規。
對于這一擬定條款,學界褒貶皆有。
有相當一部分學界人士擔憂,地方政府會借助立法權加強地方保護主義和地方利益。
但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姜明安認為,這種擔憂不必存在。
首先:立法法將重要的立法事項都保留給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地方無權染指,且《立法法》確立了上位法效力高于下位法的原則等保障,“立法法提供的保障,能夠防止和避免地方濫用立法權。”
亮點3:部門規章不得減損公民權利
“國務院部門和地方政府制定任何規章,只要沒有上位法律、法律依據的,不能減損公民權利,也不能隨意增加公民的義務。”
3月4日,傅瑩在談及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時,特別提出了這一新增條款。
草案具體的規定為,制定地方政府規章,沒有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依據,不得設定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或者增加其義務的規范。
也就是說,類似機動車限行、限購等具有“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的性質的行為,以后必須有法律、行政法規或地方性法規為依據。
“紅頭文件,不能再任性而為。”這是輿論對這條規定的普遍解讀。
還值得一提的是,草案也考慮到,對于一些應當制定地方性法規,但條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規章。
兩年到期后,要么依法成為地方性法規,要么及時廢止。
亮點4:立法授權將有時限
草案對授權立法也有了限制。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在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表示,授權立法的問題是,一旦授權出去往往很難控制。以稅收問題為例,1985年,全國人大將設稅權授權給國務院后,至今已有30年。
“授權過程中,因為授權不明確,授權的事項、期限以及行使授權的基本原則都不清晰、明確,使得被授權主體在行使這些權力時隨意化,濫用授權。”他說。
對此,草案新增加規定,授權決定應當明確授權的目的、事項、范圍、期限和被授權機關實施授權決定應當遵循的原則等。授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五年,但是授權決定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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